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石油化工厂灭火视频(武汉化学工业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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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厂着火时消防队灭火用水还是泡沫
化学工厂着火时消防队灭火用水还是泡沫需要看具体情况。
1、有些物质密度比水小,用水是扑不灭的,有些物质与水反应会生成加大火势的物质,例如过氧化钠与水会生成氧气这样的助燃剂,加大火势。所以这类火势需要使用泡沫灭火。
2、泡沫灭火不适用于电器火灾、油料类火灾,化学工厂因为这些原因着火时就不能使用泡沫灭火。
3、水一般适应于建筑灭火,除此之外化学工厂着火基本上不能使用水灭火。
4、一般化工厂出事故都是用泡沫。但是有些个别复杂的起火,泡沫也是不能用的,只能用堆沙堆灭火。
5、不同的化学品要用不同灭火剂,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不能随便乱用。
消防蒸汽灭火原理
蒸汽灭火系统是以释放水蒸气进行灭火的装置或设施。在蒸汽源十分充足的场合,即正常生产需要大量的水蒸气且着火时能提供足够的灭火用水蒸气的场所,适宜采用蒸汽灭火系统。
系统的特点
1. 优点
蒸汽灭火系统具有下列优点:
(1) 设备简单、安装方便、使用灵活、维护容易;
(2) 蒸汽价格低廉,设备费及安装费均较低,是一种经济可靠的灭火系统;
(3) 同其他气体灭火系统相同,淹没性能好,可以扑救空间各点火灾;
(4) 扑救高温设备火灾时,不会引起设备热胀冷缩的应力而破坏设备。
2. 限制性
蒸汽灭火体系不实用于下列场所:
(1) 遇水蒸气发作猛烈化学反映和爆炸等事变的消费工艺安装和装备;
(2) 冷却作用不大,不实用于体积大、面积大的火灾;
(3) 蒸汽冷凝水具备侵蚀作用,不实用于扑救电气装备、精细仪表、文物档案及其余珍贵物品火灾。
消防炮灭火系统原理
自动消防水炮,是利用传感器探测火源的红外紫外波,从而经过运算分析处理,系统自动启动喷水,扑灭火源的自动消防系统。因为大部分的火灾都是有火焰存在的,自动消防水炮根据火焰红紫外波探测的手段具备一定可靠性,但是遇到现场没有明火的火灾状况,自动消防水炮还能自动启动灭火吗?下面我们就此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先看哪些情况是火灾现场没有明火的。一种情况是暗火的温度还没有达到能快速释放出大量可燃气体的地步,所以没有明显火苗。还有一种情况是可燃物温度已经很高,但是氧气不充足,发生闷燃,放出大量烟雾,一旦氧气充足,火势迅速发展。有些场所商品货物堆积,刚开始可能会内部闷燃,发出浓烟,这个闷燃的过程可能时间较久,等到发出明火的时候已经火势较大,难以短时间扑灭,导致损失严重。有涉及易燃易爆石油煤炭化工产品的,闷燃还可能导致爆炸情况发生。
自动消防水炮对火灾现场的探测预警自动启动,都是建立在火焰红紫外波探测上的,一般都用红紫外火焰传感器,这些传感器需要明火才能激活,在火灾现场没有明火的情况下,自动消防水炮传感器不会预警,也就不会自动启动,无法灭火。
那市场上有没有高度智能化,即使火灾现场没有明火,依然能够探测到火源并自动自动灭火的产品呢?
还真有,联纵消防科技就开发出了新型智能水炮,通过自研专利技术鹰眼“LINKZOOM”热成像定位技术,加上传统的红紫外火焰探测技术,实现了红紫外热成像激光视频五重技术复合升级,推动了自动消防水炮的更新换代,发展出二代智能消防水炮。该智能消防水炮在红紫外探测技术上加入采取视场的实时测温信号,用来定位的热成像探测器具有透烟测温作用,可以自预警,通过面阵内各像素的温度变化采用函数计算来探测定位真实火源,执行灭火喷水。在刚开始是闷燃的火灾现场,还没有出现明火之前,联纵消防科技开发的二代智能水炮就可以根据火灾现场的温度,查找到火源点。在执行灭火动作之后,明火火源点被扑灭,如果依然有暗燃的火源,现场的温度不会下降太多,该二代智能水炮依然会查找到暗燃的火源点,及时进行扑灭。只有明火火源被扑灭,暗燃的火源也被扑灭,火灾现场的温度降下来,该水炮就会停止灭火动作,自动关闭,真正做到了高度自动化,高度智能化。
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做到在现场没有明火,烟雾浓重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做到水炮自动启动,自动灭火。所以可知,市场上的一般的自动消防水炮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是不会自启动灭火的,只有联纵消防科技的二代智能消防水炮,才能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自启动灭火,这个希望大家在选择水炮的时候,充分考虑自己的消防需求,购买功能齐全,技术上更先进,更有消防保障能力的自动消防水炮。
消防扑救流程?
