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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原油超过多少不调价(原油价格上调)

hacker2022-06-05 15:18:33金融新闻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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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国家发改委对成品油调价的条件是什么

三地:布伦特 迪拜 辛塔 (三地现货价格) 调价条件: 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 正负4%

根据2009年颁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即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但同时要关注当时的调价环境(如国内的价格水平、CPI、国际油价走势)。

据隆众资讯三地变化率显示,截止1月28日22个工作日三地变化率为8.02%,较前一日上涨0.2。

国内原油报价上线.多少美毛元一桶国内油价不上上涨?

130美元。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

油价到多少钱就封顶了?

答: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国际原油,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这个也就是俗称的“天花板价格”和“地板价格”。

天花板价格:国际市场油价高于130元/桶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

地板价格:国际市场油价低于40美元/桶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

2021年国内汽柴油价格调整时间表

月份 调整时间 调整结果

一月 1月15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185元,柴油每吨上涨180元

1月29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75元,柴油每吨上涨70元

二月 2月18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275元,柴油每吨上涨265元

三月 3月3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260元,柴油每吨上涨250元

3月17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235元,柴油每吨上涨230元

3月31日24时 汽油每吨下降225元,柴油每吨下降220元

四月 4月15月24时 国内油价不作调整

4月28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100元,柴油每吨上涨95元

五月 5月14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100元,柴油每吨上涨100元

5月28日24时 国内油价不作调整

六月 6月11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175元,柴油每吨上涨170元

6月28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225元,柴油每吨上涨215元

七月 7月12日24时 汽油每吨上涨70元,柴油每吨上涨65元

7月26日24时 汽油每吨下降100元,柴油每吨下降95元

八月 8月9日24时 国内油价不作调整

8月23日24时 汽油每吨下降250元,柴油每吨下降245元

九月 9月6日24时 汽油每吨上调140元,柴油每吨上调140元

9月18日24时 汽油每吨上调90元,柴油每吨上调85元

十月 10月9日24时 汽油每吨上调140元,柴油每吨上调140元

10月22日24时 汽油每吨上调300元,柴油每吨上调290元

中国油价最高限价和最底限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直白点就是,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时,国内油价可以不涨,同样,当国际油价低于40美元时,国内油价可以不降。正常情况下,当国际原油价格在40美元到130美元之间时,国际油价涨,国内油价可能调价跟涨,国际油价跌,国内油价可能调价跌。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油价为准。

应答时间:2021-07-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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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求解释

就比如7月11日国家下调的成品油价格,自那日起开始计算22个工作日,当到达8月10日的时候调价窗口就开启了,这时三地变化率满足或提前满足4%或以上都可以上调价格了,一般来说按照惯例上调成品油价格是要推后的,但今年国家在此之前连续三四下调了成品油价格,这次就很准时了,如若满足-4%或以下,就会下调成品油的价格,下调价格一般都会很及时。三地变化率指的是迪拜、布伦特、辛塔这三个原油的现货价格,而我们一般看到的是期货的价格。

这个4%具体怎么算的就是秘密了,发改委有自己的一套测算公式,各大的油品信息公司也有自己的一套测算方式,所以导致的每家信息公司的三地变化率都不相同,就看那家的信息公司的公式更接近发改委的了,算出的结果也就更准确些

油价调整以什么为依据?

油价调整的依据是国际原油价格涨跌幅度。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成品油油价具体生成机制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价格+成本+适当的利润率,来确定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

1、当国际原油价格在40美元/桶-130美元/桶区间波动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但如果成品油调价幅度低于50元/吨,不作调整;

2、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国内油价也达到最高限价,不再上调;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桶,国内油价也达到最低限价,不再下调。

国内成品油价格看起来比较贵,是因为我们国家是缺油国,绝大部分原油都是进口的。我们国家原油国际依存度高达70%,所以油价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很大。

拓展资料:原油

原油即石油,也称“黑色金子”,习惯上称直接从油井中开采出来未加工的石油为原油,它是一种由各种烃类组成的黑褐色或暗绿色黏稠液态或半固态的可燃物质。地壳上层部分地区有石油储存。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其主要组成成分是烷烃,此外石油中还含硫、氧、氮、磷、钒等元素。可溶于多种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但可与水形成乳状液。按密度范围分为轻质原油、中质原油和重质原油。不过不同油田的石油成分和外貌可以有很大差别。

石油主要被用来作为燃油和汽油,燃料油和汽油组成世界上最重要的一次能源之一。石油也是许多化学工业产品--如溶剂、化肥、杀虫剂和塑料等的原料。原油是一种黑褐色的流动或半流动粘稠液,略轻于水,是一种成分十分复杂的混合物;就其化学元素而言,主要是碳元素和氢元素组成的多种碳氢化合物,统称“烃类”。

我国原油、成品油定价机制,现在我国参考哪三个国际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呢?请给最新的说法,谢谢!1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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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听弧断渊(2022-06-05 17:59:09)回复取消回复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

  • 囤梦钟晚(2022-06-05 16:01:52)回复取消回复

    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