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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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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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陕西省养老保险在网上查询个人账户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和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下面学习啦小编就给大家说说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吧。
一、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点击图片查询
1:请输入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及个人姓名登陆
2:如无法登陆请与所属经办机构联系确认个人信息
二、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点击图片进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1:仅提供纳入陕西省数据中心的数据,主要包括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等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铜川市,杨凌示范区三个市县随后提供。
2:请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陆。
3:如无法登陆。请与所属经办机构联系确认您本人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陕西养老保险查询电话是多少?
对于陕西省的居民来说,最关心的应该是陕西省养老保险查询方式,那么陕西养老保险查询电话是多少?
1、陕西省养老保险可以拨打区号+12333进行咨询,例如。
2、西安市可以拨打029-12333咨询。
3、延安市可以拨打0911-12333咨询。
4、榆林市可以拨打0912-12333咨询。
5、渭南市可以拨打0913-12333咨询。
6、商洛市可以拨打0914-12333咨询。
7、安康市可以拨打0915-12333咨询等。
8、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可以登录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以上的好就是关于陕西养老保险查询电话是多少的内容介绍了。
陕西城乡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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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的五项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医保、生育、失业、工伤的缴费基数则由各市来确定。
由于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所以我省的五险缴费基数一般都在每年的六七月份才能确定。根据2014年的缴费基数,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8853元,月缴费基数则为4071.08元,上下限分别为缴费基数的300%和60%,城镇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由此计算得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月缴纳费用最低195.41元,最高不超过977.06元。
对于职工医保,各市的缴费基数都不一样,个人缴费比例为2%。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我省从去年开始,对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保的缴费费率进行阶段性下浮,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降幅基本在50%,这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利好消息:企业将会减少社保缴费支出23.56亿元;对职工来说,缴费虽然减少了,但待遇享受标准和原来一样,不会降低。降低三项社保费率,在全国都十分少见。
2010年至2014年陕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0年基数为30293元
2011年基数为34299元
2012年基数为39043元
2013年基数为44330元
2014年基数为48853元
陕西养老2022年缴费
2022年西安社保缴费标准来了,下文就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单位缴费
一、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30%-300%选择
2、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3、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4、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5、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
二、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2019年5月--2020年6月期间,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2)个人缴费
医疗保险缴费
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的60%或100%确定。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西安银行各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养老保险缴费
缴费基数: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300%选择。
注: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农村招用的使用期不满一年的临时工和在本省企业工作的港澳台人员、外国籍人员除外。
城镇个体劳动者依照本条例在本世纪末以前,逐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条 企业、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权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四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坚持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第五条 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组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第七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业务。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第八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以下统称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四缴纳。
从一九九八年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百分之八。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增长,企业缴费比例应当根据养老保险的实际承受能力适当下调,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城镇个体劳动者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百分之十八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条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企业按月代收后,随同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缴;城镇个体劳动者按月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缴纳。第十一条 职工缴费工资在所在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所在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在所在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以下的,以所在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二条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法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三条 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第十四条 职工、个人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已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管,以后继续缴纳的,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第十五条 企业分立、合并、破产、撤销或者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十六条 企业合并、兼并、转让的,其欠缴和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由合并、兼并或者转让后的企业负责缴纳。第十七条 企业因破产、解散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在清算财产时,应当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八条 企业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企业经营困难,连续三个月未发给职工工资(含生活费)的;
(二)企业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限内的;
(三)企业因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处于停产期间的;
(四)城镇个体劳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办理歇业手续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当如数补缴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陕西养老保险
2022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应以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平均工资公布前,对低于3632.00元的,暂须按3632.00元申报;平均工资公布后,参保单位应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以及能够体现职工姓名、工资信息的劳资台账、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资料,由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按照缴费基数有关规定,对此前申报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行核定确认,完成之后业务系统将对前期申报低于平均工资60%和高于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进行自动修正,并对此前已核定缴费进行自动补缴差额或退抵操作;在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已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