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煤炭领域违规监察(鄂尔多斯伊旗煤炭局长)
本文目录一览:
- 1、矿山应急预案内容主要有哪些?
- 2、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别是哪里
- 3、煤炭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 4、如何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管
- 5、自中纪委建议“倒查20年”,内蒙古有哪些涉煤反腐落马?
- 6、“倒查20年”释放的是什么追责信号?
矿山应急预案内容主要有哪些?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煤矿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别是哪里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般是指地方对煤炭行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多指各地的煤炭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隶属于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的部门。
他们两个行使的职责不一样,前一个行使的是地方管理职责,后一个行使的是国家监察。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交通、煤炭、非煤、工矿商贸、冶金、建筑等多个方面的大安全,煤矿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煤矿安全的重要性
在煤矿这个时刻充满危险的行业里,安全生产是管理者与全体员工共同的追求,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树立起良好的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人类的基本需求 安全是人类生存的一种保证,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追求。
在日常安全监察工作中,特别是对乡镇煤矿,如何才能做到明察秋毫,及时发现和制止煤矿的违法行为,这既是当前提高执法水平的需要,也是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服务的需要。还行使一部分审批、审核功能。
煤炭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煤炭管理局主要职能:依法负责山区煤炭待业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煤矿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区发展地方煤炭工业的规划和协助市主管部门组织矿长、煤炭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用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参加由煤炭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地方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如何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管
现阶段加强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监管的任务艰巨,依据国内外煤炭行业发展的实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煤炭安全的政府监管。
1、确立职能清晰的监管部门
要规范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针对我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煤监、质检、安监等部门共同管理的局面,政府应该细化各个部门的职责,将其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这样既可以避免职能的交叉和监管权力的分散化,又可以实现责任、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2、解决政府监管的冲突
从法律上着手,解决现存的政府监管执行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的冲突。理顺国家煤矿监管与地方煤矿监管之间的关系,赋予煤矿安全监管独立的执行权。虽然现行的一些规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约束了煤矿监管部门滥用权力,但是也导致了对煤炭企业安全问题整改的滞后。因此,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赋予煤矿安监部门独立的执行权力。
3、健全善后保障体系
政府除了监管煤炭企业在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事故发生后的问题也要做好相应的妥善处理。绝对不能只靠赔偿解决一切的情况。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任何伤亡事故,但是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就必须尽最大努力补救和挽回。同时也不能只靠某些官员的引咎辞职来平息各方舆论,这根本达不到处理的本质作用。在调查好安全事故的各方面原因后,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善后的处理。因此必须确保行政问责制真正落到实处。行政问责制度使广大的官员认识到自己不仅仅享有权力,更大程度上, 还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遏制矿难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在现实中,要确保行政问责落到实处,避免“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对于因不作为和乱作为而导致矿难的官员,要切实追究其责任,切实树立政府的公信力。
4、借鉴西方第三方监管机制
我国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实行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这样的机构在监管中容易出现多头监管和监管真空。可见仅仅依靠政府和安监部门的力量来遏制矿难的发生是不够的。因此有必要借鉴西方国家“第三方监管”的经验,建立以志愿团体、煤炭工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等为代表的第三方社会性的监管力量。这里的第三方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成立的,具有专业性质和一定的权威性、独立于煤矿企业和政府的安全监管机构之外。其合法性、专业性、权威性和独立性等特点对于强化煤矿安全的监管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引入第三方的监管机制,是改进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机制的一个有效途径。
5、结语
煤炭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命脉,是人民和谐生活的基础,我们不能为了经济的利益而牺牲人民的安全。煤矿的安全监管,是一个摆在政府和煤炭企业面前的关键问题。我们要正视自身监管体制的弊端和缺陷,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不断理顺关系,改进监管举措,促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国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自中纪委建议“倒查20年”,内蒙古有哪些涉煤反腐落马?
据小编了解到,自中纪委建议“倒查20年”后,近3个月内蒙古已有40余煤反腐“老虎”落马。包括哪些呢?那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近3个月内蒙古已有40余煤反腐落马
据小编了解到,在今年的2月份,内蒙古纪委发布消息称,建议全面清查近20年来煤炭资源领域腐败的问题。截至目前为止,在这4个多月里,内蒙古就已经有多名煤“老虎”纷纷落马,据统计,曾担任过煤炭局的局长的人数,就有6人之多。
从《廉政瞭望》杂志的微信公众号“官察室”所提供的数据可以统计出,近3个月内,内蒙古已经有四十余名处级以上的官员涉煤落马,发现这其中不少还是退休的官员。这里包括很多,小编在这里就举几个人说下,鄂尔多斯市的原煤炭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成信,掌握着当地煤炭项目审批大权已长达8年之久。在今年5月份,也就是在他退休5年3个月后被查出。
还有比如说,内蒙古的霍林河煤业集团原法律顾问李永先,就是在此轮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退休国企高管。李永先是在2013年退休的,在2016年时,曾被人实名举报过一天内花费1280万元,拿下41套房。面对这样的质疑,李永先表示做出这个举动是因为不是购买房子,而是拿来顶账的,在此轮专项整治工作中,已退休7年的李永先他是第一批落马的。
在7月21日相关报道中,可以知道又有一则关于内蒙古涉煤反腐又有国企高管被查的消息,据消息所知是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赵洪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监察深入调查中。
据所公开简历中可以知道他的一些信息,赵洪月,出生于1962年,曾经在能源行业任职多年,从2016年5月至被查前,工作职位是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经理。
据小编了解到,中纪委网站还刊发长文回答到,关于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何要倒查20年之久的问题。据中纪委网站披露可知,长时间以来,花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现象、问题集中,已经成为延续多年的问题了,已经是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和根源了,所以必须要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强力推进这个做法,坚决彻底割除这种贪污腐败现象。
小编,觉得真是大快人心!同时希望能够有更多的组织干部抵制贪污腐败,对于贪污腐败的问题,我们要有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倒查20年”释放的是什么追责信号?
内蒙古这次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倒查20年,释放了一个鲜明的信号,“终身负责制”不只是停留在文件上的理念,而是正在切实被执行。煤炭领域因为关涉自然生态、政治生态两个领域,自然应该成为先行先试的领域。这种追责理念,其实应该在更多地方、更多领域落地生根,成为一根很现实的“高压线”。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今年2月以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提出“要对2000年以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倒查20年,内蒙古此轮煤炭领域反腐的决心可见一斑。
扩展资料:
煤炭反腐倒查20年,4个月内蒙古6煤炭局长落马!
据了解,自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决定倒查20年涉煤腐败以来,内蒙古涉煤“大虎”纷纷落马,先后有退休7年之久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原总法律顾问李永先,曾担任过锡林郭勒盟煤炭局局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的张志军、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原局长郭成信等多人被查。
据“能源100”粗略统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4个月里内蒙古已有14名直接与煤炭相关的“大虎”落马,担任过煤炭局局长的“老虎”有6人之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江苏网-“倒查20年”释放的追责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