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全球中药发明专利(如今我国的国内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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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世界上中药专利10%归日本〈汉方〉,中国的中医何去何从?
- 2、神似何首乌的千金藤,被发现能抑制新冠,是如何被医学家们发现的?
- 3、我国创新能力在全球究竟处于什么位置
- 4、用SWOT分析方法来分析我国中药进入国际市场的优势,劣势,制定一个市场营销策,可复制粘贴,可原创,
世界上中药专利10%归日本〈汉方〉,中国的中医何去何从?
向来对日本没有好感,以后也是!但这个问题是只能说,中国的悲哀与日本的狡猾。日本对中医向往已久,学习已久。中国本应是中医的翘楚,世界的顶峰,但遗憾的说,民国初期的废中医,崇西医,留下了遗毒。结果是中医现在面临的悲哀境地。日本不说中医,自然有它的狡猾的一面,但它说是汉方,也是遮了一半的面了,汉时封了个倭王的印,也勉强说的通。
国人应该反省的是:为何学习西方比中国久的日本,还对汉方如此眷恋?为何中国还有对中医的一片质疑?
博大精深的中医和儒家文化中经史子集一样都是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可在迖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被国人唾弃的同时,又大力吸取西方文化,包括服饰和思想,不分优劣,来者不惧,致使大批人才外流。
现在国家正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并付诸行动,其中《中国诗词大会》已办了五季,这是再好不过的现像。它需要一个磨合重组的过程。至于日本,从唐以来,就崇尚汉文化。现在,恢复传统文化已刻不容缓,困为它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作为中国,认识自已不足,学习他人长处,没什么丢人的。
一提到汉方药,多少人都感到一种严重的、窒息般的沦陷感,因为日本把我们古代经方都申请了专利,其每年的中药材消费量在全球占比多少多少,中成药销售量占世界多少多少,这些数据,让不少人热爱中医药者非常担忧,更让中医黑沸腾的、得瑟的差点闪了老腰。
日本对中医药的态度,是废医存药,废除了中药赖以生存的基础性的中医,所谓的汉方药就没了灵魂,以至于时有因不对症而发生意外的事情,此为其一。
再者,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其中有大家都知道的专利制度,沿用的是西方国家的那一套,其中汉方药能申请的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不是一申请就完事了,它还有一个公示期,公示期内对其有异议且经过审议属实,该发明专利申请无效,或者说在公示期无异议,该专利被通过审批合法后,如有人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在此专利申请前已经使用,该专利仍然可判无效。
那么,日本在多数欧美国家给汉方药申请了专利,汉方药用的就是中国经方,在欧美国家及其本土,它的中成药——依据经方制成的汉方药畅通无阻,但是,日本怎么不到中国申请专利呢?难道说中国14亿人的消费规模它看不上?还是说它自己心虚不敢来申请?它到中国申请专利,随便就能找到出处给予否定,它的死方,在鼻祖面前没有任何地位。
中国的文化,包括中医药文化,对东亚、东北亚、东南亚影响比较大,中国上千年来对中医药的研究和发展从未停止过,即便是民国时期沸沸腾腾的废除中医浪潮,亦未阻挡中医药的研究与发展。及至新中国成立,毛主席更是大力提倡中医药,数次成立西学中培训班,鼓励创新,鼓励能够出一些名医、大家,也的确培养出不少名医、大家。若论中医药的地位和研究、理论、实践水平,中国是鼻祖而且永远是鼻祖,中国永远站在最高峰,这是毋庸置疑的。这点文化自信,业者不能丢失,不能盲目窒息、沦陷。
只是,我们要看到中药的主流制剂仍然以水煎剂为主,中成药还有浓缩丸、蜜丸、粉剂、膏药贴、滴丸、酊剂、单方颗粒等剂型,水煎汤剂灵活但较为麻烦,服用口感差,还有就是喝一天下来涨肚子,有的病人服药需要几个月,每天将近一升的苦药喝下去,真的需要勇气和恒心,与西药相比方便性、体验性差。
这几天,我就是连续十天服中药汤剂,熬制麻烦,口感不好,不能携带,一天喝下去肚子胀胀的,论疗效,没的说,第一天就有效果,为了治病,也得咬着牙捏着鼻子喝,真的不好受。好歹今天是最后一天,总算熬到头了。
在这一方面,中药制剂的剂型需要创新,还要满足千人千方的辩证需求,如果能够在中药制药工艺上实现个性化、集约化、智能化的突破,中医药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它的蓬勃发展势必所向无敌。
什么汉方药,都是浮云。
中医!
