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冰川网络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刘和国、董嘉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深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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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刘和国、董嘉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刘和国、董嘉翌:
2022年3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你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能合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刘和国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嘉翌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和国、董嘉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