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知识(初学钢琴怎么练指法知识)
本文目录一览:
- 1、法律知识点
- 2、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 3、从哪些途径可以获得法律知识
- 4、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是什么?
法律知识点
很多同学考完后,认为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总结到公基法律其实不难,来年再战,定拿下法律这版块!但是很多人感觉公基法律内容太多,太细,所以不太清楚应该怎么样去备考,那接下来,我们就来聊一聊公基法律的那些事。
今天主要带着大家了解一下公共基础知识里面法律的相关知识点,也希望通过这次的介绍可以帮助到你们!
一、考试内容知多少
根据历年考试来看,考试的题型主要是以单选题、多选题、主观题形式出现。而关于公基法律这一块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刑事诉讼法、行诉法、民诉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基础知识等。
1.法理学需要掌握:法的本体(例如:法的概念和本质等);法律要素、法律关系;法律制定和实施、法律解释、法与道德。
2.宪法需要注意学习三大块: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其他基本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3.刑法主要需要注意学习总则部分的内容,例如: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和犯罪的构成;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未完成罪(例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刑罚(例如主刑和附加刑的内容)
4.刑诉可以重点学习一些内容,例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刑事诉讼程序(例如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等)
5.民法可以重点学习一些内容,例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婚姻法
6.民诉可以重点学习一些内容,例如: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例如管辖制度、回避制度等);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
7.行政法可以重点学习以下知识块:总论(例如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8.行政诉讼法可以重点学习以下知识: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程序(例如起诉、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
9.人民警察法:此部分为识记内容,需要关注警察的基本知识,如一些基本原则、任务、相关的管理政策,等等。
10.治安管理处罚法:建议首先了解特征、基本原则等原理性内容,其他具体法条内容结合试题进行熟悉即可。
11.公安基础知识:本部分主要是一些理论性的考点,属于识记的内容,需要更多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对重要部分进行清晰的记忆。
二、备考指导
2020年,各位小伙伴们都在摩拳擦掌整装待发,对于公基法律部分的备考不可忽视。由于很多考生都没有接触过法律知识,所以备考起来格外吃力。考生在学习这部分知识点时切勿死记硬背,而是要注意法条的理解与运用。
比如对宪法、法理学、行政法等这些内容时,相对来说与日常生活相关性较小也比较枯燥,建议大家在备考中多整理框架图或图表,结合记忆。而对于刑法、民法等内容来说,常以案例形式来考客观题,那需要我们结合概念的理解和通过做题来巩固,与此同时,还建议同学们在生活中也可以多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法律关系,在日常生活里可以多关注社会新闻以及法治热点,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提高对法律内容的整体把握。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等。
1、法律 :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而,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
法律一般都称为既定法,如宪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
2、法律解释:
是对法律中某些条文或文字的解释或限定。这些解释将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做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还有一种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解释,用于指导各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
3、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这些法规也具有全国通用性,是对法律的补充,在成熟的情况下会被补充进法律,其地位仅次于法律。
法规多称为条例,也可以是全国性法律的实施细则,如治安处罚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5、规章:
其制定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规章仅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效。如国家专利局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还有一些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
扩展资料:
法律法规作用
一、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 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法规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
。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思想行为防线。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
三、 法律法规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
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四、 法律法规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
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法规
从哪些途径可以获得法律知识
可以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有:
1、通过法律书籍自学法律知识。这些法律书籍包括各种法律知识的教材、有关各种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单行本、汇编本等;
2、通过学校来学习法律知识,例如可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的各种成人教育、培训等,也可以报考各学校的法律专业来系统学习法律知识;
3、向懂法律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请教法律问题;
4、可以多参与旁听法院的庭审,也可以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
5、网上寻找法律知识的文章、看一些普法栏目剧还有法律教授的讲课。
学习法律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掌握更多合法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为自己解决问题的时候提供了更多可行的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是什么?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是:
1、法律可以划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
3、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4、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5、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