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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阳数字经济大讲堂(业务大讲堂数字经济专题讲座)

hacker2022-06-10 02:20:35最近新闻70
本文目录一览:1、请问“谈谈对数字技术与经济的理解和认识”是指分别谈两者及相互关系,还是谈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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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谈谈对数字技术与经济的理解和认识”是指分别谈两者及相互关系,还是谈数字经济?

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2021年,对数字经济来说,最大的主题是变化。互联网行业一夜暴富的“造富”神话少了,数字经济的“溢出效应”多了,数字和平台经济从业者的创新活力强了。

大数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大数据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大数据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大数据正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国家部委相继发布大数据相关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对大数据的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同时,为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发布了《“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这也是我国大数据产业的第二个五年规划。

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大数据”一次在规划稿中出现了十四次,而“数据”一次则出现了六十余次。相对于五年前“十三五”规划中专门用一章“实时国家大数据战略”集中描述大数据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对于大数据发展的着墨已经融入到各篇章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大数据已经不仅是一个新兴的技术产业,而是正在成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新理念、新资源和新动力。

2021年11月底,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在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围绕“价值引领、基础先行、系统推进、融合创新、安全发展、开放合作”六大基本原则,针对“十四五”期间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制定了5个发展目标,6大主要任务,6项具体行动以及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指出在当前我国买入数字经济的关键时期,大数据产业将步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多省市出台相关『数据条例』

2021年以来,各地方政府结合各自的地区实际发展情况,纷纷颁布相关数据条例(包括大数据条例、数据条例、数字经济条例,统称为“数据条例”),不断推动数据的发展应用。据统计,目前上海、深圳、福建、山东、广东、安徽、浙江、吉林、山西、海南、天津以及贵州共12个省市已经正式颁布相关数据条例。

从条例适用领域看,福建、山东、安徽、吉林、山西、海南、天津、贵州出台的均为大数据条例,主要面向公共数据领域。公共数据主要指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企业在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积累的大量数据,有的城市将公共数据命名为政务数据,但数据类型相似。

深圳和上海出台的为数据条例,除涉及公共数据外,还涵盖了个人数据的相关规定,适用领域更广。其中《上海市数据条例》对公共数据和个人数据的流转、开放、共享以及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的权利与义务作了具体规定;而《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内容则涵盖了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安全等方面,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

浙江、广东出台的为数字经济条例,其中,《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首次将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基础性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两大支撑和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大重点;而《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突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做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技术创新。

大数据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法律制度是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的重要保障。2021年我国数据立法取得突飞猛进的进展,备受关注的《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先后出台,与《网络安全法》共同形成了数据合规领域的“三驾马车”,标志着数据合规的法律构架已初步搭建完成。在此基础上,重点行业、新兴技术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在今年密集出台,地方性立法成果丰硕,为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为产业、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合规指引,也为人民提供了更全面的权益保障。

其中,《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直面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为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数据安全保障和个人权益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数据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于2021年6月1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文共七章五十五条,围绕保障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两大核心,从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的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制。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8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这标志着个人的信息权益有了更系统的法治保障,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有了更明确的法律指引,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自此迈入崭新阶段。《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这一法律概念,将其作为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的统称。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键,就在于按照其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基本原则,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交易所掀起新一轮数据“掘金潮”

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提出,全国各地继续将设立数据交易机构作为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主要抓手,再次掀起建设热潮。

2021年3月3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北京市金融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委网信办等部门,组织北京金控集团牵头发起成立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数所”),这是国内首家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新型交易范式的数据交易所。

2021年11月2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揭牌成立仪式在沪举行并达成了部分首单交易。上海数据交易所的设立,重点是聚焦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等关键共性难题,形成系列创新安排。一是全国首发数商体系,全新构建“数商”新业态,涵盖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合规咨询、质量评估、资产评估、交付等多领域,培育和规范新主体,构筑更加繁荣的流通交易生态。二是全国首发数据交易配套制度,率先针对数据交易全过程提供一系列制度规范,涵盖从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主体到数据交易生态体系的各类办法、规范、指引及标准,确立了“不合规不挂牌,无场景不交易”的基本原则,让数据流通交易有规可循、有章可依。三是全国首发全数字化数据交易系统,上线新一代智能数据交易系统,保障数据交易全时挂牌、全域交易、全程可溯。四是全国首发数据产品登记凭证,首次通过数据产品登记凭证与数据交易凭证的发放,实现一数一码,可登记、可统计、可普查。五是全国首发数据产品说明书,以数据产品说明书的形式使数据可阅读,将抽象数据变为具象产品。

