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咨询服务个体工商(信息咨询服务个体工商户)
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办理商务信息咨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2、健康信息咨询中介类可以注册个体户吗?
- 3、昆明个体工商商务信息咨询部怎么办理
- 4、信息咨询部,可以申请个体营业执照吗?还需要什么前置审批手续吗?
- 5、信息咨询类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有哪些
- 6、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咨询服务,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商务信息咨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办理商务信息咨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步骤: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3.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4.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 300元。
健康信息咨询中介类可以注册个体户吗?
可以的
信息咨询服务部个体户能做中介。信息咨询服务部个体户,可以从事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经营活动,办理信息咨询的中介服务业务。只要从事信息咨询服务部的个体户,将要做中介经营活动的相关材料提交于注册登记机关,经注册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信息咨询服务部个体户中介的注册登记活动。
昆明个体工商商务信息咨询部怎么办理
登记费收,企业注册。
办理商务信息咨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步骤: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3、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300元。
信息咨询部,可以申请个体营业执照吗?还需要什么前置审批手续吗?
信息咨询部,这名称没有行业及字号,一般是不核准登记,也没有许可证。一般的商品信息咨询是不需要前置许可的,但目前许多地方有假借商品信息做传销,这要加强监管。
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方法: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扩展资料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信息咨询类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有哪些
信息咨询类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是指经批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近的其他业务;
信息咨询的经营范围可以是:教育咨询;技术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翻译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人才咨询(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网络信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咨询服务,怎么办理,
办理个体工商户手续如下: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经营范围应当具体明确,咨询服务涵义太广,可以是商务咨询服务、税务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等。具体办理时应该写清楚明白。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