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必须建污水处理厂)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司污水排放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怎么办理排污许可证
- 2、我们是一家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环保税吗
- 3、工业园区都需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吗
- 4、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工程简介
- 5、省级工业园区是否一定要修建污水处理厂
- 6、企业如何应对污水处理?
公司污水排放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怎么办理排污许可证
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应当如实提交下列资料清单: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有关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排水(雨水、污水)竣工图]
3、产业类(工厂企业、宾馆、医院等)提供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生流程图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纸。
4、申报排水量的相关依据材料。(提供上水用水量申请材料依据或近3个月水费单)
5、排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
6、
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7、地名使用批准文件。
8、
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0、环评批复中指出有液体类危险废弃物需外送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的,应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处置合同。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2、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3、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4、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
5、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6、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7、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8、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我们是一家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环保税吗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里有明确说明,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不属于免缴环保税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所以你们企业是要缴纳环保税的
工业园区都需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吗
工业水污染和工业聚集人口水污染,都要求有污水处理设备。一般用到机械过滤器,紫外线杀菌器等,具体还要看你企业的行业所属。by广州灵坦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工程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目标为建设“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运行目标为“全 国十佳污水处理厂”。该工程采用了大量节能降耗措施,主要有:1、引进并采用了美国生化科技公司先进的污水处理控制优化系统——生物工艺智能优化系统,该系统可显著改善和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 污水厂操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曝气能耗和运行成本,节约用电;2、实施2万吨/日中水回用项目,中水水质指标达到循环冷却用水指标,为东吴热电厂提供冷却循环补充用水,同时为中法环境污泥干化项目提供冷 却水,也可为厂区自用提供冲洗用水、绿化用水、厂房卫生间用水以及溶药用水。3、该厂及第一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全部由中法环境进行干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由东吴热电厂焚烧,从而形成了以中水、污泥为介质的封闭式 循环经济产业链。4、充分利用厂区内高压走廊保护范围闲置土地,顺地势建设占地面积为15亩的生态湿地,在美化厂区环境的同时,利用生态湿地进一步优化出水水 质。5、在建筑节能方面,屋顶采用自然采光、外墙采用断桥中空玻璃、路灯采用太阳能照明。6、投资2000万元同步建成自来水、污水全水质检测中心,并计划于明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为园区自来水、污水的稳定达标提供及时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将更加突出园区的环境优势, 对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市的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省级工业园区是否一定要修建污水处理厂
主要看工业园区所处城市有没有污水处理厂 或者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够不够用
没有或者不够用 那必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 并且要经过规划 审批 等程序
企业如何应对污水处理?
目前,我国新建有污染的企业,建设时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这些要求一般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保部门对项目环评的批复中都有体现,我国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做了明确、硬性的规定。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却发现,每个企业都建污水处理厂,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造成重复建设。那么,厂厂都建污水处理厂有必要吗?笔者认为,要区分以下不同情况,来决定企业该不该建设污水处理厂。 一是在经济开发区、工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提倡建集中式的园区污水处理方式。这样对于厂区仅有生活污水或只排放含低浓度有机废水的排污企业,可省去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投资。污水在厂区只要简单处理,即可通过管道将污水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于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水的企业,污水要经初步处理,使污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浓度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可大大减少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设备、仪器、电力和人员以及资金等不必要消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是在同一地区有多个同类厂或排污成分相近的企业,可以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厂共用。在这方面,德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德国最大的内陆港城市杜伊斯堡,有两家大型的药品厂和一家造纸厂,这3家企业合建了一家污水处理厂,并使之形成一家独立的股份制企业,再由政府出人、出策来管理和监督。一旦附近有新的企业成立,或者有企业准备新建污水处理系统,政府就会建议他们不必自己兴建,只需要铺一条管道把污水排进3家企业合力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就可以。 同时,那些处理后的水又会被这3家企业循环利用,或者按照需求以低于地下水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的园林和绿化部门以及一些企业和庄园,作为工业和农业用水。 像这样由几家企业合力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方式,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在中国应该会有广泛的市场。但真正操作起来还有一些法规或政策的“杠杠”要突破。另外,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政府的角色也要随之转变,要担当起“中间人”的角色,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是企业污水中如果有特殊物质需要处理或独处一地的,需要建设自己的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工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般都是采用生物法处理有机废水。而化工厂、制革厂等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往往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使用的菌种构成威胁,甚至可以导致处理设施的菌种死亡。因此,这些工厂的废水不能直接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需要建设自己的污水处理厂。另外,独处一地的企业,也需要建自己的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