2021年12月1日,据公开信息显示,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数交”)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亿元。从股东构成看,新成立的公司股东为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和深圳市福田新一代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目前分别为深圳国资委和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的全资企业。这意味着,深数交即为国有全资公司。深数交目前已经完成了数据交易平台原型系统的开发和《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等10项规则标准的制定,并且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交易等领域先行先试,开展积极探索。深数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深圳数据交易平台将遵循分类分层的交易机制,对于高保密数据,将采用隐私计算技术,保障数据安全,实现数据的“可用不可见”。

2021年12月17日,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授牌仪式在重庆举行。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批复《重庆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试验区工作方案》中明确支持重庆探索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重庆市委、市政府将加快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写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西部数据交易中心获得国家支持。据官方发布消息,目前西部地区数据交易市场规模约100亿元。到2030年,西部地区数据交易市场规模预计将达3000亿元,西部地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将迎来巨大机遇。

数字经济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展现出强大的发展活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经济比重达7.8%。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入设备总量已超过7000万台(套),重点领域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53.7%和73.7%。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重要一年,也是数字经济的战略意义被提升到新高度、数字经济步入高质量和健康发展新阶段的重要一年。

中央多次对数字经济发展做出部署

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对数字经济发展做出部署,数字经济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在此推动下,数字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领跑地位持续彰显:数字产业化发展势头强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产业数字化应用加速落地,赋能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数字治理力度空前,数字生态日趋完善。

2021年“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单独成篇,并首次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这一新经济指标,明确要求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由2020年的7.8%提升至10%。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1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下称《规划》),对中国“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作出部署安排。《规划》提出,着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了培育先进安全的数字产业体系、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体系、拓展互利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体系等3项任务,以数字经济引领现代产业建设,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各地发布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把数字经济作为“十四五”时期谋发展的重要发力点。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四川、湖南等多地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和出台了“十四五”时期有关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目标、行动和措施等,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态,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北京

“十四五”期间,北京将紧抓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窗口期,以“数字智能技术—数字智能经济—数字智能社会—数字智能城市”为主线逐渐建设成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北京将以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新引擎,到202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形成;到203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全球领先,形成国际人才高地,切实支撑我国建设科技强国。

浙江

浙江是数字经济先发地,具有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左右,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成“三区三中心”,成为展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山东

《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山东数字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推进措施等作了整体设计。明确到2025年,山东数字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成效大幅提升,整体工作始终处在全国“第一方阵”。

与此同时,不少地方设定了新一轮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

作为数字经济规模多年居全国第一的广东提出,到2025年,将实现数字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过10.7万亿元,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园区和企业;超过5万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100万家企业上云用云,新业态新模式日益繁荣。

湖南明确,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进入全国前10强,突破2.5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保持15.8%以上;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5%,其中数字产业化总量突破7500亿元,产业数字化总量突破1.75万亿元。

四川力争到2022年,数字经济对GDP贡献率大幅提升,数字经济规模超过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0%。

海南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000亿元。

从各地出台的有关数字经济规划中可以看出,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众多省份的共同行动。各地纷纷提出了抢先发展的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全面发展的图景,力争在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上成为“领跑者”。

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中方正式提出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11月1日,中国商务部代表中方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商务部表示,申请加入DEPA,符合中国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方向,有助于中国在新发展格局下与各成员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下一步,中方将按照DEPA有关程序,和各成员开展后续工作。

据悉,《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DEPA包括16个模块:初步规定和一般定义、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数字产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数据问题、广泛的信任环境、商业和消费者信任、数字身份、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与数字经济、中小企业合作、数字包容、联合委员会和联络点、透明度、争端解决、例外和最后条款。

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经济反垄断趋严

反垄断,既是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必要举措,也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内对互联网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执法不断加强。2021年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平台进行的一系列执法,“二选一”、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词汇频现报端,反垄断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反垄断处罚案例120余起,其中90余起与平台企业相关。

