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德阳市应急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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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⑴ 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这是应急预案能够实现的组织保证.
⑵ 应急通信保障;这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
⑶ 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这是应急行动正常有效开展的物质基础.
⑷ 应急、救助装备的准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优劣、多少和有无决定着应急救助的实效.
⑸ 灾害评估准备;提供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向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提供灾情信息,是地方政府作出应急救灾部署和决策的重要前提和依据.
根据《防震减灾法》,地震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根据法律规定,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
【法律依据】
《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七条,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
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包括( )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包括:组织体系、响应机制、监测报告、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等。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及时高效地应对地震灾害事件,规范地震应急与救援活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准备、预警与临震应急、震后响应与救援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协调联动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地震、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民政、卫生、国土资源、教育、安监、人防、广播电影电视、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将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响应机制和体制,并根据震情、灾情和社会影响程度,适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和调整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应急与救援社会动员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全社会共同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依法参加地震应急与救援活动的义务。第二章 应急准备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依法组织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
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应当包括政府预案﹑部门预案、行业预案、单位预案以及社区等基层组织预案和特殊时段、重大活动专项预案。第九条 政府预案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济南、青岛等较大的市的地震应急预案,还应当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下列单位应当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一)公路、铁路、航空、航运、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生命线工程设施的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
(二)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
(三)核电、矿山、大型水库、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
(四)金融、保密、档案、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等特殊部位或者设施的管理单位;
(五)新闻、广播电影电视等承担应急宣传任务的单位;
(六)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应当编制地震应急预案的其他单位。第十一条 地震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三)处置程序;
(四)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
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至少5年修订一次。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公安消防、矿山抢险救援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建设相应的训练基础设施,配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第十三条 生命线工程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建地震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准备。第十四条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单位应当组建地震应急医疗抢救队伍,配置野外医疗抢救设备,建立应急救援用药用血、医疗器械储备与调用制度。第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有关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组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宏观异常观测与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并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设置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员和灾情速报员,负责报告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和灾情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助理员、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员和灾情速报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地震应急措施简要
法律分析:1、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的地方,是应急避震较好的办法。2、躲在室内结实、不易倾倒、能掩护身体的物体下或物体旁,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室外远离建筑物,开阔、安全的地方。3、应趴下,使身体重心降到最低,脸朝下,不要压住口鼻,以利呼吸;蹲下或坐下时尽量蜷曲身体;抓住身边牢固的物体,以防摔倒或因身体移位,暴露在坚实物体外而受伤。4、低头,用手护住头部和后颈,有可能时,用身边的物品,如枕头、被褥等顶在头上以保护头颈部;低头、闭眼,以防异物伤害眼睛;有可能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灰土、毒气。5、不要随便点明火,因为空气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气体充溢;要避开人流,不要乱挤乱拥。无论在什么场合,街上、公寓、学校、商店、娱乐场所等,均如此。因为,拥挤中不但不能脱离险境,反而可能因跌倒、踩踏、碰撞等而受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四十七条 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四十八条 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可以宣布有关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