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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的历史作用(科举制的历史作用解答题)

hacker2022-08-22 21:40:20金融新闻75
本文目录一览:1、科举制的作用2、简述科举制的历史作用

本文目录一览:

科举制的作用

隋朝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首先加强官制与官制密切相关的选士制度的改革。科举制度的创立是中央集权的需要,是选士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1)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扩展资料:

科举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中国的科举制度主要表现出三个特点:

1、贤能治国,为我所用;

2、标准客观,竞争公平;

3、立法保护,稳定延续。

简述科举制的历史作用

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一)积极影响�

1�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封建国家的统一。�

实行科举制度一方面把分散的人事选拔全完全回收中央,另一方面又使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扩大,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使中国封建社会大一统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增强了维护国家统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

2�为封建国家行政机器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自隋唐以来,历代有作为的将相辅臣几乎都是科举出身的“学而优则仕”者,如宋代的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明清的张居正、林则徐等等。在这些人才中,大多都意气风发,抱有“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伟大抱负。由此可以看到,科举考试制度为国家选拔了一批又一批较有才能的人士,尤其是将广大中下层出身贫寒人家的子弟充实到统治队伍中,它不仅提高了封建官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还为封建统治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封建管理阶层的新陈代谢,为社会的繁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弥补了人才选拔制度的不足,改善了封建社会的吏治状况。�

科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等传统人事选拔方式上的不足,彻底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选官的垄断,通过实行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较大的社会范围中开辟了一条入仕途径,在社会上形成“公平、公正、合理”的观念。通过科举考试制度,封建国家官吏队伍中知识分子的比例大大提高,他们中许多人能以封建礼教约束自己,敢于抵制官场腐败现象,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吏治状况的改善。唐宋明清各个朝代,凡国事隆盛、吏治比较清平的时期,都是科举考试制度与官吏队伍建设结合得比较好的时期。�

4�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

由于科举考试制度为广大学子提供了获取功名的机会,一方面大大激发了中下层阶级的进取精神,另一方面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隋唐以后,随着时势的不断发展,科举制度和教育制度越来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科举考试的生源主要来自学校,而学校主要为培养应试士子而设立,学校教育的目的主要就是为统治阶级培养所需的人才。“为应科举而兴学重教”,在当时是有其积极作用的。如北宋时期就出现过三次大规模的兴学,即:公元1044年范仲淹普建州县学;公元1068-1085年王安石创立太学三舍法;公元1102-1106年蔡京增加太学名额,实行毕业授官。�

5�为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据记载,早在唐中宗时期,日本建立了模仿唐代制度的考试选官制度。16世纪以后,我国的考试制度愈来愈受到世界的瞩目。孙中山先生在考察欧美各国考试制度后指出:“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胡适说:“我在国外的时候,时常感觉到,中国文化对于世界的一个伟大贡献,就是公开的客观的文官考试制度。没有一个国家的考试制度,能够像我们这样久远,严密与公开。”“反观西洋国家实行文官考试制度,至多不上二三百年,而且都是受了中国的影响的。”到1 9世纪中叶,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已为欧洲知识界普遍知晓,朝鲜和越南也曾长期实行过科举制。毋庸置疑,科举制度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中国对世界文明进程的一大贡献。�(二)消极影响�

科举制度在其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内容�

科举考试内容过分强调文学诗赋,而忽视了其他促进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种文化知识,尤其是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忽视,这对中国文化的畸形发展以及近代中国科学技术的落后,不能不产生消极的影响。�

2�考试形式�

科举考试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考试形式也日益走向僵化,因循守旧,漏洞百出,特别是明清以后实行的八股文制度,完全脱离现实生活,无法培养士子们的实际能力,反而强化了人们投机取巧的考试心理,败坏了学风,腐蚀了心灵。�

3�科举制度的价值导向�

科举制度虽然达到了选贤任能的目的,但它也把人的思想束缚、禁锢于一定范式中,民主意识被无情地扼杀了。同时,科举制度强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贵族观念,引导人们轻视社会各行业,轻视生产实践,使知识分子严重脱离社会实际生活,造成中华民族在表面的文化繁荣下日益空洞衰弱的颓唐之势。