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瑰宝国宝!
已经走到最危险的"十字路口"!
中医的作用、疗法!
通过非典、新冠肺炎两次大瘟疫临床救治,已经有了雄辩的事实!
中医(国医)是中华民族人民需要的、必不可少的医疗技术!
应如何重视、如何传承、如何发展、如何创新?!
让中医为中国人民服务!
为世界人类服务!!!
汉方是啥?就是中医中药汉方嘛!日本人有汉字、汉服、汉方吗?没有!然日本人开先河将中医中药的汉方制成类似西药即中药饮片提纯药卖给欧美及世界各地,且以食品之名,中药治病之实坐实了中药汉方,这些就是日本的中药西做了,拿中医中药10%的专利费也算客气了。日本人原则上也算是与汉人、朝鲜人同属中华圈,我们中国人也要客观看待日本人的某些做法,切勿主观上太过于感情用事,目前日本汉方占有90%以上的世界中医药市场。对此,我们应该学习别人的长处把中医药事业发扬光大,不要再做出伤害祖国传统医学的行为了,让真正懂得中医药的内行人士发展管理中医药事业!
中医何去何从?
这个问题得从几个层面来说:
一、西医分科层面
1、西医分科诊断、治疗“高大上”
从诊断分科层面上说,体检、化验、拍片、CT、彩超、切片、核磁共振等现代医学技术手段的应用,叫患者“眼见为实”。
从治疗分科层面上说,服药、输液、手术、化疗等现代医学治疗技术手段的应用,让患者“治死不疑”,回头还得说声:“谢谢!”。
从医学科研层面上说,每个时代都所突破和提升,相应的医护系统、管理系统、诊疗设备系统,都不断更新换代,让人耳目一新,令人趋之若鹜。
从医患关系层面上说,西医有统一的执业行规层面和法律层面的保护。
二、中医全科层面
从诊断全科层面上说,望闻问切,一直沿用至今,没有创新和突破。
从治疗全科层面上说,理法方药,传承至今,没有多大建树,可以说一直在啃“老”。
从科研层面上说,廖廖无几。
从医患关系层面上说,各说一词,各自为战,各自为大,一盘散沙。
中医药的出路还在于兼收并蓄。西方医学的现代化的诊病手段有其可取之处。中药的药理,疗效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日本人把中药的组方进行细致研究,我以为这才是中医药的根本出路。中药讲究炮制,中药治病讲究组方,研究不同的炮制,不同的组方的真实效果,是现在药企的出路,也是中医药的出路。具体的操作是:对组方提供者,有股权,由药企进行科学研究:原药产地,不同的炮制方式,不同的煎药温度,有什么样的疗效最后定型后由国家检验并强力保护。这其实也就是50年带60年代很多工作的继续。应给予药企产权保护。
中国中医急功近利,凭着老祖宗留下的实践成果混饭吃,致使国内中医只知大把的从病人头上抠钱,不知钻研中医深层次的医用技术和效果,在中医医用功能方面,总是说不清中草药的毒副作用,总是用一句“尚不明白或尚不清楚”,来掩盖中药的副作用的成因,留下无限的诟病,不知这种推矮的说明还要走多远。
正因为中医如此多的留下把柄,让很多一部分人,对中医的作用产生怀疑,个别人甚至说出了中医无用论和伪科学论,如方子舟之流,极力的夸大中医的短处和无用,导致一部分人肓从跟上瞎起哄,如此谎诞的言词,国内中医界尽没有一个人出来反斥,实在让人郁闷,不知那些“专家、教授”等都干什么去了,不吭声反斥,就是选择了默认,你能让想看中医患者不对中医望而却步吗?。
国内对中医研究如此冷漠,而国外对中医深层次的研究却如火如荼,不断出现新成果专利,特别是亚洲近邻的韩国和日本,对中医研究投入大量经费,日本犹为特出。长此以往,我们的中医医疗水平就会大大落伍,跟在国外中医医药水平的屁股后面了,届时会怎么样呢?一是打了老祖宗的脸,二是为了提高中医医疗效果,只能拿钱买别国的专利了。那时再无人敢言,中医是中国人的“中医”,更无敢言中医是中国的瑰宝了。
一句话,中国的中医,如还躺在老祖宗遗留下来的经验之上,不思创新,不知深研中医疗效的话,你们就跟不上国外中医研究的步伐了,背上骂名吧!
