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社保和市区社保(苏州园区社保和市区社保可以累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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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和市区的社保有什么区别?
苏州园区社保和市区的社保有以下区别:
1、苏州市区与苏州工业园区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统筹范畴,执行不同的社会保险政策;
2、社保编号长度不同,园区8位,市区10位;
3、园区社保分甲类、乙类,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轨的过渡计划,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是园区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的社会保险计划,乙类计划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苏州园区交到12月然后接着1月交的市区社保,在苏州的社保年限需重计吗?
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的。
目前苏州园区和市区社保还不属于同一个统筹区,
所以园区和市区缴纳的社保应该是两个不同的账户,但是不影响缴费年限累计。
后续可以根据您自己的实际情况把两个账户合并为一个账户。
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也会合并累计,如在园区累计缴纳10年,在市区累计缴纳2年,那合并累计缴纳年限为12年。
如:确定以后长期在市区工作,可以把园区的社保费用合并到市区这个账户里
如:以后还想回园区工作,可以暂时不处理,待以后去园区后再把市区的社保合并到园区账户。
关于苏州园区社保转出的问题~~
你可以先到市区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咨询苏州园区的社保是迁移还是报原社保号办理续缴。
1、如果苏州园区的社保跟市区的社保局,是同一个地区的,你只要把社保号报市区单位就可以办理续缴了。
同一地区的社保号内的公积金不必取出,新单位续缴即可。
2、如果苏州园区的社保跟市区的社保局,不是同属一个地区的,你就要到苏州园区的社保局申请社保迁出办理(带身份证 、社保卡)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然后再到市区单位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合并即可。(带身份证、参保地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不同地区的社保号内的公积金可以取现。(各地或有不同,详情咨询当地社保局)
苏州园区和市区的社保区别。谢谢各位大侠
园区社保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本身含住房个人账户,乙类住房公积金另行缴纳。自从2011年7月1日园区新政策实施后加入社保的一律都是乙类。
缴纳基数:
(甲类)上限17300元/月,下限2387元/月
(乙类)上限16208元/月,下限2387元/月
缴费比例:
甲类的缴费比例为46.5%(含16%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8.5%(含8%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为28%(含8%住房公积金)。
乙类的缴费比例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为20%。乙类不强制征缴住房公积金,可选择缴纳或不缴纳,也可选择缴纳比例。缴纳分16%-24%五个档次,一般单位都是缴第一个档(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8%)。
②市区社保公积金
缴纳基数:
上限16738元/月,下限2697元/月
缴费比例:
2
使用优势对比
园区市区
市区
园区住房公积金已扩大至大市范围使用;
市区的医保卡可划转阳光健身卡。
不管在哪参保,只要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市民卡A卡),就能在苏州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园区住院医疗报销起付线低于市区。
①园区社保公积金
自从2011年7月1日园区新政策实施后,园区公积金购买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
1、可以用来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子。
2、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满足一定条件方可申请)、相应账户购房一次性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租房。
3、本人和直系亲属患癌症等重大疾病,可申请每年提取二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及普通专户余额。
离开苏州后,社保可以转移,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结存额提取。
医疗保险待遇
持统一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市民卡A卡)可以在苏州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医疗报销比例:
门诊:医保帐户余额用完后,个人用现金支付在600~3500元限额内可以报销60%。
住院:起付线(基层医院300元,二类医院500元,三类医院6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按90%比例结付,超过4万按95%比例结付。
同一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