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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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 校 概 况
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战略。
第四条 学校设有清源、康庄、燕山三个校区。清源、康庄两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相距约3公里,是学生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另有燕山校区以学生实习为主。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 生 机 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普通本科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由校长提名,委员由有关方面负责人及校友代表、师生代表担任。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实施并监督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四章 招 生 计 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进行编制,不设置预留计划。学校执行国家指令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新疆内地高中班)。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列入国家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内,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人数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第九条 年度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上报北京市教委及教育部,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第五章 录 取 规 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相关制度进行,由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参照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档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后,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生源省份考试院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排队,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一般不退档,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同分投档且同排位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新疆内地高中班民考汉考生按录取专业入校学习。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参见附注。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需改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具体体检受限项请参考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内容。
第六章 新 生 入 学 及 其 他
第十七条 考生可拨打报考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通知书为准,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八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高考违纪及冒名顶替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十九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900元每年每生。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新生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保险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在学生入校一年后,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允许学生自由转专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注:
1、北京市“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外培计划”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3、江苏省按照当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含政策性加分),其它情况参照章程相应条款。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当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按要求实行考生网上动态排名精确填报的办法,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以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 18618229115/18618229125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招生电子信箱: zhaosheng@bip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账号:biptzs
(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为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几本院校?
根据教育局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一本,二本的概念。
北京石油大学是本科院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高校、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实验基地、北京市级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CDIO国际组织、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院前身是1978年创建的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和北京化工学院第二分院;1985年,学校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管理;1992年,在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0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划归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7424人(其中,本科生6991人,含留学生20人)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2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75人,博士研究生6人,设14个教学院(系、部、中心)。有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8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北京市特色专业5个、北京市一流建设专业1个。
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环境工程。
“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科学、制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北京市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北京市—流建设专业:环境工程。
截至2021年3月,学院有清源、康庄、燕山三个校区,总面积466亩,校舍建筑面积26.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亿元;设有13个教学院(系、部),开设37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工812人;有全日制在校生7626人,其中本科生6951人。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录取分数线
2021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在北京市(本科)综合类449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Beijing Institute of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位于北京市,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高校、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实验基地、北京市级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202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考研报考条件?
202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本院校还是二本院校?
根据教育局规定,已经没有明确一本、二本的概念,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在各地均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高校、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实验基地、北京市级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CDIO国际组织、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院前身是1978年创建的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和北京化工学院第二分院;1985年,学校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管理;1992年,在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0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划归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
学校有清源、康庄、燕山三个校区,总面积466亩,校舍建筑面积26.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亿元,纸质图书98万册、电子藏书124万册。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下设13个教学院(系、部),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工商管理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材料与化工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本科专业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有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8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北京市特色专业5个、北京市一流建设专业1个。
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环境工程。
“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科学、制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北京市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师资力量
据2021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有教职工812人,其中专任教师542人,博士教师占61%,双师型教师占32%。此外,聘请企业和科研院所工程技术人员72名。有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名,国家级专家 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名,入选“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 1名,北京市长城学者 8名,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思政课特级教师14名,入选“北京市人才引进支持计划”3人,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和中青年骨干教师91名,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 5个,北京市科技创新团队 13个。
科研成果
截至2018年10月,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课题130余项,北京市科技计划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300余项,企业横向课题700余项,发表SCI/SSCI、EI检索论文43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500余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5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