中医现代化、国际化是中医振兴并发展的必由之路。
现代医学(绝不是贯会放血疗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西医),融合了现代科学技术领域的许多研究成果,走的是实证之路,也就是说,它的医学手段可以被其它学科印证。而中医则不行,中医首先要用现代科学的语言重新阐释阴阳、五行、虚实、气血等等概念,何为脾虚?何为肺燥?人体为什么要阴阳平衡?经络到底是什么?是否真的存在?存在的依据是什么?解释通了,有了理论基础,接下来就是走实证之路,再以“医者”“意也”的态度,只能被质疑和唾弃。至少你该有一个判定体系,脾虚、肺燥、阴阳失衡的判定依据是什么?治疗方法是什么?治疗效果是什么?只有拥有这样的判定标准,并可以按照标准验证之,质疑者才会闭住嘴巴——不要说中医特殊,需要因时、因地、因人辩证施治——呵呵,这是一块了不起的遮羞布、挡箭牌!
至于日本子的汉方专利,连冰山一角都不算,一粒冰渣而已。只要朱鹤亭老先生等大师投身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事业,不再耍嘴皮子拿大牌,我们的专利岂止10%?!
中医还是中国之本土医。汉方专利如何,在中国这块土地可以不承认它的专利权,不给它进入之机。
国际上,等中医准备大举进攻再说吧。专利权也是有时限的,总有失效的那一天。
中国中医做好自己的事情。别为无法做的事情担忧。
中医最该做的,时下是对阴阳五行理论的研究,以及中医培训,回归传统,让中医能够更好的治病,治大病,解决百姓疾苦。
中国市场在这里,世界的疾病问题总是存在,大病,难病依然无解。用好中医,发扬中医之所长,治好疾病,何愁中医无路。
路在脚下,关键是做好自己,解决问题。
神似何首乌的千金藤,被发现能抑制新冠,是如何被医学家们发现的?
发生新冠疫情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全世界各国家的人民都深受其害,饱受折磨,每一个人都在期待这场灾难能够早日结束,现在已经有疫苗,研发人员也一直在能够治疗新冠的特效药而一直进行研发的工作。
5月10日,中国中医药研究团队发现了一种治疗新冠的新药--千金藤素,这是中医在新冠疫情面前的第二次大突破了,这个消息公布之后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那么千金藤素会起到什么药效呢?千金藤的药用价值是清热解毒,祛风止痛,利水消肿,咽喉肿痛毒蛇咬伤,胃痛等。
千金藤是一种非常好看的植物,它原本生长在石灰岩山脉里面的树林里的,这种植物喜欢温暖干燥没有霜冻的环镜中。我国的科学家发现的新冠治疗新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这种千金藤是中药千金藤的提取部分,很少量的千金藤素就能阻止新冠病毒的扩增和传播。
该药物抑制新冠病毒的能力在所有人类发现的新冠病毒抑制剂中排名靠前。千金藤素是白细胞增生药,能够促进骨髓组织增生,从而升高白细胞,用于白细胞来减少症状。
千金藤素曾在动物实验凶猛,发现她可以预防丝裂霉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它多数用于肿瘤化疗,放疗而引起的粒细胞缺乏症和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这种植物在农村比较常见,它大多数出现在农村,并且非常常见。
这一次我国取得了如此大的突破,也证明了中药在治疗新冠病毒上面有一的地位,从中医学上来讲,千金藤是一味比较好的中药,希望科研人员可以尽快对千金藤素研究透彻,能够早日的服务于人民。
我国创新能力在全球究竟处于什么位置
一、我国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已达3200万人,研发人员总数达105万人,分别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生物、纳米、航天等重要领域开发能力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但科技人才的创新性不足,仍是我国人才队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较弱,根据有关研究报告,2004年,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在49个主要国家(占世界GDP的92%)中位居第24位,处于中等水平。
1.科技人才的发明创造及技术革新能力不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2005年,尽管中国人申请的发明总量多(国内为171619件,国外为42384件),但在含金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方面落后于国外;国内发明授权量为20705件,而国外在我国的授权量为32600件。通过对多年发明专利的统计发现,在申请发明专利的项目中:中药国内申请占98%,软饮料占96%,食品占90%,中文输入法占79%。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高技术,无线电传输占93%,移动通讯91%,电视系统90%,半导体85%,西药69%,计算机应用60%。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这是一个鲜明的对比。
2.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率较低。由于科技体制长期与市场脱钩,导致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按全国平均水平来说,目前,我国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率不到20%,最终形成产业的只有5%左右。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也低于印度50%的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率。根据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课题组的调查,我国科研成果转换为产品或者应用于生产的项目数为0的占74.50%。根据1996年至2004年的《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资金问题、市场不成熟、技术成果本身质量不高等因素是制约我国应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的主要障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主要体现在科研成果质量不高,有相当一部分科技人才(主要是指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对科技成果的市场化重视不够,成果同市场需求脱节。而导致科技人才队伍存在问题的因素很多,比如历史因素、社会环境、科研人才队伍自身素质等。