2021年2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唯品会存在的“二选一”行为作出了300万元的行政处罚。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创下迄今为止中国反垄断罚金的最高纪录。美团也因同样原因被立案调查,此后被处以34亿余元罚款。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连开43张反垄断“罚单”,目标针对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行为。阿里、腾讯、京东、百度、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巨头均未能幸免,涉案企业按顶格标准,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同时,反垄断监管机构进一步升级。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挂牌国家反垄断局,设置反垄断执法一司、反垄断执法二司和竞争政策协调司三个司局。从三个新司局的机构的职责来看,数字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被单独列出。数字经济仍是监管执法的重点领域。

处于治理端口的《反垄断法》,也在修订进行时。针对互联网领域,规定不得滥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11月1日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贯穿信息自决主线,赋予个人丰富的信息权利,极大约束与规范平台企业信息处理行为,有助于消弭平台与个人之间差距悬殊的地位;增加的“大数据杀熟”条款,进一步丰富了对歧视性定价问题的规制路径。

针对平台企业监管的配套规则也在加紧落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我国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工作提供了初步框架;《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确立了平台分类分级的监管思路,中国“数字守门人”制度呼之欲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再给超级平台加上“紧箍咒”,平台规则、隐私政策制定等或需行政同意。

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工信部等部门多管齐下,相关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使得监管的“毛细血管”更为畅通,平台经济的强监管、科学监管时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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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以计算机、网络、通信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革命催生了数字经济。目前,数字技术正广泛应用于现代经济活动中,提高了经济效率、促进了经济结构加速转变,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驱动力。对于中国来说,数字经济既是经济转型增长的新变量,也是经济提质增效的新蓝海。我们要把握新的历史契机,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发展数字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进入了深度调整的新阶段。新旧经济交替的图景波澜壮阔又扣人心弦:一方面传统经济持续低迷,而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则异军突起。中国的实践印证了这一历程,也使得这一图景更加清晰可见。在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新阶段的大背景下,中国数字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正在成为创新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能,并不断为全球经济复苏和社会进步积累经验。

其一,发展数字经济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数字经济本身就是新技术革命的产物,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新的资源配置方式,集中体现了创新的内在要求。数字经济减少了信息流动障碍,加速了资源要素流动,提高了供需匹配效率,有助于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数字经济能够极大地提升资源的利用率,是绿色发展的最佳体现。数字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基于互联网,而互联网的特性就是开放共享。数字经济也为落后地区、低收入人群创造了更多的参与经济活动、共享发展成果的机会。

其二,发展数字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模式,正在引发新一轮制造业变革,数字化、虚拟化、智能化技术将贯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柔性化、网络化、个性化生产将成为制造模式的新趋势,全球化、服务化、平台化将成为产业组织的新方式。数字经济也在引领农业现代化,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农业发展新模式就是数字经济在农业领域的实现与应用。在服务业领域,数字经济的影响与作用已经得到较好体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教育、远程医疗、在线娱乐等已经使人们的生产生活发生了极大改变。

其三,数字经济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最佳试验场。现阶段,数字经济最能体现信息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及制度创新的要求。数字经济的发展孕育了一大批极具发展潜力的互联网企业,成为激发创新创业的驱动力量。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分享经济模式本身就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四,数字经济是构建信息时代国家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先导力量。在信息革命引发的世界经济版图重构过程中,数字经济的发展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时代的核心竞争能力将越来越表现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字能力、信息能力、网络能力。

中国发展数字经济优势凸显

目前,中国发展数字经济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和有利条件,起步很快,势头良好,在多数领域开始形成与先行国家同台竞争、同步领跑的局面,未来在更多的领域存在领先发展的巨大潜力。

第一,高速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形成。一是建成了全球最大规模的宽带通信网络。截至今年6月,我国固定宽带接入数量达4.7亿,覆盖全国所有城市、乡镇以及95%的行政村。二是网络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全光网城市由点及面全面推开,城市家庭基本实现100M光纤全覆盖。三是网民优势酿造了中国数字经济的巨大潜能。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

第二,数字经济在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全面渗透。一方面,数字经济正在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制造业为例,工业机器人、3D打印机等新装备、新技术在以长三角、珠三角等为主的中国制造业核心区域的应用明显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的配套技术和生产方式开始得到大规模应用。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开始融入城乡居民生活。根据相关报告,网络环境的逐步完善和手机上网的迅速普及,使得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需求不断被激发,2015年基础应用、商务交易、网络金融、网络娱乐、公共服务等个人应用发展日益丰富,其中手机网上支付增长尤为迅速,网上支付线下场景不断丰富。各类互联网公共服务类应用均实现用户规模增长。此外,数字经济正在变革治理体系,倒逼传统的监管制度与产业政策加快创新步伐。

