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欧盟专利申请标准(厦门知识产权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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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申请专利,需要哪些条件
厦门市申请的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只要具备这些条件,然后提交的申请资料也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顺利通过审核。
到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
欧盟专利申请费用大概是多少?
收取费用
受理局替国际局收取的费用
1、国际申请费
a.国际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 CHF 1330 (USD1102)
b.超出部分每页加收 CHF 15 (USD 12)
2、手续费 CHF 200 (USD171 )
3、滞纳金 按应缴纳费用的50%计收;
滞纳金数额按最低不少于传送费,
最高不多于国际申请费a.项的50%收取。
国际费用
1、请求明显错误改正公布的特别费用:
CHF 50+超过一页12/页
2、关于优先权要求视为未提出公布的特别费用:
CHF 50+超过一页12/页
3、提前公布的费用: CHF200
4、文件副本费:
优先权文件、申请文件 CHF35(普通)
CHF50(认证)
小册子 CHF35
5、其他文件 CHF5+2/页、认证另+CHF15
6、序列表(CD) CHF35+邮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收取的费用
1、传送费 CNY 500
2、检索费 CNY 2100
检索附加费 CNY 2100
3、后提交费 CNY 200
4、优先权文件费 CNY 150
5、恢复优先权请求费 CNY 1000
6、初步审查费 CNY 1500
初步审查附加费 CNY 1500
7、单一性异议费 CNY 200
8、副本复制费(每页) CNY 2
减费标准
国际阶段:
PCT成员国的自然人, 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
以电子形式递交请求书, 国际申请费减缴666元;
以PDF形式递交请求书, 国际申请费减缴1332元;
以XML格式递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国际申请费减缴1998元。
国家阶段: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PCT申请, 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 减缴50%的实质审查费;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PCT申请, 免缴实质审查费;
由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和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 减缴20%的实质审查费
缴费期限
1、传送费、国际申请费、检索费:
自受理局收到国际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细则14.1c;15.4;16.1f)
2、初步审查费、手续费:
自国际初审单位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之日起1个月
内或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以后到期为准。
3、恢复优先权请求费
提出恢复优先权请求时缴纳
最新信息可以在epo网站上找
厦门注册国际商标和申请专利政府有资助吗
一直来,我国政府都在引导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其战略主要以鼓励企业运用商标走出去,建立国际化自主品牌,企业实现多元
化,真正走向国际。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随着企业品牌的创建和推广,其价值不断提高,把商标进行注册,才能保证未来的
长足发展。一个地区政府部门对品牌的补助政策,也能极大的促进地区著名、驰名商标的不断壮大发展!
那么,在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政府会有资助吗?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资助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凯德盟知识产
权)就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资助补贴标准
1、国外专利申请: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 澳大利亚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5万元;在其他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
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2万元。同一项发明创造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
2、国际商标注册: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商标注册的,每件国际注册商标资助1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不超
过5万元。
二、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纳入资助范围的费用:
境外商标管理机构收取的商标注册、登记和审核等费用,不包括商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
三、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资助需要提交的材料:
1、支出凭证(指银行付款回单或银行对账单,须盖有银行业务专用章);
2、收款人收款凭证(境内指收款人开具的发票,境外指收款人开具的收据);
