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代广场黑客(纽约时代广场大厦)
什么叫暴闪族?
快闪族
快闪族(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
快闪族是于2003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
有没有人听过快闪?好象广州、深圳都没有组织过,而成都、杭州等地都有人玩过。
快闪是英文Flash Mob的中文翻译,它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
如今,快闪活动已风靡全球,罗马、东京、香港、台湾等地,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或娱乐。
快闪行动在香港
2003年8月,有人发起全港首个快闪行动,在指定日期时间到旺角一间电气店问店员有没有游戏机售卖(该店不卖游戏机),然后集体拍手叫好后各自离开。但到了行动当天,玩快闪的人只有发起者,一名十来岁的小孩而已。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铜锣湾时代广场的麦当劳,集体举起纸巾并跳芭蕾舞,行动持续了一分钟,之后四散离开。该行动被称为全港首个成功的快闪行动。
其他曾被提出的行动有,在尖沙咀钟楼外喊“我爱香港”、在某超级市场集体拍西瓜等。
快闪行动举例:
行动一、200人齐集纽约曼克顿一间百货公司,同一时间一齐向售货员说要买同一款地毯,弄得店员不知所措。
行动二、在某个公众场合,碰见有几十个人、甚至几百人先低头看一看手表上的时间,立刻不约而同做出一些行为,譬如在报摊前“拍拍两下手掌,一齐指名要买某份报纸。
在日本曾有闪客约定穿上黑色西装或套装,白衬衣,打黑色领带,戴黑色墨镜,在同一时刻出现在某广场上,然后一起拿起手机边走动边做打电话状。当上百号人按约定出现时,周围的人们都惊呆了:仿佛突然进入了“黑客帝国”一样。正当人们还在愕然时,突然哨子一响,“黑客”们迅速从四面八方撤离现场,10来秒钟的工夫就无影无踪了。
“FlashMob快闪族”,他们一般拥有高学历和有固定职业,只是平常接触电脑的机会多,并愿意去尝试一些新的行为,当然前提是不准损害社会和危及安全的言行。
快闪,Flash,做完了即闪,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社会后,就要快些闪回到虚拟世界去,绝不相认。如果你问其他快闪友:“我们一起去泡吧……好吗?”那可是违反了快闪族的“天条”了。
“快闪律例”:
1.所有快闪言行,必须遵守当地法规和注意安全;
2.快闪指令,必须“时间、地点、言行”三明确;
3.快闪内容,要简单易记、任何人士均可实施;
4.快闪的标准时间,要约定先进入某一网站或打电话到“117”报时台核准时间,做到分秒不差。
苏城街头首现快闪族
昨天中午11点30分左右,观前街玄妙观广场上突然聚集了百余名身穿橙色上衣,头戴火焰型面具的年轻人,他们在广场上逗留了一会后相互击掌,然后迅速向四面散开,整个过程不超过10分钟。这是首次出现在苏州街头的“快闪行动”。
据了解,“快闪族”是指一群通过互联网或手机联系、但现实生活中互不认识的人,在特定地点、特定时间聚集后,在同一时间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行为”,然后迅速分散。“快闪”活动发源于美国纽约,参与者主要以年轻人为主,目前正风靡欧美、港台等地。
昨天在观前街出现的“闪客”,主要为追逐时尚、寻求新奇的年轻人,他们通过短信联系,在苏州移动的支持下进行了此次“快闪”活动。记者在现场看到,他们将自己分为文化、体育、游戏、影音、创业、旅游6个“部落”,在各自“部落首领”的带领下列队、击掌、散开。教育学院的一年级女生辰辰是其中一员,她说,“这是表达青春激情的一种方式,很好玩”。但是更多的旁观者对此却有些莫名所以,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对此,有专家认为,现代社会虽然通讯发达,但人们之间的内心关注却在减少,“快闪族”的出现,从表面上看,是通过一种有时甚至是“无厘头”的游戏在公众面前表现自我、张扬自我,跟社会开一个玩笑,实际上是为了寻找归属感,在一个群体中宣泄青春的各种情绪,满足一种心理需要。但这种行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及他人,同时要注意安全。
快闪是什么活动?
