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日期可以改吗(专利申请后可以修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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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日怎么更改
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的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之日或寄出的邮戳日;
2、对于已经提交的申请书,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提交了一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想修改,有时间限制吗?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修改的时间是有时间限制的。修改时间看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首先会核对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于超过两个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授权的前景,则审查员一般会接收该修改文件;对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超过主动修改期限提出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一般不予接受。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如何修改,哪些情况不能修改
小康为您解答:
申请人在修改文件的时候,通常会有的疑虑是修改能够进行到什么程度?专利法第33条规定了: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具体地,就是申请文件的修改不能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这个范围包括:(1)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2)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下面先举两个简单例子。
例1:申请人将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树脂”修改为“缩合的热塑性树脂”。显然地,由于“树脂”是“缩合的热塑性树脂”的上位概念,“树脂”的范围大于“缩合的热塑性树脂”,致使“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因此,这种修改是不允许的。
例2:申请人将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记载的“透明玻璃”修改为“玻璃”。显然地,由于“透明玻璃”是“玻璃”的下位概念,“透明玻璃”的范围小于“玻璃”,致使“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因此,这种修改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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