第三,数字经济推动新业态与新模式不断涌现。其一,中国在多个领域已加入全球数字经济的领跑者行列。近年来,中国在电子商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诸多领域取得“单打冠军”的突出成就,一批信息技术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进入世界前列。其二,中国分享经济正在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有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出行、房屋短租、金融、生活服务、知识技能、生产能力等6大领域。分享经济领域参与提供服务者约5000万人左右,约占劳动人口总数的5.5%。其三,中国电子商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交易额达到20.8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7%;网络零售额达3.88万亿元,同比增长33.3%。

数字经济的五个方面是什么?

1、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的生产要素,它和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技术一样,在数字经济时代,它成为我们关键的要素。信息的基础设施或者数字经济的载体,包括网络的基础设施融合的基础设施,还有创新的基础设施。

2、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的发展动力,实际上我们现在ICT基本上是数字技术。另外产业融合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主引领。数字经济从这几个方面可以进行推动。

3、第一个是产业的数字化是引擎,产业数字化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生产体验,可以说这是数字经济最核心的部分,应该占到70%以上的比重,数字产业化也是数字经济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利用数字技术形成产业,为我们传统产业赋能。

数字化治理,通过数字化对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于一个企业,对于一个机构治理的现代化,数字化的治理应该说也是数字经济重要的内容。

最后是数据的价值化,推动各类数据产生价值,发挥作用。这是数据作为要素最基本的内容。数据的可复制性使数据的确权,数据的流通,数据的交易难度更大,需要投入更大精力研究和界定。再有数据成熟的作用,或者倍增器的作用。数据的利用率在于使用,使用程度越高越频繁价值越大。

4、数字经济的本质是高度数据化,因为数据已经深入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成为企业经营决策的新的驱动,商品服务贸易新内容,另外也是社会治理的新手段,所以说带来新的价值推动我们各类企业包括社会各方面价值创造能力。

5、数字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也是弯道超车新的机遇,所谓新动能就是传统的增长方式已经发力了,过去的改革红利已经消耗很多了,新的红利在哪?可以说在数字经济,今年上半年来看,数字经济增幅最大,贡献也最大,贡献的比例也最大,所以这样的话数字经济是我们国家发展的下一个驱动力,同时也是我们发展的新的机遇。

数字经济的通俗解释

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

数字经济通过不断升级的网络基础设施与智能机等信息工具,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人类处理大数据的数量、质量和速度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人类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形态转化,极大地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提高产品、企业、产业附加值,推动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同时为落后国家后来居上实现超越性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

数字经济也称智能经济,是工业4.0或后工业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的核心要素。正是得益于数字经济提供的历史机遇,使我国得以在许多领域实现超越性发展。

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数字经济

外文名

Digital Economy

类型

经济系统

定律

梅特卡夫法则,摩尔定律

定义

数字经济 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

释义1

数字经济通过不断升级的网络基础设施与智能机等信息工具,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人类处理大数据的数量、质量和速度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人类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形态转化,极大地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提高产品、企业、产业附加值,推动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同时为落后国家后来居上实现超越性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数字经济也称智能经济,是工业4.0或后工业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的核心要素。正是得益于数字经济提供的历史机遇,使我国得以在许多领域实现超越性发展

释义2

数字经济指一个经济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数字技术被广泛使用并由此带来了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的根本变化。数字经济也是一个信息和商务活动都数字化的全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交易迅速增长。数字经济主要研究生产、分销和销售都依赖数字技术的商品和服务。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本身运转良好,因为它创建了一个企业和消费者双赢的环境。

截至2016年底,全球市值最高的10家公司中,有5家数字经济企业;市值前20强的企业中有9家属于数字经济企业。

词语介绍

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

数字经济的发展给包括竞争战略、组织结构和文化在内的管理实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随着先进的网络技术被应用于实践,我们原来的关于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受到了真正的挑战。企业组织正在努力想办法整合与顾客、供应商、合作伙伴在数据、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和工作实务等方面的业务,而他们又都有各自不同的标准、协议、传统、需要、激励和工作流程。

