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监管平台规范化工作(大数据平台数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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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大数据平台怎么工作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工作步骤:
1、以大数据理念、采集、分析、挖掘技术为依托。
2、通过对监督对象库、公车信息库、政策信息库、行政权力库、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库等庞大而复杂的纪检监察大数据,进行相似性和关联性的分析。
3、为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提供科学的、必要的支持。
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部署,浙江省于2018年7月正式启动全省一体化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国家“互联网+监管”在浙江的省级子平台,其自2019年7月起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目前已实现市县全贯通、38个执法部门全覆盖。
从顶层设计看,浙江“互联网+监管”平台依照“313”架构进行设计:凭借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安全运维三大保障体系,依托监管数据中心与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平台能够实现执法监管、监测预警、决策支持三大系统功能。
作为全国最早启动“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的省份,浙江省也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思维,为建筑市场从传统人工型管理向数字监管型管理转变提供了强大动力,推动实现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一、监管更规范:清单以外基本无监管
为统一监管事项口径和标准,浙江对标国家版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明确了每一监管事项的负责单位(监管部门)、监管层级、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在全国率先实施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依据浙江省“互联网+监管”服务门户公布的部门监管事项清单,浙江省建设厅共负责936个监管事项,针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管理、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监管事项。
与此同时为提高执法的规范性,浙江省要求各级执法人员必须依照监管事项清单依法执法:负责单位按照表单统筹分配任务,或联合其他部门实施协同检查;基层执法人员通过“掌上执法”移动端接受任务,对照表单实施精准检查。
二、监管更精准:大数据技术赋能监管
有了平台、有了事项,不断汇集的数据让“互联网+监管”成为了可能:基于2014年实施的“建设电子政务‘一朵云’”,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浙江建设了执法监管数据中心以汇聚、整合全省监管数据,实现了数据“一网归集”“一网共享”,为“互联网+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再运用大数据算法、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前沿技术通用组件,“互联网+监管”平台能够支撑各级住建部门将数据资源与监管行为有效融合:数据平台提供共享调用服务,大数据处理分析平台提供批量数据建模分析支撑,各级住建部门可以实现从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到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监管信息归集率、投诉举报受理率、协同监管响应率。
住建部等九部门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支撑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如通过推动大数据技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浙江省可形成“信用数据归集→应用于执法监管→执法处置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失信联合惩戒→再生性信用信息归集利用”的闭环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建筑市场信用监管走向精耕细作。
三、监管更智能:常规监管走向智慧化
在监管数据中心的基础上,浙江建成了全国首个省级风险预警处置中心。通过与企业欠薪预警、城市内涝风险监测预警等20多个重点行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集成对接,“互联网+监管”平台形成了风险情况自动监测、预警信息自动推送、核查任务自动生成、任务指令自动下达、核查结果自动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
通过协同风险监测预警与执法监管,浙江省可逐步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清单、建立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产品物品的风险研判监测预警模型;住建部门亦可建立业务风险档案稽查工作机制,实现对全业务风险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系统治理,从而推动常规监管的智能化、自动化。
此外,通过与统一行政审批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公共信用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互联网+监管”平台可形成标准、数据、检查、管制、预警、公示、信用、分析、事务等全方位业务协同关系。在此基础上住建部门亦可实现与各层级政府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以多部门多业务的协同式监管完善“立体化、智能化、全覆盖”的业务监管体系。
如丽水市执法局通过对接市建设局渣土车智能监管协同应用平台,能够获取渣土运输车辆的共享GPS数据,确保对渣土车辆的全时段、全程化监管。另外借助大数据、“5G+”、“人脸识别”、云技术等新型科技,丽水市形成了监管密网,实现了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控智慧化、科技化、便捷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能力。浙江省通过打造以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将实现执法平台统一建设、执法标准统一制订、执法部门统一应用、执法过程统一管理、执法数据统一归集、执法结果统一公示的“一网通管”新格局。
目前,浙江省已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督查”并驾齐驱的局面。未来结合浙江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互联网+督查”平台——“浙里督”,浙江“互联网+监管”平台也有望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发挥更大效能。
智慧公安大数据平台风险管控系统建设方案?
一、健全预防控制运行机制 (一)定期组织形势分析研判。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市每半年、县区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管控,确保可防可控。加强对安全生产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完善应对机制,提升应对能力。 (二)构建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智慧安监”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的共享,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格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加快建立政府与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 (三)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档案,落实各层级风险防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查权重。 (四)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与属地政府救援力量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演练,实施科学救援,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加快应急救援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国土资源、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二、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预防控制能力 (一)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把风险管控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健全涵盖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工作的闭环管理模式,构建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预防长效工作机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实现一企一标准。科学辨识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生产系统、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辨识出的风险分类梳理,确定防控重点。 (二)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最大限度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及管控措施。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动态全程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客运索道运营等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演练。规模较小的单位,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三、强化城镇运行安全风险管控 (一)加快城镇运行防控网建设。健全风险管控制度运行规范,构建覆盖城镇生产、生活、运营等各方面,贯穿城镇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城镇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加强车站、码头、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人员集聚场所等地点的安全风险管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输水、输电、供气、供热管线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风险管控,完善基础数据,落实分类监管。加强城乡结合部、开发区等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加强城镇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建立健全高危行业、重点工程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城镇运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相应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完善城镇运行安全监测站网或监测体系,健全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城镇运行风险源头管控。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镇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存量中高危险、高污染、高耗能生产经营单位的转移或退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 (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创新安全风险防控手段,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引导各类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