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化工中级职称证书(镇江市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本文目录一览:
- 1、镇江中级职称评定那些具体要求?谢谢
- 2、中级化工证书用处大吗
- 3、化工技能等级证书
- 4、镇江职称办的中级职称可以用吗?
- 5、镇江市职称领导小组评审的中级职称有用吗?江苏省人社局认可吗?
- 6、镇江中级职称证书是哪一个单位发放的?
镇江中级职称评定那些具体要求?谢谢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④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⑤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⑥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中级化工证书用处大吗
没有太大的作用,因为现在社会企业大多都在乎工作经验,像证书都是形式上的一个东西,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讲没有太大的价值,向证书社会上有很多的机构都可以直接办理,等你有经验了,完全可以自己来办。
化工技能等级证书
这是考技工证吧,要不是工程师证,没工作经验怎么考?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核发办法(试行)
1991年8月5日,化工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合格证书”)的核发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岗位合格证书由化学工业部统一印制,基建司归口管理,统一核发。
第三条 岗位合格证书是审查化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凭证之一,在全国化工行业有效。
第四条 无岗位合格证书者,不得上岗,不得承包工程项目。
第五条 岗位合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种。持证等级应与个人知识能力相符,任何人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取得相应的岗位合格证书。
第二章 核发证书范围
第六条 化学工业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岗位合格证书由部基建司统一核发,地方所属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审核同意后由部基建司核发。
第七条 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是指:施工员、预算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统计员、财会员、计划员、机械(设备)管理员、劳资员、定额员等十一类人员,除财会员、预算员岗位合格证书按有关规定另行办理外,其他各类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核发证书条件和标准
第八条 具有大专、中专毕业(含“五大”、电视中专、职工中专)文凭和高等专业证书、中等专业证书者,专业对口,实习期满者或得“员”级专业职称资格者,经考核(考核内容含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业绩。下同)合格,发给初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九条 不具备专业学历文凭,但已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多年,已取得“员”级专业职称资格者,经考核合格,发给初级岗位合格证书。对未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或仍以工人身份在现岗位工作多年,经部有关司局举办的相应专业培训班培训结业的,经考核合格,可发给初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条 中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作五年以上,其中在现任专业岗位二年以上者,按安装和土建两大类专业对口,经考核合格,可发给初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不具备专业学历,在现任专业岗位二年以上,经初级专业岗位培训结业后,再经考核合格,发给初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凡1942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连续从事现任岗位七年以上,未评专业职称者,免于岗位培训考试,经考核合格,发给初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 凡已取得本岗位所在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者,可直接核发中级岗位合格证书;少数岗位,如质量检查、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定额管理由受聘技师担任,并连续在现岗位任职二年以上者,可直接核发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四条 本科及大专毕业,取得对口专业“助师”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但业务能力很强,业绩突出者,经考核合格,可发给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虽不具备专业学历,但取得初级岗位合格证以后,已经中级岗位培训结业,再经一年试用,考核合格,发给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六条 中专、中技毕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经本专业岗位主修课(大专以上教材)培训合格,经一年试用,考核合格,发给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 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类专业人员可核发对口专业高级岗位合格证书;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在经济类岗位再工作两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核发经济管理类高级岗位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专科毕业在本专业连续工作二十二年以上,中专毕业在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二十四年以上,经考核,可发给高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中途转岗,无论何种理由,均不核发。未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证书只做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四章 核发证书办法
第十九条 岗位合格证书的考核、申报、审批程序是:由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经考核合格由企业将考核结果填写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申报表并附学历、学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部直属企业直接报部基建司核发,地方企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审核同意后报部基建司核发。
第二十条 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申报表由部统一印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学历和工作简历、学历、学业证明复印件、考核材料。
第二十一条 岗位合格证书如需换发,仍按上述程序申报、核发。如有遗失,须登报声明作废后,凭原审批材料,申请补发。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化学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江职称办的中级职称可以用吗?
这个要看这个地方是否具有评审中级职称的资格!
如果有就可以用的,如过没有就不行的
镇江市职称领导小组评审的中级职称有用吗?江苏省人社局认可吗?
那是评审机构,发证机构肯定不是那里的,许多职称都不一样。
镇江中级职称证书是哪一个单位发放的?
镇江人事考试中心发放,以下是具体通知:
江苏镇江2015年经济师合格证开始发放,请务必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至桃花坞路255-19号技培中心大院内3号楼102办公室领取。
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中级)开始发放
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中级)开始发放,请务必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至桃花坞路255-19号(可乘10路公交车到“松盛花苑”站)技培中心大院内3号楼102办公室领取。如需代领,请同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
自2013年起,所有资格证书及合格证书均在镇江人事考试中心发放,不再下发到各辖市区人才市场,望相互转告。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