消防扑救流程
第三章
第三节 火灾扑救
第六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第七十条 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进行。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二)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四)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五)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六)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第七十一条 参战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战斗展开形式:
(一)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第七十二条 根据火场情况,主要灭火力量应当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
(一)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
(二)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四)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五)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六)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第七十三条 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按照下列要求抢救人员:
(一)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
(二)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
(三)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
(四)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
(五)对被救者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在救助过程中和已抢救疏散出的危重伤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及时搜寻、妥善保护。
第七十四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
(一)遇有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以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救人灭火的物资也应当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应当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和起火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应当指定放置地点,指派专人看护,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及时清点和移交。
第七十五条 根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迅速采取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和火势扩大:
(一)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三)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四)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
第七十六条 根据灭火战斗行动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依法合理实施破拆:
(一)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
(二)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置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三)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发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以及毒害物质泄漏;
(六)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二)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寒冷地区冬季灭火供水时,应当防止供水线路结冰冻结;
(四)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五)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第七十八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科学确定和使用灭火剂,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和环境污染:
(一)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和灭火进程以及燃烧物状况,正确选定灭火剂、喷射器具以及供给强度;在确保消防员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接近火点喷射;
(二)在有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储存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射水灭火;
(三)对因灭火用水过多可能造成建筑物、堆垛倒塌,船体倾覆和水渍等危害的,应当及时进行防排水作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四)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现场,应当适当控制用水量,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并组织起火单位及有关部门注意污水排放处置,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第七十九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做好参战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人员伤亡:
(一)进入火场的所有人员,应当根据危害程度和防护等级,佩戴防护装具,并经安全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的路线、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在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救人灭火时,应当组成精干作业组,设置安全观察哨,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布置水枪掩护,留有备用力量,严禁擅自行动;
(三)在需要采取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点火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时,应当掩护配合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四)对火场内带电线路和设备应当视情采取切断电源或者预防触电的措施;
(五)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视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第八十条 火灾扑灭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备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的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当责成起火单位或者相关单位人员看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二)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三)归队后,应当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并报告作战指挥中心。
石油化工厂常用的消防器材及其使用范围是什么?
消防器材有很多种,它们用在不同的场合。石油化工厂常用的消防器材主要有:
(1)泡沫灭火机,适用于一般物质的着火和油类物质着火,不能用于电器和贵重物品着火。
(2)四氯化碳灭火机,用于电器设备着火。
(3)N2灭火机,用于电器设备着火和一般物质着火。
(4)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精密仪器和一般电气火灾,以及一些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
(5)干粉灭火机,用于易燃液体、气体和电器设备着火。不宜用于精密仪器的灭火,因为在灭火后留有残渣。
(6)卤代烷灭火机,用于扑救易燃液体、气体、电气火灾,特别适用于精密仪器、仪表及重要文献资料的灭火。但为了保护大气臭氧层,我国将于2005年停止生产卤代烷灭火机。
(7)水,用于一般物质着火,严禁用于电器设备着火和油类物质着火。高温状态下化工设备的火灾也不能用水扑救,以防高温设备遇冷水后骤冷,引起形变或爆裂。
(8)沙包,用于油类物质着火和一般火灾。凡电器设备着火必须先切断电源,气体物质着火,必须关掉气源,再进行灭火。
消防队员灭火时背的是什么
确切的说,应该是氧气瓶,这是一则新闻
一名消防官兵告诉记者,着火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厂房右侧2楼的2间仓库里,由于厂房位置比较偏僻,最近的一个消防栓也在300米开外,消防官兵只好拉着长长的水管到远处将水接来灭火。着火后,由于纸屑堆积太多,一些地方还有暗火存在,被风一吹又复燃起来,给扑救工作造成很大麻烦。另外,2楼堆放的一些造纸材料烧起来味道十分呛人,无法接近,他们临时调派了一辆后勤车送了几个氧气瓶过来,由消防员背上入内灭火。截至3点30分,大火基本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