二、我国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不足的影响因素
“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一系列战略的确立,为科技人才发挥创新能力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环境条件。但社会上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于创新能力发挥的影响因素。
1.应试教育导致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培养不足。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不强,有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浮躁思想等因素的影响,但也反映了我国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存在误区。长期以来,我国教育体制属于应试教育,这种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科技人才往往存在着“知识有余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
2.“官本位”措施,不利于激励领军人才。领军人才是创新人才队伍中的中流砥柱,是自主创新活动的路标与榜样。但目前,对领军人才的激励与管理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采用“官本位”激励的措施,扼杀了大批领军人才的科研生命。要推动领军人才在我国自主创新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培养更多的领军人才,就不能用官本位来刺激领军人才。周光召曾痛斥过科研系统官本位:“要搞科研就不要当官,要当官就不要搞科研,当了官就要好好为科研工作者服务,既想当官又想搞科研肯定什么都做不好。”激励人才的措施有物质、精神、发展等多方面的选择,不一定非要走“官本位”的路不可。
要真正打破官本位思想对领军人才的影响,需要积极落实人才政策,为领军人才发挥才能提供足够的空间。特别是要出台一些相关政策,以保证领军人才的权益,规范他们的行为。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台有相关政策,如上海出台的《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3.人才评价标准不完善。现有人才评价模式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虽然简便易行,但也存在着评审标准不统一、主观随意性大、不易操作、能力与业绩难以准确衡量等问题。同时,又过于强调学历、资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因素,特别是学历导向严重。在人才评价特别是职称评审过程中,按资排辈、靠印象、凭人缘现象普遍存在,致使职称名不符实失去意义,成为待遇的象征,资格证书也不能有效说明持证人的实际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这种评价标准往往导致科研人员特别是高校中的科研人员为科研而做科研,对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率关注不够,其结果就是高校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率低。
4.科研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及学术道德约束机制,学术界存在多种腐败怪现象:一为粗制滥造,拼凑抄袭;二为造假浮夸,虚假引进;三为跑步钱进,钱权交易;四为近亲繁殖,学术乱伦;五为师生一气,互相利用;六为内定奖项,关系评审;七为买卖论文,互搭便车;八为热衷社交,注重创收;九为学霸横行,排斥异己;十为派系恶斗,互相倾轧。
5.科研投入不足,既影响科技成果的质量与数量,也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首先,科研投入不足。2003年,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RD经费强度都在2%以上,以色列和瑞典甚至超过4%。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是这些国家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而我国在2004年的经费投入为1.23%,2005年也仅为1.3%。其次,我国科技成果在研究开发、中试、产品化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一般为1∶1∶1.5。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在这三个阶段比例为1:10:100。这表明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严重缺乏资金投入,这已经成为阻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资金短缺的背后是我国目前的融资体制不够健全。第三,物质激励政策没有充分体现出公平原则。科技人才激励政策能否充分体现、保证公平直接决定了该项政策的质量及实施效果,目前的物质激励政策体系还没有充分体现出这种公平性。根据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课题组的调查,“收入低”是目前我国科技工作者生活中面临的最大困难。在问卷调查所列出的生活困难选项中,有41.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收入低”,几乎到了半数,说明目前科技工作者收入较低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6.