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古贤水利移民安排(黄河古贤水利搬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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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以下简称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的管理,保证小浪底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小浪底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以大农业为基础,以水土资源为主要依据,结合二、三产业的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好移民。第四条 国家对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第五条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实行下列原则:
(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应当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安排;
(二)坚持国家扶持、政策优惠、自力更生、各方支援的原则;
(三)遵循国家批准的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总体方案与原则,按水利部和河南、山西两省签定的投资包干协议执行。
规划全部实施完成并经过扶持,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要逐步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移民安置区长远的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第六条 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与库区建设、经济开发要重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要有改善、保护水土资源的措施。第七条 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和库区建设、经济开发,必须依靠科学技术,重视智力开发,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鼓励结合移民进行科技研究,加强科技开发,大力推广先进技术。第八条 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水利部领导、业主管理、两省包干负责、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水利部负责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的宏观协调工作;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小浪底建管局)具体负责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下设移民局为日常办事机构。
小浪底工程淹没区、安置区的省、市(地)、县(市),设立移民管理机构,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小浪底移民安置工作。第九条 国家对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的优惠政策另行制定。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十条 河南、山西两省应在国家批准的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总体方案和投资概算基础上,认真组织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县(市),按照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规划设计大纲和两省根据移民安置投资总概算分解到各县(市)的控制指标,编制各县(市)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可按照“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更符合实际”的原则对初步设计提出的安置方案进行优化设计。第十一条 各县(市)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编制,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院(以下简称黄委设计院)参加,经地(市)初审、省移民局(办)汇编并会同小浪底建管局审查后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国家计委、水利部备案,送小浪底建管局备查。
涉及乡镇迁建方案变更的,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并提出专题报告,经省移民局(办)审核同意后报小浪底建管局审批,同时报水利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涉及总体规划方案变更的,要按程序报送原批准单位审批。第十二条 在移民安置期间,由于物价、粮价上涨及遇到不可抗御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允许对原审定的补偿标准及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在省移民局(办)的配 合下,由黄委设计院提出阶段性的调整投资概算报告,送小浪底建管局审核后报水利部,经国家批准后执行。第三章 移民安置第十三条 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确定后,淹没区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应事先与安置区人民政府协商,达成协议,并负责为移民办理划拨调整土地转让手续或招工进厂手续,以保证移民生产生活。对农业安置的移民应不少于一亩的基本口粮田。
移民自愿投亲靠友的,由迁出地和安置地县、乡人民政府与移民签定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迁出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相应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交给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第十四条 在移民安置区和工程受益区兴办的建设项目和老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应当按一定比例安置移民,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古贤水利工程移民得多久开始
未知。在2022年5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以及对《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山西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圆满通过,该工程可研报告已具备上报国家发改委受理批复条件,但是还未取得移民文件,所以截止到2022年7月5日,具体的移民时间还未通知,只能耐心等待。
古贤水利移民陕西省榆林清涧有几个村庄要搬迁
自己稍微估摸一下就知道了么,边沿黄河的必搬迁,其次是离黄河有一定距离但地势较低且没有山林阻碍的地点。总之擦个边就搬迁,只多不少。仅个人见解,具体情况还是看专业部们做专业规划。
黄河古贤水利最新2022年发改委有批复吗?
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中确定的黄河干流控制性骨干工程。
是《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确定的黄河干流七大骨干工程之一,是黄河水沙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减淤、供水、发电、灌溉等综合效益,尚未开始建设。
2021年11月,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可研报告已通过水利部审查,审查意见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立项审批前置要件16项中,由陕西省办理或协助办理的12项前置要件于11月3日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