(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
快闪族是于2003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
有没有人听过快闪?好象广州、深圳都没有组织过,而成都、杭州等地都有人玩过。
快闪是英文Flash Mob的中文翻译,它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
如今,快闪活动已风靡全球,罗马、东京、香港、台湾等地,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或娱乐。
快闪行动在香港
2003年8月,有人发起全港首个快闪行动,在指定日期时间到旺角一间电气店问店员有没有游戏机售卖(该店不卖游戏机),然后集体拍手叫好后各自离开。但到了行动当天,玩快闪的人只有发起者,一名十来岁的小孩而已。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铜锣湾时代广场的麦当劳,集体举起纸巾并跳芭蕾舞,行动持续了一分钟,之后四散离开。该行动被称为全港首个成功的快闪行动。
其他曾被提出的行动有,在尖沙咀钟楼外喊“我爱香港”、在某超级市场集体拍西瓜等。
快闪行动举例:
行动一、200人齐集纽约曼克顿一间百货公司,同一时间一齐向售货员说要买同一款地毯,弄得店员不知所措。
行动二、在某个公众场合,碰见有几十个人、甚至几百人先低头看一看手表上的时间,立刻不约而同做出一些行为,譬如在报摊前“拍拍两下手掌,一齐指名要买某份报纸。
在日本曾有闪客约定穿上黑色西装或套装,白衬衣,打黑色领带,戴黑色墨镜,在同一时刻出现在某广场上,然后一起拿起手机边走动边做打电话状。当上百号人按约定出现时,周围的人们都惊呆了:仿佛突然进入了“黑客帝国”一样。正当人们还在愕然时,突然哨子一响,“黑客”们迅速从四面八方撤离现场,10来秒钟的工夫就无影无踪了。
“FlashMob快闪族”,他们一般拥有高学历和有固定职业,只是平常接触电脑的机会多,并愿意去尝试一些新的行为,当然前提是不准损害社会和危及安全的言行。
快闪,Flash,做完了即闪,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社会后,就要快些闪回到虚拟世界去,绝不相认。如果你问其他快闪友:“我们一起去泡吧……好吗?”那可是违反了快闪族的“天条”了。
街头乐队玩快闪 在哪个国家
快闪是英文FlashMob的中文翻译,国外第一次快闪行动是在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2003年8月,有人发起全港首个快闪行动,在指定日期时间到旺角一间电器店问店员有没有游戏机售卖(该店不卖游戏机),然后集体拍手叫好后各自离开。但到了行动当天,玩快闪的人只有发起者,一名十来岁的小孩而已。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铜锣湾时代广场的麦当劳,集体举起纸巾并跳芭蕾舞,行动持续了一分钟,之后四散离开。该行动被称为全港首个成功的快闪行动。
其他曾被提出的行动有,在尖沙咀钟楼外喊“我爱香港”、在某超级市场集体拍西瓜等。
意大利:假装买书:罗马是欧洲首个出现快闪族的地方。2011年7月24日,300人在10分钟内蜂拥至一家图书馆,向馆员查询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书,时间一到,他们一同拍手15秒后迅速散去。
加拿大:扮青蛙跳:8月初多伦多首度出现“快闪族”活动。当晚6时半,数十名本地快闪族在央街与艾灵顿道交界处一商场外聚集,听取道首领现场指示后,数十人便一起步入商场内的TOYSRUS玩具店,扮青蛙在店内跳来跳去。
德国:张伞跳高:柏林的快闪族则于2011年7月30日首现,策划的男子在街头拿彩色雨伞,号令在场75人随意跳高、鼓掌或伸展双臂、转圈。8月1日傍晚6时过1分,德国柏林闹市区街头突然有40多个人一起使出手机,大喊“是啊是啊”,然后开始鼓掌。
