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信息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际新闻 > 正文

国际新闻

医生李某申请开办儿科诊所(医生李某,申请开办儿科诊所)

hacker2022-09-28 14:40:17国际新闻74
本文目录一览:1、《社区护理学》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教育的区别答案是什么2、

本文目录一览:

《社区护理学》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教育的区别答案是什么

61、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的部门是【D】A、各级人民政府B、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C、国家计划生育主管部门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E、各级人民政府母婴保健部门62、国家对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实行以下原则【E】A、分级管理原则B、分类管理原则C、分级分类管理原则D、国家实施监督管理原则E、分级分类指导原则63、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母婴保健领域的【C】A、教育工作B、教育、预防工作C、教育、科研工作D、预防、科研工作E、预防工作64、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的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B】A、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健康咨询、婚前医学检查B、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C、婚前遗传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D、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遗传检查E、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健康咨询、婚前遗传检查65、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E】A、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B、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C、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D、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有关精神病E、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66、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的婚前卫生咨询服务的内容有【C】A、性卫生知识的教育B、生育知识的教育C、有关婚配、生育保健问题提供医学意见D、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E、有关传染病防治问题提供医学意见67、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B】A、应当申请医学技术鉴定B、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C、可以申请复议D、可以提起诉讼E、可以重新接受婚前医学检查68、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包括【E】A、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B、孕产妇保健、新生儿保健C、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D、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E、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母婴保健指导69、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的内容包括【C】A、对有些精神病以预防提供医学意见B、对孕妇提供营养方面的指导C、对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D、对孕妇提供心理方面的指导E、对指定传染病的发病、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70、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胎儿保健服务的内容是【B】A、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孕妇卫生指导B、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C、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为孕妇提供营养指导D、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为孕妇提供心理指导E、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为孕妇提供产前诊断71、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A】A、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B、胎儿患遗传性疾病C、胎儿有缺陷D、孕妇患传染病E、以上都不是72、按照母婴保健法规定,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字,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的情形是【B】A、产前检查、结扎手术B、终止妊娠、结扎手术C、产前检查、终止妊娠D、产前诊断、结扎手术E、产前诊断、终止妊娠73、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下列问题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A】A、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B、婚前卫生指导、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C、婚前医学检查、传染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D、婚前医学检查、精神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E、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检查结果74、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时,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产前诊断”是指【C】A、孕妇健康诊察B、胎儿发育诊察C、胎儿先天性缺陷诊断D、对孕妇进行遗传病诊察E、对孕妇进行传染病诊察75、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许可,才能开始以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D】A、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B、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C、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指导和计划生育手术D、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E、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76、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E】A、母婴保健指导B、从事孕产期保健服务的C、施行结扎手术的D、做胎儿性别鉴定的E、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77、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母婴保健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D】A、做产前诊断B、做医学技术鉴定C、做终止妊娠D、做胎儿性别鉴定E、做结扎手术78、李某于2000年8月从某医学院专科毕业,李某可以【B】A、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B、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C、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D、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一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E、