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财务管理违规(会计工作巡察出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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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反馈村监督委员会如何领责任
会给出具体原因和解决措施。
(一)、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是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各乡镇应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管理办法,规定各行政村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使村级财务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轨道,运行有序。
(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定加强农村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规范、细化村务公开内容,完善农村集体民主议事规则、“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完善集体经济事务民主决策程序。
(三)、进一步规范村帐乡(镇)管制度、资产和合同管理。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财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审批、执行本村年度收支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由本村集体财务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后进入民主理财程序;规范村级票据管理,坚持“分次限量、核销领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管理原则,严防资金体外循环;对农村集体资产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清理清查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加强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农村集体的大额开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限额标准,杜绝库存现金超额、白条抵库和公款私借行为的发生,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管理;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梳理,从存在的问题入手,总结农村签订新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明确合同效力、规范合同文本,加强对农村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乡(镇)班子讨论通过”等有效形式严格审定集体合同,并将审定结果以书面意见向村级发放。
(四)建立健全监管机构,设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要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事事时时监督。村级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驻村廉政监督员,每一项支出要有村委会提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重大支出要报乡镇批准,村书记、村长、民主理财小组组长、驻村廉政监督员和乡镇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支出。乡镇要依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监管平台,对村级每一笔支出进行监管。县纪委、农业局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平台,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进行监管。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委托运营,促进集体资源增收。针对资源经营管理粗放、开发竞争无序、利用效率低下、操作难度较大的实际和现状,可以通过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益,依托行业龙头、产业龙头组建产业协会的方式,对资源实施委托运营,以协会的组织优势、市场优势,来推动资源"归口管理"、市场主体平等共享,推动资源由无序竞争、粗放开发、掠夺经营向公平竞争、规范经营、集约开发转变,推动行业产业发展、共荣共赢,把资源运营纳入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协会运作和产业运营的管理轨道。
巡察中财务问题如何归类
同时采用“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双分录”和“双目标”,清晰地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新会计制度实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
巡察某单位从账册中可以发现该单位近年来结余资金较多,经过分析对比,可能的原因有部分项目资金没有按时拨付,或者有部分项目资金因前期项目论证不够合理,无法实施而导致资金滞留,或者部分资金因工作开展缓慢,未达到序时进度而无法拨付等问题
巡察财务问题有哪些
汇报如下:
一、巡察发现存在的问题:
1、 财务支出联签制度执行不严格,无财务人员审核签字,联签单无签字时间。
2、 办公采购支出入帐时无购货原始明细清单;
3、 违反财务制度,财务报销不及时。
二、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发现的问题中心财务人员对所有联签单逐一检查,认真补全财务签字及联签单签字时间,完善财务工作。
2、督促采购人员及时查找近期原始明细清单,尽力补齐,今后单位要加强财务审批报销制度的执行,对办公采购支出无原始明细清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3、因我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6年10月停止房屋产权证的发放,2017年4月取消交易手续费后单位无收入,所有开支都需申请财政审核再报县长签字后拨付全月工作经费,今后工作中督促采购人员及时做好全月采购计划,及时向财务申报全月所需工作经费,财务人员及时向财政申请工作经费,与财政沟通逐步理顺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的拨付,保证合理开支及时支付。
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严谨规范、合理合法;加强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领导的管理水平。
巡察卫生院如何描述财务问题
如实描述。
财务审查是整个巡察的一部分,属于政治巡察,主要是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的财务账簿,翻阅财务资料,分析财务数据来发现问题,以小见大的来反映整个单位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党的领导是否弱化、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是否严格、政治纪律是否松弛等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看被巡察单位的财务报表。初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债权、债务问题,看是否有个人借用公款和单位借出公款情况,分析长期借用不还的原因,是否存在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的现象。
二看被巡察单位经费收支账簿。了解一下被巡察单位的三公经费、差旅费、工资福利方面占单位总体支出的大致比例,从而判断该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的情况,“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是否按照预算管理。
三看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翻阅被巡察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看是否存在固定资产登记与实际不符,是否有固定资产没有纳入管理造成资产流失,是否存在违规购置、使用、处置资产的问题。
四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的会议记录。查看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会议记录或个人会议记录笔记,看是否在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支出等财务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党组对财务管理问题的处理情况、处理意见并分析这些问题处理的合理性。
五看被巡察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查阅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汇编,看单位是否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一系列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单位财务管理是否井然有序。
