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及标准
- 2、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 3、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 4、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 5、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组成?该基金用于何处?
- 6、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及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方式
1、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银行、邮局、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
2、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的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结算程序,明确结算期限,简化结算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3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项目和具体标准支出,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支出标准。
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相关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具体赔偿的项目、标准归纳总结一下七种赔偿费用和相关赔偿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
一、治疗工伤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7)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组成?该基金用于何处?
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比起其它社会保险
,在待遇水平上、项目上要优厚得多,这是职业伤害的特点所决定的。要保证工伤保险
制度顺利实施,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基金制度作保障,使任何用人单位发生了工伤事故乃至工伤致残、致死事故,都不致因工伤给付过多而陷于困境,以及能够及时获得社会的帮助,伤者、残者以及亡者家属也可及时获得工伤补偿和抚恤。
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必须一方面考虑职业伤害补偿和抚恤的需要,一方面考虑基金建立所需资金提取的渠道和水平。从职业伤害社会保险需要给付的金额出发,要求逐一考虑下列职业伤害保险和康复的给付需要:
1.
工资劳动者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需要给付的医药、体检、诊治、手术、住院、休养、疗养等费用;
2.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必须赴外地接受诊断、手术、治疗、休息、疗养而需要给付的往返旅费;
3.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住院接受治疗,住休养所或住疗养院的护理费支出和膳食补助;
4.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在接受治疗期间,必须享有的生活费;
5.劳动者因患职业病和因工伤残,而需享有的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补助;
6.劳动者伤残后的康复费用;
7.葬丧费;
8.一次性遗属抚恤费;
9.对亡者供养直系亲属长期抚恤费。
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各项待遇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项目为: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鉴定为1~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为1~4伤残的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