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79、张某没有上过任何层次的医学专业的学校,但他仍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张某必定具有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以下情形之一,除了【C】A、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考核合格并推荐B、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C、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推荐D、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考核合格并推荐E、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80、医师李某,申请开办儿科诊所,经执业注册后,开展了儿科诊疗活动,同时也以所学知识诊治一些妇科病人,李某的行为是【D】A、法律允许的行为B、医师执业规定所允许的C、只要不发生差错,法律即允许D、超执业范围的行为E、只要是患者自愿,都是法律允许的81、医生甲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7年9月20日被捕,1999年9月20日释放,医生甲不予执业医师注册的期限是【D】A、被捕之日起三年内B、被捕之日起二年内C、释放之日起一年内D、释放之日起二年内E、释放之日起三年内82、某医院年终对全院职工的基本情况作调查了解,其中有以下情况:死亡一人,医生甲因病休息一年多,医生乙因医院效益不好也在家闲了不满2年,医生丙出去参与经营未从事医疗二年多,医生丁承包医院的第二门诊近三年,其余大多数仍在医院坚持工作,依据执业医师法,下列人员中,属于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是【C】A、医生甲B、医生乙C、医生丙D、医生丁E、以上都不是83、某厂医院医生甲从98年10月起,离开医院岗位为工厂从事推销。若甲至2000年9月30日仍不回岗位,其所在医院向准予甲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期限是【D】A、7日内B、10日内C、15日内D、30日内E、二个月84、学生甲从医学院口腔专业99年6月毕业,因对所分配单位不满意,便在7月28日向当地区卫生局申请个体行医,当即答复不准。未准该申请是因为甲应【A】A、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B、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C、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一年D、毕业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三年E、毕业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二年85、李医生在为一胃癌病人手术时,发现腹腔内已有转移,肿瘤与周围组织粘连很严重,切除肿瘤已无意义,便关腹结束手术。事后发现,一把止血钳被落在病人腹内。此行为被认定为:三级医疗责任事故。李医生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B】A、罚款B、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C、注销注册D、赔偿患者损失E、追究刑事责任86、一女病员因不孕症、闭经、伴厌食、消瘦就诊。妇科做了各种常规检查后,决定行腹腔镜检查,通知病人准备。病人不知该检查如何作,便随医生进入处置室检查,检查中发现作了切口。病人及家属均不满意开刀,向院方提出赔偿要求。行腹腔镜检查如何决定为合理【A】A、必须征得患者同意B、可以征得患者同意C、可以由医生决定D、必须由医院决定E、可以由医院或科室决定87、某乡卫生院医生甲为一阑尾炎病人施行手术,将结肠误切断,因乡卫生院条件差,草草缝合后,叫来救护车送县医院处理。因延误了时机,县医院医生乙在助手配合下,也没处理好,最终造成永久造瘘,该结果是【B】A、医生甲的医疗差错B、医生甲的医疗事故C、医生乙的医疗差错D、医生乙的医疗事故E、医生甲、乙的共同责任88、病员患胆管癌,术中术者用手指钝性剥离胆总管而撕破静脉急性大出血,慌乱中用钳夹止血,造成静脉完全离断,虽经吻合,病员终因急性肝功能衰竭而死亡。产生的后果属于【D】A、医疗意外B、医疗差错C、病情重笃而发生的难以避免的死亡D、医疗事故E、手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89、病人因右上腹持续钝痛,伴恶寒发热、皮肤黄染入院,检查诊断急性胆囊炎、胆石症,上午情况尚好,中午出现休克症状,下午进行了积极治疗,下班时虽未好转,也未加重。晚6时夜班医生回家吃晚饭,此时病人症状加重,护士找不到医生,至7时找来一门诊医师急救,抢救无效死亡。此时夜班医师才回病房。此事故的责任主体是【A】A、夜班医生B、包括白班医生C、夜班护士D、急救的门诊医师E、夜班医生和护士90、县医院接乡下电话,急要救护车接产后大出血病人,院值班干部通知了司机,便没再催促。司机接通知后,称风小些再去,病人家属着急,在要车40分钟后,在公路上截了一辆农用四轮车拉到县医院,20分钟到县医院,门诊医生直接送到病房,病房医生按失血休克紧急处置,30分钟病人死亡。此事故的责任主体是【B】A、值班干部B、救护车司机C、门诊医生D、病房医生E、以上都不是91、一患儿以肠梗阻入院手术,术中医师将膀胱认作囊肿切除,造成患儿储尿、排尿功能严重受损。该事件中,医师的行为属【E】A、意外事件B、术中并发症C、直接故意D、间接故意E、过失92、病儿跌伤,X线照片为左肱骨下端骨骺分离。三周后到市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填X线申请单时将左写成右,放射科发现错后,拍了左手,却将一个“右”字铅号贴在X线片上。入院后值班医师在主诉中写左,诊断上又写右,手术通知单上也写右。术前备皮时,护士仍在右臂备皮。手术医生术前曾去查看患者,检查出是左臂跌伤,手术时竟仍在右臂上开了刀,暴露到关节囊未见异常时,经再次询问病儿,方发现开错了手术部位。该事件的主要责任者是【E】A、接诊医师B、放射线医师C、经治医师D、备皮护士E、手术医师93、病员行胃大部切除,胃空肠吻合术。手术操作无误,术后状态良好。第5天感到张口、下咽困难,第6天出现角弓反张、抽搐,诊断为破伤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11日死亡。患者家属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诉。经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事故,10月31日区卫生行政部门结论为医院无责任,并将通知书交与家属。家属仍不服。家属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限是【D】A、11月5日前B、11月7日前C、11月10日前D、11月15日前E、11月30日前94、病人甲输液中发生反应,经对症处置,症状消失,当天夜里出现心悸,呼吸困难,晨5时死亡。家属认为是医院的责任,拒不从病房移走尸体。第二天上午上班,院方决定作尸检请法医魏某作。下午魏某告知院方因紧急会务不能去作,家属也不同意尸检,第三天又请到法医李某,经与家属协商,第四天进行了尸检,李某未能对死因作出解释。使纠纷无法结论,对这一结果【E】A、只能以死因不明定论B、魏某承担因拖延而迟延尸检,无法结论的结果C、李某承担因未作出解释而无法结论的结果D、院方承担因请人不当而无法结论的结果E、家属承担因不同意尸检迟延尸检而无法结论的结果95、某医院血库的负责人甲和工作人员乙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造成患者丙经24小时抢救才脱离危险。此事件有以下法律责任,除了【A】A、对甲、乙行政罚款B、对甲给予行政处分C、对乙给予行政处分D、对患者的损害予以赔偿E、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96、青年甲在筹备结婚过程中,连续多日劳累,患化脓性扁桃腺炎。医生在为其诊察中同时发现患有淋病。患者住院四天,扁桃腺炎痊愈出院,医生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甲【B】A、不能结婚B、应当暂缓结婚C、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D、可以结婚,治愈后可生育E、不影响结婚生育97、医生甲在为一孕妇检查高血压原因时,怀疑胎儿可能有先天缺陷。患者的高血压缓解后再没有就诊。该患者后生育一畸形儿。医生在怀疑有先天缺陷时【D】A、可以不诊察B、患者有要求时给诊察C、患者有要求时给产前诊断D、应当进行产前诊断E、以上都不是98、某县妇幼保健站组织医疗队下乡为孕妇、产妇做健康方面检查。检查的以下主要内容中属于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是【C】A、对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B、对碘缺乏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C、为产妇提供心理方面的咨询和指导D、为胎儿生长发育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E、为新生儿生长发育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99、某县医院妇科医师为一孕妇接生,该孕妇生一有缺陷婴儿。该医院为产妇出具了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该医院还应当【D】A、出具新生儿健康证明B、出具产妇健康证明C、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D、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E、向当地政府报告 

