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滩涂光伏拟建项目(宁海电厂光伏项目)
本文目录一览:
- 1、光伏电站并网申请要在光伏施工前提出吗?可以做好后申请并网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想了解详细的信息
- 2、光伏推进怎么和工业园区合作,有什么案例分享?
- 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在滩涂地建设光伏电站的政策
- 4、哪些土地可以做光伏发电项目
- 5、光伏项目开工建设的基本条件
光伏电站并网申请要在光伏施工前提出吗?可以做好后申请并网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想了解详细的信息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客户,
1、光伏电站并网申请需要在光伏工程施工前提出,不可以在光伏工程做好后申请并网;完成光伏报装申请后,供电部门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完成现场勘查。
2、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低压220(380)伏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并网所需资料】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2.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3.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任意一种)。
5.银行账户资料
6.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低压220(380)伏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高压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2.项目业主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3.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
6.银行账户资料
7.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3、办理途径如下:
1.原用电地址没有电表: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办理>新建账户填写用电地址、光伏并网类型、并网容量及相关户主信息后提交即可。
2.原用电地址已有电表: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办理>选择需要并网的户号选择光伏并网类型输入并网容量、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可。
注:光伏并网选项,仅向广东地区(广州深圳除外)开放。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光伏推进怎么和工业园区合作,有什么案例分享?
一、项目前期考察洽谈。跟踪考察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屋面资源、并网接入条件、进场施工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等;在此基础上,与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洽谈。 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用地协议后,到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三、县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县国土局出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牵涉到水利、林业部门的土地出具相关项目行政许可。 四、项目公司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预审,市供电公司原则同意并网的函等发改委所需材料)。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在滩涂地建设光伏电站的政策
“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但在实施过程中,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对土地性质认定的规范不同,相关数据库没有联网合并,导致某些项目用地在国土部门的规划中被划为“未利用地(盐碱地等)或是荒地”,而在林业部门的规划内则变成“规划林地或是宜林地”,造成往往实际上贫瘠荒芜的山地滩涂,因戴上“林地”的帽子而无法得到有效开发利用,一些早已获得核准和备案的项目迟迟无法施工。
记者获悉,为解决信息不对称、明晰光伏用地政策等内容。2015年以来,国家林业局组织中国林科院专家组成3个调研组,分赴浙江、陕西、云南三省调研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实地调查了9个县的14个光伏项目,研究光伏电站建设对植被生长及生态的影响,突出资源保护,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林业部门和光伏企业要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发展清洁能源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损毁树木、破坏林地的行为。为研究制定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哪些土地可以做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项目用地根据性质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四荒地。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确保光伏电站建设依法依规使用林地。积极探索支持光伏电站建设与防沙治沙、宜林地造林等相结合。
光伏项目开工建设的基本条件
开工条件一般是三通一平的条件:三通指水、电、道路通,一平指的是场地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