英国:家具店聚会:2011年8月7日晚,由一名40岁的伦敦人号召的英国“快闪族”在伦敦购物区出现,约200人首先按所属星座分类,到不同酒吧聚集,细阅叮嘱他们“别让旁人看到”的指示:“你要在18:30到达”13分钟后,快闪族到一间家具店,依批示用手机致电朋友和称赞店内家具。正当该店经理心头大喜时,群众迅速在他面前散去。
中国;动作定格:2011年4月1日,愚人节,由厦门理工学院的李同学和张同学组织的“快闪”活动在厦门中山路开展,晚上8点,突然一声响亮的哨声吸引了众多路人的目光。只见百余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哨声处集合,他们戴着各种各样的面具,有的戴白色面具,有的套上了《让子弹飞》里那种麻匪面具,有的则是戴骷髅头面具。他们以吹哨人为基准,按长方形散开,瞬间定格成塑像姿势静止不动。
在日本曾有闪客约定穿上黑色西装或套装,白衬衣,打黑色领带,戴黑色墨镜,在同一时刻出现在某广场上,然后一起拿起手机边走动边做打电话状。当上百号人按约定出现时,周围的人们都惊呆了:仿佛突然进入了“黑客帝国”一样。正当人们还在愕然时,突然哨子一响,“黑客”们迅速从四面八方撤离现场,10来秒钟的工夫就无影无踪了。
快闪族有过什么举动
快闪族
快闪族(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
【出现过程】
快闪族是于2003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
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
如今,快闪活动已风靡全球,罗马、东京、香港、台湾等地,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或娱乐。而成都、杭州等地都有人玩过。
【快闪律例】
1.所有快闪言行,必须遵守当地法规和注意安全;
2.快闪指令,必须“时间、地点、言行”三明确;
3.快闪内容,要简单易记、任何人士均可实施;
4.快闪的标准时间,要约定先进入某一网站或打电话到“117”报时台核准时间,做到分秒不差。
“FlashMob快闪族”,他们一般拥有高学历和有固定职业,只是平常接触电脑的机会多,并愿意去尝试一些新的行为,当然前提是不准损害社会和危及安全的言行。
快闪,Flash,做完了即闪,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社会后,就要快些闪回到虚拟世界去,绝不相认。如果你问其他快闪友:“我们一起去泡吧……好吗?”那可是违反了快闪族的“天条”了。
【快闪行动举例】
2003年8月,有人发起全港首个快闪行动,在指定日期时间到旺角一间电气店问店员有没有游戏机售卖(该店不卖游戏机),然后集体拍手叫好后各自离开。但到了行动当天,玩快闪的人只有发起者,一名十来岁的小孩而已。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铜锣湾时代广场的麦当劳,集体举起纸巾并跳芭蕾舞,行动持续了一分钟,之后四散离开。该行动被称为全港首个成功的快闪行动。
其他曾被提出的行动有,在尖沙咀钟楼外喊“我爱香港”、在某超级市场集体拍西瓜等。
意大利:假装买书:罗马是欧洲首个出现快闪族的地方。今年7月24日,300人在10分钟内蜂拥至一家图书馆,向馆员查询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书,时间一到,他们一同拍手15秒后迅速散去。
加拿大:扮青蛙跳:8月初多伦多首度出现“快闪族”活动。当晚6时半,数十名本地快闪族在央街与艾灵顿道交界处一商场外聚集,听取道首领现场指示后,数十人便一起步入商场内的TOYSRUS玩具店,扮青蛙在店内跳来跳去。
德国:张伞跳高:柏林的快闪族则于今年7月30日首现,策划的男子在街头拿彩色雨伞,号令在场75人随意跳高、鼓掌或伸展双臂、转圈。8月1日傍晚6时过1分,德国柏林闹市区街头突然有40多个人一起使出手机,大喊“是啊是啊”,然后开始鼓掌。