急!张某李某各违反了哪些法律有关规定?各应承担什么责任?2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处理?

张某虽然是医师,但因他私自开诊所,没有经过卫生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证,那么他的诊所是非法成立的,他让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李某在那里行医,都属于非法行医.由于李某的过失不给病人做过敏试验,造成病人因过敏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行医罪.李某要被追究非法行医责任,张某不但要受行政处分,也要承担开设非法医疗机构的责任,并要赔偿病人死亡的各种损失.因他们是非法行医,所以病人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建议你向公安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民法通则,刑法

非法行医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 1987 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1994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24 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二、认定

(一)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 1 )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 2 )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 3 )客观方面不同。本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后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行为均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区别在于:

( 1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二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 2 )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二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不包括过失。

( 3 )发生场合不同。本罪发生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而后二罪发生的场合不限于此。

( 4 )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而后二罪仅侵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并不侵害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三)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与过失 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三罪均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区别在于:

( 1 )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二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 2 )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二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不包括间接故意。

( 3 )发生场合不同。

( 4 )客体不同。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医事法学:李某1999年7月毕业于某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毕业后分配在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2000年

还是有效的。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竹祭缪败(2022-09-29 00:57:48)回复取消回复

    情节。(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1994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24 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

  • 嘻友胭话(2022-09-28 21:33:43)回复取消回复

    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 1987 年国务院发布的《医

  • 泪灼照雨(2022-09-28 19:56:01)回复取消回复

    公共卫生,而后二罪仅侵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并不侵害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三)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与过失 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三罪均造成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