科技创新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进一步完善。为了保障技术成果完成人及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获得与其创造性劳动价值相适应的回报,激励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国家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以推动建立有利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利益激励机制。例如,互联网产业在我国已经发展了10年,但立法滞后,使得互联网成为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灾区。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7月1日该条例的正式实施,必将会对遏制网络侵权盗版问题,解决这一制约我国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三、建设有利于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
1.要重视自主创新人才队伍的开发与管理。在建设自主创新人才队伍过程中,要重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同时,要关注企业自主创新人才队伍、企业家自主创新人才队伍、高校自主创新人才队伍、科研机构自主创新人才队伍、民间自主创新人才队伍、技能人才自主创新人才队伍等人才队伍的建设。
同时,要处理好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的关系。既要发挥领军人才的带头作用,也要推动领军人才带出一个甚至多个好的团队,让每个团队成员都受到激励,充分发挥出创新团队的优势。
2.人才评价要看创新质量。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要真正把握以人为本与能力主义的科学内涵,深刻认识以品德、创新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职称评价标准的意义,以推动人才创新能力的有效发挥。应用型科技人才评价要以结果论英雄,要以质量论成败,而不是看名气,形成人才辈出的人才队伍,而不是一成不变的的专家队伍。
3.减少官本位对科技人才的影响。要真正打破官本位思想对科技人才的影响,需要积极落实人才政策,为科技人才发挥才能提供足够的空间。特别是要出台相关的政策,以保证科技人才的权益,规范他们的行为。
4.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近些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05年,我国的研发经费支出2367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0%,其中基础研究经费135亿元。但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总支出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及以上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5.形成宽容失败的氛围。创新的过程带有巨大的风险,对失败创新的宽容则是对有关人员很大的激励。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尝试,如,2005年11月17日,被外界称作“试错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被提交四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该条例带有很多新意,“行政机关是改革创新的主体”,“公众参与”,“宽容失败”等原则都是国内首创。
用SWOT分析方法来分析我国中药进入国际市场的优势,劣势,制定一个市场营销策,可复制粘贴,可原创,
随着全球回归自然的潮流,疾病谱和医疗模式的改变,中药日益受到世人的关注,市场需求日益增加。从国际中药市场的现状看,目前国际上中草药市场的年销售额约300亿美元,且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但我国的中药却仅占国际市场份额的3%~5%,且其中大部分为低附加值的中药材,这与我国为中药发源地的地位极不相称。因此,如何使中药迈出国门走向世界,变成我国真正有竞争优势的支柱产业已成为我国中药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此,本文应用SWOT分析方法对我国中药国际市场拓展的优势-S(Strengths)和劣势-W(Weaknesses)以及所处环境的机会-O(Opportunities)和威胁-T (Threats)进行分析,探寻相应的发展策略。
一、对我国中药国际市场拓展的SWOT分析
优势(S)分析
中药产业是我国在国际上拥有潜在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少数领域之一。我国中药产业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完整的产业体系,以中药农业为基础、中药工业为主体、中药商业为枢纽和中药知识产业为动力,相互支持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我国发展中药和天然植物药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不仅体现在我国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天然药物资源、独到的中医药理论体系、数千年积累的临床实践经验、丰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中医药人才优势及政府对中医药的重视和支持等,而且还体现在中药在慢性疾病、疑难病及一些西医、西药不能治疗或疗效不理想的难治性疾病的治疗和保健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
劣势(W)分析