英国:家具店聚会:8月7日晚,由一名40岁的伦敦人号召的英国“快闪族”在伦敦购物区出现,约200人首先按所属星座分类,到不同酒吧聚集,细阅叮嘱他们“别让旁人看到”的指示:“你要在18:30到达”13分钟后,快闪族到一间家具店,依批示用手机致电朋友和称赞店内家具。正当该店经理心头大喜时,群众迅速在他面前散去。
在日本曾有闪客约定穿上黑色西装或套装,白衬衣,打黑色领带,戴黑色墨镜,在同一时刻出现在某广场上,然后一起拿起手机边走动边做打电话状。当上百号人按约定出现时,周围的人们都惊呆了:仿佛突然进入了“黑客帝国”一样。正当人们还在愕然时,突然哨子一响,“黑客”们迅速从四面八方撤离现场,10来秒钟的工夫就无影无踪了。
苏城街头首现快闪族
某天观前街玄妙观广场上突然聚集了百余名身穿橙色上衣,头戴火焰型面具的年轻人,他们在广场上逗留了一会后相互击掌,然后迅速向四面散开,整个过程不超过10分钟。这是首次出现在苏州街头的“快闪行动”。
在观前街出现的“闪客”,主要为追逐时尚、寻求新奇的年轻人,他们通过短信联系,在苏州移动的支持下进行了此次“快闪”活动。他们将自己分为文化、体育、游戏、影音、创业、旅游6个“部落”,在各自“部落首领”的带领下列队、击掌、散开。教育学院的一年级女生辰辰是其中一员,她说,“这是表达青春激情的一种方式,很好玩”。但是更多的旁观者对此却有些莫名所以,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分析】
快闪族其性质是:突破渴望,超越自己,闪电式聚会。对此,有专家认为,现代社会虽然通讯发达,但人们之间的内心关注却在减少,“快闪族”的出现,从表面上看,是通过一种有时甚至是“无厘头”的游戏在公众面前表现自我、张扬自我,跟社会开一个玩笑,实际上是为了寻找归属感,在一个群体中宣泄青春的各种情绪,满足一种心理需要。但这种行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及他人,同时要注意安全。
现代社会人们内心的交流减少背景下,“快闪族”的出现,可以从三个角度看待,首先,从表面看是通过“无厘头”的游戏在公众面前表现自我,张扬自我,第二,就是寻求一种刺激,第三,现代社会年轻会常感觉到“无价值感,无意义感”,在日本被称作“无气力”,即没有生机地活着。我认为年轻人“力比多”充沛,但很多时候无处消耗,快闪运动提供了平台,宣泄青春情绪,于是风行起来。
快闪族所做的大喊大叫等被视作莫名其妙的动作或者没有实际意义的活动就是为了吸引眼球,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人生下来就有展现自我的意识,婴儿的大哭也是一种需要引起周围人的注意,需要得到周围人的“回应”。快闪族强烈地希望通过刺激,张扬自我,最终的目的是希望进而“影响周围人”,吸引他们的注意。
采用这样激烈的形式的人可能具有比较强烈的“冒险心理”,敢于尝试,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攻击他人的快闪族是因为安全感不足。同时,快闪族心理也是一种逃避现实压力的选择,他们在寻找刺激的过程中,从破坏性的行为中寻求满足自己本能上的快感。起初可能是从无意识的伤害到别人,如果当事人做出受到性侵害类似的尖叫、害怕、手足无措等反应,则会使实施者得到鼓励,进而使其有意识地伤害他人以获得快感。
通过一次"快闪"行动,他们的因寻求意义,即自我而产生和郁积的焦虑得到了暂时的释放,在强大的现实和社会面前的软弱和无力的感觉得到了暂时的纾解,可当通过"快闪"建立起来的"虚幻自我"头上的光环黯谈下来时,他们隐隐感觉到了这个"自我"背后的虚无正张着那可怕的大嘴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因为"快闪"的背后一无所有,它并不指向任何意义,于是,或许这正是另一次"快闪"行动或者与此相类似的行动开始的时候了罢。
什么是“快闪一族”,他们是否违法?
快闪族 (Flash mob),在广州白云山云台花园有过一次,不过组织者被带回派出所.
现在还没有法律说明快闪违法,但是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