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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移民搬迁迁出的户口还能迁回吗(户口迁移还可以迁回吗)

hacker2022-08-31 17:55:27大豆信息115
本文目录一览:1、农村户口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吗2、户口迁出了可以重新迁回吗?

本文目录一览:

农村户口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吗

农村户口迁出去后还能迁回来。迁回原户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的各种条件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允许迁入的政策要求;

2、原户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

3、迁回的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同意出具接收证明;

4、乡镇派出所调查、审核相关材料后同意当事人迁入,准予办理户口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迁出了可以重新迁回吗?

可以。

1.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婚迁,持合法的结婚或离婚证。

2. 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 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 刑满释放,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我们是移民搬迁户,搬过去的同时户口也迁下去了,可是我想把户口迁回来可以吗

移民搬迁户搬过去的同时户口也迁下去了,不能再把户口迁回来。

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是可以迁移的。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户口迁出了还能迁回吗

【法律分析】:户口迁出了还能迁回的条件是需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同时原籍的集体和户主同意接收的,才可以迁回原地,否则是不能迁回的。公民的户口迁出原来户口管辖区,本人或户主在迁出之前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报迁出,领取迁移证件后,登记机关注销当事人的户口。当事人凭借迁移证.件和其它资料到迁入地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移出来了还能迁移回去吗

可以迁回,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落户: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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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可难烟柳(2022-08-31 21:46:09)回复取消回复

    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南殷枝桠(2022-08-31 18:03:43)回复取消回复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