科举制度有什么历史作用

积极影响:

(1)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消极影响: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3] [4] [5]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2] 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叫试策。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变化有过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对于科举的开创,史学界有异议。俞大纲、唐长孺、何忠礼、金铮等学者认为唐朝开创了科举。[3] [4]

何忠礼《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否认隋代有进士和进士科之说,他的理由亦有二:一是遍考《隋书》和隋代文献,虽然记载了开皇和大业中所举的众多科名,却未见进士科之名,也未见进士科考试之实;二是在唐、五代文献中所载隋进士有房玄龄、温彦博、侯君素、孙伏伽、张损之、杨纂等6人,可是经过考证、除杨纂的进士身份,因文献阙如,无从查考外,其余5人不是查无实据,就是以时制比附古制,将隋代以秀才、明经科察举为官,比附成进士科登第,唐代虽有进士科开创于隋的记载,但也有进士科开创于唐的记载,所以他认为隋代实行的仍是察举制,进士科也起源于唐。[5]

俞大纲对隋置进士科一条颇有疑义,他说:“若谓察举对策之法,已为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上溯两汉为权舆,若谓朝廷,开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试,始可谓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以唐为始,不可谓肇基于隋,确定于唐矣。” 提出士人“投牒自试”是科举制度起源的主要标志这一极有价值的见解。唐长孺提出了与俞大纲相似的看法,他认为唐代科举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是否“准许怀牒自试”,而南北朝后期,已出现士人“怀牒自试”的个例,反映了当时科举制度正在萌芽之中。[3]

进入80年代,有学者著文指出:要确定科举制度起源于何时,首先要把握住它区别于其他选举制度的特殊本质,也就是解决什么是科举的问题。何忠礼在《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一文中提出,考察整个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这样三个特点:“第一,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应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第二,‘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换言之,举人及第或黜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校才能决定,第三,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试。”并通过多方面的论证,认为上述特点中的“投牒自进”和考试黜落法虽然在南北朝后期已露出了端倪,但正式出现却在唐代,隋代尽管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实行的仍然是察举制。至于史书所载隋代已有进士科的说法, 也查无实据。因此, 科举制度正式形成的时间不是在隋代而是在唐代。[5]

科举制的历史作用

科举制度废除一百年了,百年来人们一直对它褒贬不一。其实,当我们冷静、科学、理性地对它重新审视,不难发现,它蕴涵着十分珍贵的可供借鉴的基本原理——选考。

所谓选考,即通过考试选拔人才。它与现代西方人事行政学中的“考选”(Selection)概念大体相同。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考试的做法起始甚早,如乡兴贤能过程中的射选,贤良的策问,秀、孝的策试等等,皆可视作不同类型的考试。不过真正严格意义上的考试,却是自科举制开始的。因为这之前的种种考试,大多只是通过此种形式来确定授官等第或检验举主荐贤的态度,而非试有黜落,故还不算真正的考选。科举制时代,“一切以程文为去留”(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换言之,即白丁能否释褐为官,全凭考试成绩为转移。这样,考试就成了选官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而只有这种考试,才属真正的考选。

以考试来选用人才,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作出的最佳选择。考选制度,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样几种基本精神的:一曰公开平等,二曰竞争择优,三曰量才使用,四曰内行管理。这些,也就是西方现代组织理论所强调的普遍主义与感情无涉原则,以及择优选拔、据能授任原则。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基本上是体现了这些原则的一一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由此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之一,便是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流动一一主要指下层人物进入统治阶级.据社会学家用清代资料所做的抽样调查可知,当时五代之内均无功名的布衣子弟在科举录取的总人数中,约占13.33%,父辈一代无功名的布衣子弟约占33.44%。这一社会流动的速率,同20世纪号称自由之邦的美国大体相当,而比十月革命前的俄国大三倍还多(潘光旦、费孝通:《科举与社会流动》,载《社会科学》[清华]第四卷一号)。社会流动有利于不拘一格网罗选择人才,有利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从而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活力和生机。任何一个社会要保持长治久安,这样的活力和生机都是必不可少的。