基本特征

数字经济受到 三大定律的支配。

第一个定律是梅特卡夫法则:网络的价值等于其节点数的平方。所以网络上联网的计算机越多,每台电脑的价值就越大, “增值”以指数关系不断变大。

第二个定律是摩尔定律:计算机硅芯片的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翻一翻,而价格以减半数下降。

第三个定律是达维多定律: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所以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必须第一个淘汰自己的产品。实际上达维多定律体现的是网络经济中的马太效应。这三大定律决定了数字经济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

快捷性

首先,互联网突破了传统的国家、地区界限,被网络连为一体,使整个世界紧密联系起来,把地球变成为一个“村落”。

其次,突破了时间的约束,使人们的信息传输、经济往来可以在更小的时间跨度上进行。

再次,数字经济是一种速度型经济。现代信息网络可用光速传输信息,数字经济以接近于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节奏大大加快了。

高渗透性

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具有极高的渗透性功能,使得信息服务业迅速地向第一、第二产业扩张,使三大产业之间的界限模糊,出现了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相互融合的趋势。

自我膨胀性

数字经济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这说明网络产生和带来的效益将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而呈指数形式增长。在数字经济中,由于人们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惯性,在一定条件下,优势或劣势一旦出现并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不断加剧而自行强化,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赢家通吃”的垄断局面。

边际效益递增性

主要表现为:一是数字经济边际成本递减;二是数字经济具有累积增值性。

外部经济性

网络的外部性是指,每个用户从使用某产品中得到的效用与用户的总数量有关。用户人数越多,每个用户得到的效用就越高。

可持续性

数字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能有效杜绝传统工业生产对有形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造成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危害,实现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直接性

由于网络的发展,经济组织结构趋向扁平化,处于网络端点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可直接联系,而降低了传统的中间商层次存在的必要性,从而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本质

数字经济的本质在于信息化。信息化是由计算机与互联网等生产工具的革命所引起的工业经济转向信息经济的一种社会经济过程。具体说来,信息化包括信息技术的产业化、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信息化、生活方式的信息化等内容。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即信息的生产和应用两大方面是其中的关键。信息生产要求发展一系列高新信息技术及产业,既涉及微电子产品、通信器材和设施、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的制造等领域,又涉及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等领域;信息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主要表现在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上。

当今世界正发生着人类有史以来最为迅速、广泛、深刻的变化。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以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为主要特征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信息化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的深刻影响,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视信息化,把加快推进信息化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数字革命创造的信息产业是一种战略性产业。

它既可进行制造业活动,又可提供服务性业务,或者同时从事两种活动,成为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混合物而被称为“液态混合体”。20世纪90年代后期,世界经济的年均增长率在3%左右,而信息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增长速度是经济增长速度的2-3倍。在许多发达国家中,信息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有研究成果表明:1998年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4.7%,考虑到产品和服务价值下降因素,实际贡献率超过25%;1999年全球信息产业的并购交易总额达到了1万亿美元,年增长率达到200%。这也表明,对于信息技术和信息化的投入,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动力。

发展趋势

• 趋势一:速度成为关键竞争要素

随着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变化和竞争对手不断出现,产品与服务的更新周期越来越快。这要求企业以最快的速度对市场做出反应、以最快的速度制定新的战略并加以实施、以最快的速度对战略进行调整。

迅速反应和迅速调整都要求企业建设自身的“数字神经”平台,未来几年中,百分之七十的中国企业将建设自己的信息共享平台。

• 趋势二:跨企业的合作成为必然选择

速度的压力使得企业必须通过合作进行资源整合和发挥自己的核心优势。规模经济的要求、新产品研发等巨额投入的风险也迫使企业必须以合作的方式来分担成本,甚至是与竞争对手进行合作,形成合作竞争的关系。

信息技术手段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合作沟通的信息成本,使得广泛的、低成本的合作成为可能。通过信息平台而不是组织整合平台,伙伴间形成了虚拟企业。这样的虚拟企业既具有大企业的资源优势,又具有小企业的灵活性,为合作的各方带来极大的竞争优势。未来中国企业百分之六十的网络应用是用于内部业务和伙伴的业务沟通。

