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重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本文目录一览:
2022年养老缴费基数
上海
一、2022年度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 上限:34188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下限:6520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此计算,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二、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
1、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上海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2、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3、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广州
一、2022年度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一览
2022年度时间:2022年7月-2023年6月
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2022年第9号),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4930元,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
二、2022年度广州社保缴费比例一览
养老保险:单位15%;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5.5%;个人2%;
*备注:在阶段性惠民政策期的,需要按照政策执行对应标准。
失业保险:单位0.32%、0.48%、0.8%;个人0.2%;
*备注:在阶段性惠民政策期的,需要按照政策执行对应标准。
工伤保险:单位0.2%,0.4%,0.6%,0.8%,0.9%,1.0%,1.2%;个人无需缴纳。
2021年8月26日,广州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广州市实施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
1、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
对象:2021年7月至9月,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减半征收具体办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即3.5%)征收。
2、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
起始时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降低后费率标准:
1、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5.45%(含生育保险费率0.45%)。
2、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率7%。
深圳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深圳非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为153471元,同比增长11.8%;2021年城镇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为85239元。也就是说,2021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155563元÷12)。
5月11日,深圳人社公布了深圳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并于2022年1月已开始执行。
养老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医疗保险:
一档: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60%。
二三档: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
生育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失业保险:
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工伤保险: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成都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81420元(6785元/月)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7号)规定,成都市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2022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071元/月、上限20355元/月执行。2022年1月至6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2022年1月至6月期间已离职职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自2022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可补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补足2022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缴纳。
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自2022年7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2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071元/月、上限20355元/月执行。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1月至6月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间有差额的不再进行补差核定。
重庆
一、2022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133元/年(6595元/月)。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二、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1、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作为月缴费基数;
3、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作为月缴费基数;
4、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本人月缴费基数可结合自身情况,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中自行选择。
三、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个人缴纳20%)
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
单位:根据不同行业执行不同费率;个人:无需缴纳。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单位:8.5%,个人:2%。
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生育保险
与医疗一同缴纳,不单独缴纳。
新疆喀什
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022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253元/月)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4253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的(21267元/月),按上限21267元确定缴费基数。
2022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21年度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022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4253元/月,缴费基数上限21267元/月。
企业利好消息
社保缓缴政策扩大范围
考虑到社会经济受到疫情的冲击,各行各业都进入了困难期,为了缓解经济压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这一次的社保缓缴政策扩大到了22个困难行业。缓缴社保不影响社保权益。
重庆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养老金金额的高低和三个因素挂钩:(一)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缴交的年限越长,养老金金额越高;(二)个人账户余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越多,养老金金额越高;(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计算: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社平工资是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通常由政府根据上年度的情况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明细表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明细表?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明细表如下:2021年重庆个人社保缴费标准,2021重庆社保缴费档次,重庆社保缴费基数2021,2021年重庆社保比例,重庆社保缴费时间。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月缴费基数下限3544元计算
险种 单位应缴 个人应缴
职工养老 673元 283元
职工医保 301元 72元
生育保险 17元
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 17元 17元
工伤保险 根据所属行业执行不同费率 个人不缴
按月缴费基数下限3544元计算
险种 单位应缴 个人应缴
职工养老 673元 283元
职工医保 301元 72元
生育保险 88元
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 88元 88元
工伤保险 根据所属行业执行不同费率 个人不缴
二、计算方法:
按照政策规定,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x缴费费率,其中:
1、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按60%确定月缴费基数;
3、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按300%确定月缴费基数。
4、缴费费率为缴纳五险的比例,按照最新费率政策执行。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重庆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202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随单位参保
1、单位:16% / 个人:8%
2、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二)个人身份参保
1、缴费基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上限为19784、下限为3957元。
2、缴费比例:选定的缴费基数的20%;
若按照月缴费基数下限3957元(即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参保,即:
月缴费金额为:3957×20%=791.4元
若按照月缴费基数上限19784元(即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参保,即:
月缴费金额为:19784×20%=3956.8元
3、变更次年缴费基数,应于当年9月至12月申报,每年只能变更一次。
二、2022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重庆2022年社保缴费明细表
一、2022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133元/年(6595元/月)。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二、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1.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1)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作为月缴费基数;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作为月缴费基数。
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
本人月缴费基数可结合自身情况,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中自行选择。
三、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个人参加职工养老 个人缴纳20%)
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 单位:根据不同行业执行不同费率;个人:无需缴纳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单位:8.5%,个人:2%。
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生育保险 与医疗一同缴纳 不单独缴纳
重庆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1)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282元。 (2)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