财务审查是通过财务的账面反映,通过表象看实质,以点窥面,反映单位整个政治生态问题。因此要始终把握这个主线,不能面面俱到,而应该把握巡察重点,以“中央八项规定”和能反映党组的内部管理问题作为巡察重点。今后的工作中,作为一名巡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财务综合能力,认清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重要性,抓好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巡察,为被巡察单位“号准脉”,找准“病灶”,开出政治“良方”,对症下药,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如何在财务资料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初探
一、查阅财务资料可能发现的问题
根据中纪委发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样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表现为8+X,具体包括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和其他(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等)。
在这些问题中,楼堂馆所违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一般不牵扯经费支出,在会计账目和凭证中难以体现,需要依靠信访举报、谈话、抽查核实个人事项等其他巡察方法进行发现;公款出国(境)旅游在县级巡察实务中极少遇到。因此,在财务资料和凭证查阅中可能发现的问题主要有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赠送礼品礼金、提供超标准接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七种情形。
上述七种情形在会计核算上都属于经费支出的范畴,应重点查阅被巡察单位的财务资料,主要包括有经费支出总账、明细账及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予以重点关注。
二、查阅财务资料前的准备工作
(一)集中巡察进驻后,要求被巡查单位如实提供全部财务资料,并安排专人做好登记和交接。具体操作中,各巡察组都配备有专业的财务审计人员,可借鉴开展审计业务的做法,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出纳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银行开户账号等财务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不真实、不完整情况,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特别强调完整性,从源头上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小金库和账外账情形。
(二)加强沟通交流,与被巡察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分别进行谈话,初步了解该单位的经费收支总体情况、财务报销程序、主要费用支出及报销各个环节的负责人和经办人以及单位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等,对被巡察单位的财务运行体制和总体概况进行了解,做到有的放矢的去查阅账本和凭证。
(三)如果被巡察单位存在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建议对二级单位进行延伸,将二级单位经费支出纳入查阅范围,防止将应该由本级部门承担的支出转嫁到二级单位。再就是关注是否存在坐支收入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将一些房租费、管理费、资产变卖处置收益及罚款等合规或违规收入有意隐瞒,不纳入本级账目核算,违规开支的情况。
三、查阅财务资料的方法和关注重点
一是查看经费支出总账。由于禹城市在编制经费预算时按人头定额安排,标准为按照编制人数每人每年6000元,车辆每辆每年20000元,一般变化不大,在预算执行情况比较有效的情况下,总帐上各年度经费支出总额也应该相差不大,如果存在有特别高或者特别低的年份,应重点予以关注并了解原因;如果存在超支情况,应详细了解经费来源是否合规;还有的单位为了避免年底时未使用的零余额账户额度被市财政收回,存在突击集中报销的情况,应重点关注预算年度第四季度、春节、中秋“两节”及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等特殊时间节点,了解支出的合理性。
二是查看经费支出明细账。明细账一般设置有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招待费、会议费、邮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二级科目。根据规定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差旅费、会议费属于“一事一报”,报销范围、报销时间等容易区分;邮电费和印刷费金额一般不大,并且开票单位相对固定;应当重点关注办公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变化情况,如果某一年度办公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数额超出正常水平较大,在查阅原始凭证时应予以重点关注,了解是否存在将不能报销的日用品、礼品、招待费、高档烟酒等予以列支。以上通过查看总账和明细账,对被巡察单位经费支出规模、构成等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和把握。
三是翻阅经费支出凭证。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单位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各二级科目核算内容理解、把握尺度不统一等客观原因;以及为达到降低三公经费等目的,故意模糊相关科目之间的界限的主观原因,导致有的单位账务处理不合规范,会计处理科目有差错。由于我们巡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不是审计调账,所以应当将主要精力放在翻阅支出原始凭证上。
(一)办公费。查看办公用品购物发票,是否后附购物明细清单;有明细清单的,查看清单所列单价、数量是否合理;没有清单的,重点予以关注,尤其是特殊金额发票,一张或连续数张相加整百整千的;畸高金额发票,成千上万的;特殊时点发票,春节中秋节假日的;外地购物发票,德百贵和银座的;连号但时间间隔较长的普通发票;以及一次性报销的多张定额发票等,作为疑点在谈话环节询问会计人员或经办人员。
(二)差旅费。查看出差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原始凭证,是否后附出差审批单,标准是否严格执行《禹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禹办发【2014】22号)文件: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处级及以下,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每天分别为100元和80元;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德州市区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再就是根据出差机票、车票等匡算出差时间,结合单位出勤考核表,检查差旅费支出是否真实,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不在出差日期内的票据和在出差日期内但与差旅费无关的购买日用品、办公用品的其他票据。
(三)公务招待费。公款吃喝仅限于正常公务接待,查看餐饮发票、住宿发票、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标准是否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通知》(禹办发【2014】20号)和《禹城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禹办发【2014】21号)文件:禹城宾馆为本市唯一定点接待场所;餐费标准,早餐不超过60元/人;午餐和晚餐中央、省和厅局级不超过80元/人,外市其他人员不超过70元/人,市内人员不超过60元/人,工作餐不超过40元/人,要供应家常菜,严禁高档菜肴和烟酒。住宿标准,接待省部级以上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单间或标准间。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定点接待场所以外的餐饮报销单据。
(四)会议费。应当向被巡察单位索取会议方案议程和预算清单,与会人员的签到簿等支撑材料,关注费用支出是否超出预算,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和贵重礼品等。对一般单位来说,每年较大规模的会议召开次数有限,且单位一般人员知晓度和参与度较高,可在谈话阶段进行了解印证。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购置上,查看单位固定资产帐,了解批准购买车辆与实际购买车辆、实际使用车辆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执行“双18”的标准,是否存在公车私挂、换车、借车等问题;公车使用上,调阅加油卡加油清单,汇总计算单车油耗、修理费用、车辆保险等基本信息,看是否存在单次加油量超油箱容积、汽油车加柴油、单车油耗畸高等明显有违常理的情况,再就是根据日期查找有无在节假日等公车封存的特殊时间节点违规加油,存在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的问题。
(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是不经常发生或者是不容易分类的费用支出,会计人员不易处理,笔数一般不多,可挑选大额、集中报销凭证,逐笔询问会计或经办人。查阅被巡察单位财务资料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巡察方法,在巡察实践中应当重点使用,但也不能完全依赖,应当与谈话、信访、座谈等其他巡察方法配合使用,相互印证,从而发现并锁定问题线索,将巡察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