• 趋势三:行业断层、价值链重构和供应链管理

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的冲击之下,许多行业出现了大的断层,产业的游戏规则在变化、新的对手来自四面八方、新的供应商随时产生。这种断层既对行业中的现存者提出了挑战,又为新生者提供了机会,各个行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行业重新洗牌的机会。许多中间环节面临消除的危险,他们被迫提供新的、更大的价值;许多企业进入价值链的其他环节(上游或下游);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或在价值链中重新定位(如从品牌制造商转为OEM制造商)等;供应链。中国金融(招商银行和平安保险)和家电行业(海尔及美的)已经开始了行动。

企业主动或被动地利用数字化手段以对应价值链重构:或重新抓住自己的客户;或重组优化自己的供应商队伍。

• 趋势四:大规模量身定制成为可能

传统经济中,商品或服务的多样性(richness)与到达的范围(reach)是一对矛盾。大众化的商品总是千篇一律,而量身定制的商品只有少数人能够享用。

但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这一切。企业现在能够以极低的成本收集、分析不同客户的资料和需求,通过灵活、柔性的生产系统分别定制。国外汽车和服装行业提供了许多成功的例子。大规模量身定制生产方式将给每个客户带来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要求企业具备极高的敏捷反应能力。

影响要素

软件

IDC(国际数据公司)的一份研究说服务软件将以每年90%的速度往上涨,到2004年,该软件市场价值将达到78亿美元。在未来12个月里,应用软件将从个人机向网络服务器和网上应用服务转变。

信息

它对于网络内容提供商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财富,但它们必须把生活真实的一面告诉读者。代表许多提供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商(简称ISP),现在大多数网上信息是免费的,这对ISP是一个严峻挑战。为了应付这一挑战,ISP必须将互联网产业和传统产业结合起来,并且必须同科技专家共同努力以保护自己的产品。

教育

对孩子和成人都一样,是数字世界一个迅速增长的因素,教育科技手段将在未来几年里产生重大变化。SIIA说:“ISP和互联网公司正将它们的商业模式转向B2B(在这里当然指ISP或其它互联网公司提供学校教育和公司培训)和B2C(指ISP等提供业余培训和远程函授等方式)。”

顾客权利

SIIA称顾客权利在过去的几年里也成为影响数字经济并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现在这种权利还必须扩展,必须保护用户信息和地址等私有问题,必须发现顾客的真正需要。电子商务销售商必须在未来的12个月里详细了解提供严格的个人隐私保护政策。

商业数字化

在过去10年里,美国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数字化了。从会计到仓储,从人事到日程安排,数字技术无处不在,通过这种数字化进程,美国的企业也都尝到了甜头。在未来12个月里美国企业的数字化进程还将继续,并且B2B将独领风骚。

数字经济政策

当然,这么多公司涌入数字经济,它们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行业法规,尤其在个人隐私和电子商务收税这几个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评估和建议,数字经济的未来只能停滞在政策制定者手中,而绝不是那些将数字经济变为可能的创新者和企业家手里。

发展优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抓住了数字革命的机遇,创造了10多年的经济繁荣。欧洲、日本等地区和国家,也紧紧追随着美国,积极推进数字革命,产生了巨大的成效。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数字革命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在数字时代中,发展中国家可以充分利用数字经济中的后发性优势,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数字鸿沟。印度就是利用数字经济的后发性优势,使其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强大竞争力,从而推动本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典型案例。

• 边际报酬递增的后发性优势

数字经济的特征表明,在知识的创新阶段,知识应用的范围越广泛,涉及到的客户越多,就能创造越多的价值。在知识的普及阶段和模仿阶段,由于时效性问题,知识在发达国家的边际报酬下降。在发展中国家却能维持很高的边际报酬。因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些知识仍然是最新的、最具时间价值的。信息技术进入21世纪以来正处于普及和模仿阶段,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符合发达国家的最高利益,这可以大大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信息化速度。

• 工业化方面的后发性优势

西方国家经历了漫长的工业化过程之后,才进入信息化发展阶段。21世纪以后,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制造业生产,已成为很多发达国家提升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数字经济主导产业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会带来三重利益:

一是发展中国家可以充分利用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成就。包括技术上的成就和制度上的成就,大大缩短工业化进程,加速本国的经济发展;

二是发展中国家可以将工业化与信息化结合起来,以信息化和高科技促进工业化发展,彻底改造传统产业,重塑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

三是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大规模利用信息技术,在全社会范围内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加速培育市场关系,逐步形成强大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推动市场经济走向繁荣。

