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必须是财务总监吗(财务负责人是出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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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是否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出纳人员在早年称作司库,直接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进出,所以对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记账等几个岗位不能兼职。根据会计法有关稽核工作岗位的规定,如果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显然容易作假,所以要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后,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的保管,如果允许一个人既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显然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包括记账工作岗位的大部分但不是全部(比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就不包括在内),这部分记账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也不能由出纳人员兼任,一个人既管理钱款,又管理记账这一发生钱款往来的根据,很容易监守自盗。这是对出纳人员兼任其他会计工作岗位的法律限制。至于前面提到的一个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如果确有需要,一般可以由出纳人员兼任,但也要结合出纳人员的职责,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可以是一个人吗
财务负责人与出纳人员不可以一个人。
因为:
一、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二、会计与出纳分开的必要性。
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财务部门只有财务总监及会计,没有设置出纳,合理么
不合理!
会计与出纳之间是分工与协作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作为记账凭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它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会计核算任务,缺一不可。同时,他们之间互相牵制。出纳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会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中的有价证券账与出纳账中相应的有价证券账,均有金额上的等量关系。这样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必须相互核对账目以保持一致。会计工作必须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总账会计和明细账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