目前,我国建立的中药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还不完善,缺乏一系列完整的能被国际公认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同时又由于缺乏明确的有效成分含量的检测方法,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有毒物质含量严重超标以及包装材料质量等问题,我国中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难以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
此外,我国中药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很弱,传统剂型仍占很大比例,新剂型应用相对较少,能够形成规模效益的单个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品种很少,单个品种和同类品种低水平重复现象严重,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中药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进程。长期以来,我国中药主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国际市场占有率很低。
机会(O)分析
由于新的化学药物开发难度越来越大,从化学合成物中发现新药的成功率越来越低以及近年来化学药物的毒副作用日益显现、药源性疾病日益增加等不利因素的存在,使人们开始把眼光投向传统医药领域,中药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提高,国际社会对天然药物的需求不断增加。
我国已加入WTO,根据自由贸易协定,各成员间的关税壁垒和人力限制将被取消,我国中药可以凭借资源优势、劳动力优势、价格优势进入各国市场参与公平竞争,这为我国中药产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而且,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中草药产品法律法规的限制均有所松动,许多国家表现出对中药不同程度的接受趋势。中药作为治疗药物已引起全世界医药界的重视和关注,并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接受。我国中药正面临着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契机。
威胁(T)分析
首先,中药出口面临着其他国家传统药物的有力竞争。我国的中医药仅为全世界诸多传统医药学的一种,来自欧洲、拉丁美洲、澳大利亚和亚洲其他国家的植物药也同样占有一定的市场。目前,韩国的中药在国际市场的份额早已超过中国,而日本的“汉方药”年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亿日元,仅津村“顺天堂”一年的产值就相当于我国中药产品的年出口总额。除此之外,日本在新的植物药制剂开发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救心丸、牛黄清心丸、正露丸等,成功地打开并占领了国际市场。
其次,跨国制药企业已经实质性地进入了天然植物药行业:一方面通过购并现有天然植物药企业占有市场;另一方面又加大研发投入,开发自己的天然植物药产品,如葛兰素史克(GSK)开发并推出了天然植物药睡眠改善产品“Alluna Sleep”。
再次,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长期以来,我国对中药的知识产权研究和重视不够,许多中药产品未申请专利,或作为商业机密进行保护,致使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祖传秘方以及蒙药、藏药等特殊品种长期流落民间,有的甚至被一些发达国家的医药企业无偿利用。以韩国为例,其利用我国传统处方所开发的制剂,在国际医药市场的占有率为10%,仅“牛黄清心丸”一个品种的产值就达0.7亿美元,并在我国申请了“牛黄清心丸”的发明专利。
二、我国中药国际市场拓展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中药国际市场拓展的SWOT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新时期中药国际市场拓展有独特的优势,也有其劣势,新的形势下中药国际市场的拓展充满了机会,但也存在一定的威胁。我国中药产业必须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国际市场拓展所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做到利用优势,克服劣势,把握机会,化解威胁,只有这样中药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在全球范围内大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知识
中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物,中药要想真正走出国门,其前提条件是中医药知识在国内外的普及。为此,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强与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定期举办中医药的学术研讨和中医药博览会,大力宣传中医药;通过在国外开设中医药学校,传播中医药文化和知识;通过在国外建立示范中医院或名医坐堂的中药店,以医带药。例如我国中药行业的老字号同仁堂,通过海外开店、中医坐诊与销售中药相结合,给海外消费者一个直接了解中药的环境,增强其对中药的信任;中药的疗效反过来又提高了中医药在消费者心中的影响力。总之,通过各种途径在全球范围内大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知识,让世界了解中医药,从而为中药国际市场的拓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完善中药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并大力推进实施
