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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居房与经济适用房(康庭家园是经济适用房吗)

hacker2022-09-12 19:25:25最近新闻86
本文目录一览:1、二类经适房买卖政策2、房屋土地性质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二类经适房买卖政策

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名称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购买方式和普通商住房一致。所谓的“二类经济适用房”,其实是民间对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一类房子的统称。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一般标明其房屋性质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二类就是房屋类型属于绿化隔离带建房,属于二类经济适用房性质,就是回迁房的意思。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二类经济适用房:这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拓展资料: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1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较高300元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房屋土地性质有哪些

1、商品房。商品房是开发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是可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住宅用房(70年产权)和非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包括两种,50年产权(工业、教育、文化用地)和40年产权(娱乐、旅游用地)。

2、公房。公房即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使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包括房改房和央产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比如军产房、校产房等。

3、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限价)、经济适用房;一般而言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并需要交纳综合地价款等费用。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包括康居房、安居房、回迁房、安置房,在某些城市,这些类型的房屋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交易、但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4、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居住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般情况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一样不一样?

1、性质不同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2、特征不同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安居房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人群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是给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百度百科-安居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

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指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这类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其契税、个税、增值税与商品房一致,但购买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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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什么是安居房?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是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

安居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一、性质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二、申请条件不同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这里就不赘述了,以当地申请政策为准。

三、出售时所交的费用不同

安居房和经适房,均规定不满五年不允许上市交易,满五年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出售。这个土地出让金怎么交,交多少,各地也有各地的政策,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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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味空名(2022-09-13 07:20:14)回复取消回复

    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指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