客户资源方面的后发性优势

一些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增长迅速,有着丰富的客户资源,其市场潜力远非发达国家所能比拟,这就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第一层次的网络比较优势。如果考虑到发展趋势,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是一个有待开发的市场。

发展中国家丰富的客户资源与发达国家丰富的知识、网络资源相结合,将会大大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市场潜力的强大吸引力,会促使发达国家的技术、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入,促使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和人力资源都出现根本性的变化,从而缩小数字鸿沟,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收入水平和生产力水平。

• 知识能力方面的后发性优势

一些发展中国家大力推进教育和科学技术,使得知识要素的禀赋在增加,尤其是获取知识、传递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提高得格外迅速,这就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第二层次的网络比较优势,使之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了一个比较有利的地位,带动本国的数字经济出现跨跃式的发展。例如,印度软件业的“离岸开发”,已经成为带动全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

• 信息技术方面的后发性优势

一是信息化的特点: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信息化比工业化更容易追赶,这是由于信息化有一些非常显著的特点:与制造业相比较,设备投资成本较小;技术已经标准化,学习成本很低;知识的共享性和外溢性等等。

二是信息技术的潜力:

信息技术本身的巨大潜力和无穷无尽的机会,也为发展中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信息技术和信息基础设施较落后,意味着发展中国家的转换成本较小,就有可能瞄准技术前沿实现跨越式发展。由于有大量现成的技术可以利用,发展中国家可以把研究与开发的重点转向有原创性、突破性的技术上,如塑料芯片技术、生物芯片技术等。一旦出现突破。

技术、经济和产业格局就有可能出现重大改观,就有可能带动一国经济走向兴旺发达,甚至萌生出一场新的产业革命。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和信息技术是一种工具,是能够提高一切领域工作效率的强有力的工具。只要发展中国家善于学习、善于利用这个工具,就能使之成为缩短数字鸿沟和贫富差距、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强有力手段。

「数字经济」对个人来说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可能人们难以预测这些提升会对以后的经济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因为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的变革,没有任何历史参照。但在生命史上,却不是首次出现。

类似的变革还发生在约6亿年前单细胞生物演化出多细胞生物的时段。随后的大事件就是寒武纪生命大爆发。与互联网起相同作用的就是神经细胞所形成的神经网络。

而与各种平台起相同作用的就是运动、情感、语言、思考等功能对应的网络。在同一套交流系统的支持下,所有细胞最终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个体,也彻底改变了单个细胞与新个体的交互方式。而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必将彻底颠覆个人与社会的交互方式。

数字经济的什么是数字经济

从字面上看,数字经济就是基于数字技术的经济,而数字技术的发展往往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难以分清,所以很多时候数字经济也常被称作互联网经济或网络经济。早在上世纪互联网发展初期,美国商人唐·塔普斯科特就在1995年出版了一本名为《数字经济》的著作,详细论述了互联网对经济的影响,他被认为是最早提出“数字经济”概念的人之一。

随后数字经济常被理解为因为数据信息可通过网络流动而产生的经济活动,比如开一家网店,店家和消费者不用实际见面,就能传递商品信息并讨价还价。这样的经济活动显然具有便捷优势。同时,一些关于网络发展的理论被引入数字经济中,比如梅特卡夫法则,它指出网络的价值等于其所有网络终端数量的平方,换句话说就是用一个网络虚拟平台的人越多,这个虚拟平台对于每个用户的价值就越大。

互联网企业家、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也是从这个角度理解数字经济。他作为演讲嘉宾出席本届汉诺威IT展开幕式时说,今年展会的主题为“数字经济”,与其说数字经济,不如说是数据经济。因为数据传输的缘故,各种数字经济活动皆有可能。

此外,“数字经济”还包含数字技术与各项实际产业的结合。汉诺威IT展官方网站指出,从农业、工业到医学,各行各业都在经历数字技术的改造。

特别是德国政府近来重点推动的“工业4.0”计划,强调了要以智能制造引领工业变革。这方面的典型技术是3D打印,它的产业化要依靠网络传输符合客户定制化需求的数据,同时也有赖于数字化建模,以及用数控终端设备实现打印。未来的数字经济,应该就是这样的数字技术渗透到需求、生产、交换等全部产业环节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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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莣萳辞慾(2022-06-10 05:03:50)回复取消回复

    将按照DEPA有关程序,和各成员开展后续工作。据悉,《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DEPA包括16个模块:初步规定和一般定义、商业和贸易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