应参照国际相关标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建立健全中药安全性的保证体系,加强中药质量控制技术的研究,建立和完善中药种植(养殖)、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的标准和规范,从而保证中药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通过推行和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规范中药研究、开发、生产和流通过程,不断提高中药行业的标准化水平,逐步建立中药标准产业链,为中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打下良好基础。完善中药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并大力推进实施是实现我国中药企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中药打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加强中药学基础性研究并研制开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新剂型
中药本身具有其自身的复杂性,而在中药配伍理论指导下形成的方剂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目前的研究水平上,尚无法阐明中药的药性理论、物质基础、作用原理、配伍规律等,因而必须进一步加强中药学的基础性研究。通过基础性研究使上述问题得到解决,加强中药的科技含量,保证中药疗效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我国政府应大力支持中药基础性研究的科研课题,用科学证明中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剂型开发方面,应突破中药就是“丸、散、膏、丹、汤”的传统中药制作方法和观念,向高效、优质、安全、稳定的“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剂量小、毒性小、副作用小)、“三便”(贮存、携带、服用方便)的现代化剂型发展。既要保留药材的质、气、味,满足中医辨证论治、随症加减的需要,也要符合现代药品使用的趋势,努力向小丸、微丸、口服液、胶囊、软胶囊等方向改进,尝试中药缓控释制剂的研究,并注意改善外观包装,使之更易被国际市场接受。
提高中药国际市场营销水平
中药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市场营销的方式主要有直接投资、对外合作和出口药品等3大类。中药进入国际市场,面临的不仅是消费群体和竞争市场的变化,中药被纳入的监督管理体系也发生了变化。无论中药是以药品身份还是以食品身份进入国际市场,均要做到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企业要重视研究各个国家关于中草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等的法律、法规,结合自己产品条件和特点,找准目标市场,明确市场定位,分种类、分档次,采取恰当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
又由于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存在较大的社会文化差异,各国对中草药的需求不尽相同,企业必须重视对国际目标市场的调研,真正了解国际市场的需求。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开发适宜的中药品种及包装,然后再选择有效的经销渠道和促销方式打入国际市场。在中药走向国际市场的进程中,尤其应充分发挥中药在慢性疾病、疑难病及一些西医、西药不能治疗或疗效不理想的难治性疾病的治疗和保健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
此外,为尽快进入国外市场,那些已经走出去的中药企业可以考虑收购或者并购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的现有药品批发企业或药厂,利用他们已经建立的市场销售渠道和营销经验把传统中药打入国际主流传统药品市场。
增强中药企业国际竞争力
目前,我国中药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和世界上大的跨国医药公司竞争的实力。针对我国中药企业目前的状况,可以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组建一些可参与国际竞争的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发展规模经济;引导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分工或集约化生产的道路,从而增强我国中药企业的竞争力。考虑到开发国际市场的高风险性,企业间联合可以有效地降低和分担风险,充分利用各自的生产、营销网络等优势,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另外,在天然植物药方兴未艾的国际大背景下,推动国际天然植物药市场迅速成长对我国与欧美日等国有着共同的利益,因此可以采取中外联盟合作的方式。我国中药出口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在参与国际竞争方面又存在明显的不足,在相互竞争的同时,优势互补、联盟合作对中外双方均有现实的意义。中外联盟合作战略是我国中药出口企业在当前环境下迅速壮大实力,尽快走向国际市场的现实途径,也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必然选择。
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有效地保护中药知识产权是促进中药现代化、国际化的重要保障。医药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依赖,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中药产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重中之重。面对复杂的国际医药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使中药走出国门,必须重视国际知识产权研究,收集、研究、掌握国际上有关中药(植物药)相关信息和动态,在世界范围内积极进行专利申请和中药的商标注册,使更多的中药产品获取驰名商标,成为知名品牌,进而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