3、签定的合同(指商标注册服务合同或报价单);
4、境外商标管理机构签发的受理文件或取得的商标所有权证书)。
欧盟专利价格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欧盟 专利 价格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根据欧盟委员会介绍,专利的申请价格可能从36000欧元下降至6400欧元,经过长达12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将会不断完善机器翻译技术, 申请专利 的成本可能进一步下降到低于5000欧元。这些成本估计仍高于美国专利的1850欧元$。欧盟领导人希望单次的 专利申请 政策可以让投资者感到更具有吸引力,从而帮助欧洲赶上其他的全球竞争对手。2011年,美国授予了约224,000项专利,中国授予了约172,000项专利,欧洲只有62,000项。 欧盟工业产权 在工业产权领域,欧盟目标是针对未来的共同体 商标 、设计和专利等建立一个单一的保护体系,通过单次申请即能在欧盟范围内产生效力。2007年,欧委会通过一份关于专利系统的通讯,建议采用“共同体专利”(community patent),并在专利领域实施欧盟统一的司法 管辖权 。作为后续措施,2008年7月16日,欧委会通过一份关于欧洲工业产权战略的通讯,制订了不同类型 知识产权 的保护战略,其中也包括加强针对假冒和盗版的执法倡议。 商标 欧盟理事会通过第40/94号规定(最后一次修订在2006年)保护“共同体商标”,任何自然人均可通过申请注册获得 商标权 ,注册费为230欧元。共同体商标由“内部市场协调办公室(简称OHIM)”负责注册和管理,在欧盟27国具有法律效力。成员国商标体系与欧盟商标体系同时并存,并互有分工,如打击 侵权行为 的职责归属成员国专门指定的法院。 商标保护期为10年,可无限制延长,其所有人享有对该商标使用的专有权,并有权阻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同意而使用该商标。共同体商标可以转让。 商标注册 后5年时间内,如未能在欧盟进行“真正的使用”,即正常的商业化行为,该商标权可被驳回。针对欧共体商标和成员国商标两个体系并存的现象,欧盟加大内部协调力度,以更好保护权利人的权益。目前,欧拟加入《2006年关于 商标法 的新加坡条约》。 2007年,OHIM共 注册商标 8.8万件,比上年增加了14%。与2004年相比,注册申请增加了50%而注册所需时间减少了1/3。有14%的共同体 商标注册申请 使用WIPO《马德里议定书》中的程序。德国是申请注册商标最多的成员国,占申请总数的17%,其次为英国(10%)、西班牙(8%)。 工业设计 欧共体制订了第98/71/EC号设计指令和理事会第6/2002号规定保护“共同体设计”,在27个成员国统一有效。设计指令只保护经注册的设计,并与各成员国针对经注册的设计的保护体系平行运行。成员国关于保护设计的法律已在很大程度上被欧盟设计指令趋同,其保护要求和保护期限与经注册的共同体设计一致。尽管设计指令不保护未经注册的设计,但很多成员国在本国法律体系中对此予以保护。考虑到各国实际操作相差较大,设计指令将有关“复杂产品的零配件”,尤其是汽车零配件的设计保护问题,留给成员国自行决定。 共同体设计权可通过向OHIM申请注册获得(经注册的共同体设计)或通过公开发表方式自动获得(未经注册的共同体设计)。经注册的设计有更长的保护期,最多可延长至25年;未经注册的设计在公开发表后有3年保护期,且保护方式与前者不同,即只有当被保护的设计被复制时才能认定侵权;未经注册的设计保护主要为那些市场周期较短的商品提供实用和短期的保护。经注册或未经注册的设计一旦经由其权利人或经其允许投放共同体市场,该权利即耗尽。 设计在公开展示后一年内可进行注册。注册可向成员国相关知识产权机构或荷比卢设计局申请,也可向OHIM直接申请。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在欧委会第2245/2002号规定中作了详细规定,收费标准可以参见第2246/2002号规定。 某一产品经注册的设计保护并不影响该产品可能包含的其它类型知识产权保护。成员国法院负责追究设计的侵权行为。复审委员会负责有关设计的复审问题;如对复审委员会有异议,可 诉讼 至法院,由其决定是否取消或改变相关决定。 与以前历次欧盟扩大一样,在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2007年1月加入欧盟之前,已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和设计,其法律效力自动延伸至上述两国。 专利 欧制订了1973年《欧洲专利公约》(简称EPC,2007年修订),对专利予以保护。2007年版EPC对相关程序和做法进行了完善,对实质 专利法 进行了小幅改进。 欧洲专利由欧洲专利组织(简称EPO)授予,不同于共同体专利。欧洲专利可授予任何技术领域的任何发明,只要这些发明的商业使用不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破坏动植物多样性、以及针对人或动物的外科和治疗办法。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或多人可申请专利,在申请阶段可使用任何语言,随后需翻译成《欧洲专利公约》三种工作语言(英语、法语、德语)中的一种。欧洲专利归发明人或其 法定继承人 所有,保护期为20年。药品或植物 发明专利 可通过增补保护证书(SPC)获得最多不超过5年的延长保护,相关要求与国别专利相同。欧洲专利只能在申请中所指定的EPC签约国得到保护,其侵权问题由成员国法律负责处理。 各成员国专利法存在的差异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的正常运行,欧委会正设法使各成员国法律趋同,其最终目标是引入共同体专利,以更有效地防止 专利侵权 。 2006-2007年间,向EPO和成员国专利局申请的专利数量由135,400件增加到了140,700件,其中28%涉及医学、电子通讯技术和计算机。在向EPO的申请中,首次申请比例达14%。 2006年,欧委会通过第816/2006号规定,允许对药品专利进行强制许可,以便向公共健康问题突出的相关国家出口。2007年底,欧委会代表欧共体接受了关于修订TRIPS协定的议定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欧盟一般申请一个专利是非常贵的,面且专利一旦申请之后,也是需要每年进行缴纳年费的,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所以,在申请欧盟专利的时候多咨询一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而且东西的不同,收费的标准也是会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