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经济贸易局(怀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
本文目录一览:
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职能交给市发展和改革局。
2、将反倾销、反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与外经贸有关的职能交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3、将组织实施电子工业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职能交给市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
(二)划入的职能1、广东省茂名盐业总公司(广东省茂名盐务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2、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调节工业商贸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相关的经济信息。
(二)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开展工业商贸产业竞争力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市财政挖潜改造、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装备制造业等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定期分析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措施意见;指导工商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电力、医药、轻工、纺织、石化、煤炭、冶金、有色金属(含黄金生产)、建材、电子、机械、汽车等工业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地方性的行业发展计划、行业规定和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和执行国内贸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以及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特种商品、酒类专卖、拍卖业、生猪屠宰业)等商贸行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
(五)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及流通管理。
(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盐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八)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九)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十)负责综合安全生产、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 (十一)宏观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和协调工业商贸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济贸易局设14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运转、秘书事务、政务信息、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综合分析工业商贸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对工业商贸运行中的中长期趋势作出预测;综合研究和提出工业商贸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目标;负责局调控手段的综合协调;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调对外宣传,分析和发布重要经贸信息。
提出相关行业法规的拟订计划并负责实施;对相关行业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本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工作。(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企业经济效益动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工业商贸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商贸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组织工业、商贸、电力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生产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场预测,研究提出调控建议;协调军工转民用工作。(四)电力科 组织实施电力工业产业政策;拟订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计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研究提出电力工业改革方针、政策、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等工作;组织制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五)资源综合利用科 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市煤、油的调控、配置方案;依法审核煤、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六)产业技术科
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以及市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研究拟订促进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政策,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投资计划;组织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和市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项目;指导国家、省和市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设备招标工作;汇总、分析全市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拟订工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及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指导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计划;负责技术进步奖励和指导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业性试验等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推动产学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并实施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七)工业行业科(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和行业协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轻纺、食品、医药、机械、汽车、石油、化学、煤炭、冶金、有色金属、稀土、建筑材料工业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计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指导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实施国家有关车辆生产准入的有关工作;履行有关化工的各项国际公约,实施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有关的监督管理;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宏观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商贸企业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参与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与应对工作;指导行业开展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
(八)安全综合监督科(挂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办公室牌子) 拟订安全生产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注册安全主任(师)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以上行业及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者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的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工商业安全管理科 监督检查矿山、石油、化工、电力、贸易、机械、冶金、有色金属、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地质等行业的工商企业(包括乡镇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指导以上工商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者、矿山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对劳动防护用品和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产品实行综合管理;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矿山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职业危害、设备设施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小煤矿。(十)流通服务科(挂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
拟订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老旧汽车更新、报废汽车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管理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对酒类进行监督管理;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市场建设科(挂经济协作办公室、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
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按有关规定审核上报外资开办商品零售、批发企业;制订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和推进城市商业、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指导、管理和规范展览行业;指导工商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二)盐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规定和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确保合格碘盐供应;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组织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参与相关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审核和发放有关食盐许可证和运输准运证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人才、工资福利、职称改革、计划生育、干部档案等工作;负责局管协会有关负责人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组织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工商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提出工商企业管理人员和经贸系统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及其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十四)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市监察局派驻市经济贸易局监察室与市纪委派驻市经济贸易局纪检组合署,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授权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工业商贸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经管局、经信局、经贸局分别是做什么的,
经管局,即经济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党对农村的强农惠农补农政策和对农民群众的减负政策,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2、宣传贯彻落实《土地承包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承包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负担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依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与乡村组织一起依法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
5、监督管理全县负担,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协助查处涉农负担案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6、指导来凤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建设和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经信局主要职责如下:
1、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组织拟订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的衔接工作
3、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办法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4、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5、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经贸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2、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3、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5、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的审批,负责非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的初审及上报工作;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国组团;
6、配合市商务局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问政平台(政府网站)—经管局
网络问政平台(政府网站)—经信局
经贸局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2、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3、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5、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的审批,负责非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的初审及上报工作;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国组团;
6、配合市商务局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扩展资料:
经贸局内设机构
1、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2、政策法规司: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3、规划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4、财务司: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5、产业政策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