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和原保险的区别(原保险与再保险有何联系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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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与原保险有些什么区别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原保险指的是被保险标的选择的是直接向一保险公司投保保障的保险合同。一般这种情况,财险居多,比如A国对(发射)一颗卫星进行投保,涉及资金的庞大,所以全部责任由B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下来。
再保险指的是保险人为了分担保险责任,经监管部门的同意,把其相应的保险责任分担出去的保险合同。比如如上所述,再由C保险公司与B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让C保险公司分出一部分业务即所谓的再保险合同。
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区别就在于再保险与原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直接责任,而是通过原保险公司间接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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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正是基于原保险人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因此,原保险和再保险是相辅相成的,它们都是对风险的承担与分散。再保险是保险的进一步延续,也是保险业务的组成部分。共同保险与再保险均具有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成果的功效。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如下:
1、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
原保险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再保险关系的主体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2、保险标的和赔付性质不同
原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财产、人身、责任、信用以及有关的利益;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是一种具有责任保险性质的保险。原包括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两种。再保险合同均为补偿性合同。
3、与投保人的关系不同
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为原保险(也叫直接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为再保险。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将自己已经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另一个或几个保险人,以降低自己的风险责任的保险行为。简单地说,再保险是“保险人的保险”。
无论原保险是给付性的还是补偿性的,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的赔付都只具有补偿性。再保险人与原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无任何直接的法律关系。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人未进行赔偿为理由,拖延或拒绝对保户的赔偿;再保险人也不能以原保险人未履行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原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
具体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如下:
(1)原保险的标志是内容、责任、信用或人的身体和生命,而再保险的标志是原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2)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合同,但是脱离原保险合同的独立合同。主要表现在:再保险合同有自己独立的当事人,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在正常情况下,再保险人不得要求原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也不得要求再保险人赔偿;再保险接受人是否履行再保险赔偿义务,原保险人应当履行原被保险人的赔偿义务;原保险人因破产或自诉的原因没有为原被保险人履行赔偿的义务时,再保险人不得因此免除了对原保险人履行的再保险赔偿义务。
(3)原保险合同分为赔偿合同和支付合同。
(4)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原保险合同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和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而再保险合同有关的主体,双方都是保险人,或一方是再保险公司。
(5)保险标的的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保障的标志,有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和身体机能、有责任和信用等其他区别;而再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全部危险责任。
(6)保险赔偿的性质是不同的。原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时,对财产保险损失的赔偿属于赔偿性质,对各种人身保险的赔偿属于给付性质;再保险人的分摊赔偿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都属于对原保险人承担损失责任的赔偿。
拓展资料:再保险是在保险系统中分摊风险的一种安排。因此,被保险人和原保险人都将在财务上更加安全。利用再保险来分担风险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卫星发射保险的覆盖范围。这种风险不符合可保风险的一般要求。保险人接受特殊承保后,将面临巨大的风险。一旦失败,资金不足的公司很可能会破产。最明智的做法是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由多个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原保险与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1、没有原保险就没有再保险,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
2、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对自身因原保险带来的风险进行进一步管理。
(2)区别:
1、风险主体不同:原保险的风险主体为投保人自身风险,而再保险的风险为投保人因原保险而衍生的风险,也就是说,再保险的投保人为原保险的保险人。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的一部分风险责任。
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财产险合同属补偿性,大部分人身险合同属给付性;再保险合同均属经济补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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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有区别?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再保险是由原保险派生的。
1.原保险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再保险关系的主体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再保险合同不是原保险合同的从属合同,而是独立的合同,它与原保险合同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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