科举制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唐代分为州县预备试和吏部省试两级,宋代发展为州试、省试、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明清时则进一步完善作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制度。多层次的考试,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于“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定抑制作用。诚然,就整个封建社会的用人而言,是不可能完全摆脱“唯亲”的,但科举制度的层层考试,对那些没有真才实学只凭“门第”、“裙带”进身者来讲,毕竟是一道道严峻的关口。何况科举考试在思想意识领域内产生的影响,更是一股强大的潜在力量。众所周知,科举时代科举制是与多种其他仕途并行的,但朝野上下对以科举进身者与以他途进身者的看法却截然不同。早在唐代便已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之说(王保定:《唐摭言》)。以后各代,此种观念愈益根深蒂固。小说《红楼梦》中贾政硬逼儿子玉玉走读书科举之路,而不让他荫补世职,即是最生动的例证。另外,尽管封建社会朋党比周,关系用人的事实比比皆是,但在浩如烟海的史籍、杂记中,公开倡言“任人唯亲”者却绝无记载。从这里,同样可以看出考选制度深入人心所产生的社会威力。

为了保证考选的公正与客观,科举考试中所形成和建立起的回避、保密等一系列制度也是颇具借鉴价值的。

科举制下的回避制度,归纳起来不外两种类型:籍贯回避与亲属回避。

籍贯回避:指本籍人不任本籍官。早在汉代的“三互法”中便有籍贯回避的内容。科举时代,这种回避越发复杂。如明代不仅郡县守令要回避乡邦,而且有时还限制同一籍贯者不许在同一机关中任职,甚至某些官不由某籍人担任的特殊规定。再如清顺治朝规定,外官及户、刑二部司官须回避本省,教职须回避本府。康熙时规定外任官在本籍五百里之内者,即需回避。本籍回避还包括对祖籍和游幕过地方的回避。如清道光时,戴三锡为顺天大兴人,祖籍江苏丹徒,初欲迁江宁布政使,因回避祖籍,故只好调任四川(《清史稿•戴三锡传》)。

亲属回避,指婚姻之家、亲属之间不得交互为官。科举考试的亲属回避,滥觞于唐,制度确立于北宋。其规定,凡省试考官、州郡发解官和地方县官的子弟、亲戚乃至门客,应试必须回避,另派考官设场屋考校,称为“别试”,或曰“别头试”。科举制后期,亲属回避更臻细密。明代不仅规定亲属之间彼此引避,而且兄弟、同族也要避嫌,原则是“以下避上”。另规定,大臣子弟不得任言官,不得参加殿试,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等等。清代亲属回避,尤重科道官。如顺治朝题准,现任三品以上堂官子弟不得考科道;若父兄赴部候补,而子弟现任科道者,查照资俸,调吏部主事。康熙朝考选科道时曾规定,京官三品以上子弟即不与考选,总督、巡抚子弟亦不准考选。清代还规定,大臣子弟不得充任军机章京等等。

科举考试的保密制度建立,始于北宋。其具体做法主要有:

锁院制度。即将负责考试的官员锁宿于贡院,不得回家,不准见亲友或与院外臣僚交往。这实际是采用隔离法以达到保密之目的。

封弥制度。“封弥”又作“弥封”,亦称“糊名”。简单说,就是把试卷密封起来,糊去举子姓名,使考官“莫知举子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用情于其间”(《欧阳文忠公集•奏议集•论逐路取人札子》),以“革容私之弊”(《归田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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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晴枙嘟醉(2022-08-23 07:27:30)回复取消回复

    基础,从而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活力和生机。任何一个社会要保持长治久安,这样的活力和生机都是必不可少的。科举制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唐代分为州县预备试和吏部省试两级,宋代发展为州试、省试、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明清时则进一步完善作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