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管理总结报告(煤炭企业工作总结)
本文目录一览:
- 1、矿产资源规划取得的成效
-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 3、煤炭的工作总结怎么写?
- 4、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山西省总结出了哪些有效的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 5、吉林省煤炭资源管理办法
- 6、求一篇针对某一煤炭的某一专题的调研报告或者案例分析.最好使以人力资源管理为重点的内容
矿产资源规划取得的成效
各地积极建立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规划取得的重要成效,与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是密不可分的,规划实施政策措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这里,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简要阐述一下,目的是想通过各方面成效,来反馈、印证规划实施政策措施,以便更好地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报告》(该报告的评估时间是截止于2004年,为保持评估报告的原始性,此后的数据统计更新以备注的方式,将部分内容阐述到了2007年),其成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3.1 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得到强化
按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开运行、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鼓励商业性勘查的规划要求,国土资源部认真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大调查,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采取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鼓励企业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利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益作为引导商业性勘查的政策性投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出现了投入增长、储量增长、新发现矿产地增长的局面,这对于缓解国内资源紧缺起到了重要作用。
规划实施以来,我国基础地质调查程度不断提高,实现了全国陆域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等重要目标,围绕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经济区带和重大地质问题关键地区开展了区域矿产、物化探、遥感和环境地质调查,在我国海域圈定出38个重要油气沉积盆地,铜、铀、钾盐等紧缺资源调查评价有所突破,钨、锡等优势矿产地位得到显著增强,中东部老矿山外围和重要成矿区带发现一批新的接替资源,西部地区新发现一批重大找矿线索,有望形成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接替区。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推进为商业性勘查提供了大量基础信息服务,降低了投资风险,许多成矿远景区成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关注的热点,推动了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但总体看,地质工作程度偏低,后备勘查基地不足。
规划鼓励矿种和重点勘查区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明显活跃。非油气矿产勘查许可证从1999年的4337个上升到2004年的16349个,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多元化的趋势开始显现,社会资金投入已经超过国家财政投入。按照规划要求,通过清理和制定有关的矿业政策,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有效地改善了矿业投资环境,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商业性矿产勘查不断发展壮大。2000~2004年,全国地质勘查总投入1234.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占4.7%,地方财政占2.4%,企事业和其他资金投入占92.9%,成为地质勘查投入的主体。但各矿种之间的勘查投入结构并不均衡,在2000~2004年全国地质勘查总投入中,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仅占12.8%,投入明显不足,固体矿产钻探工作量与以往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与2001年相比,2007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增长了1.8倍。
2000~2004年全国新发现矿产地1452处。规划确定的石油、天然气、煤、锰、铜、钾盐等重点矿产勘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查明资源储量获得新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内矿产资源需求量快速增长的压力。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41.92亿吨,可采储量8.19亿吨;新增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2.50万亿立方米,可采储量1.52万亿立方米。重要固体矿产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煤465亿吨、锰(矿石)32636万吨、铜(金属)1700万吨、钾盐(KCl)60574万吨、铁(矿石)45280万吨、铅锌(金属)5356万吨、钨(WO3)10万吨、磷(矿石)63683万吨。但由于受市场需求拉动的影响,近年来多数矿种开采规模增长较快,主要矿产储量增长赶不上储量消耗,因而一些矿产储采比未能明显改善,其中铁矿石、铜、铅、锌等新增储量远低于开采消耗储量,储采比有所下降。
2.3.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
规划通过开采总量控制促进矿产品供需平衡,根据产业政策和规划准入条件调整矿山结构,设置鼓励、限制、禁止开采区优化矿山布局,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力度促进恢复治理,利用矿业权管理调控资源向大中型优势企业集中,通过政策引导促进西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等,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发挥了较大宏观调控作用。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取得一定成效。规划鼓励开采的石油、天然气、铁、铜、钾盐、钽、铌等国内短缺的矿产,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2004年,原油产量1.75亿吨,天然气产量399.98亿立方米,煤炭产量19.56亿吨,铁矿石产量3.11亿吨,10种常用有色金属产量1.80亿吨。与规划基期1999年相比,石油产量增加9.37%,天然气产量增加195.45%,煤炭产量增加112.38%,铁矿石产量增加85.12%,10种常用有色金属产量增加62.64%,矿产品生产快速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特别是近两年来,矿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势头强劲,矿产开采幅度增加较大。根据国内外矿产供需形势和规划控制要求,国土资源部对稀土、钨、锡、锑、钼、萤石、重晶石等产量过剩、开采总规模严重失控的矿产,连续两年以上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各地也相应采取了控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这些矿产开采规模和产量的过快增长。其中,钨、锑、钼、萤石调控效果较明显,开采总量增长不大,较好地保护了资源和提高了效益,但稀土、锡、重晶石等矿种开采量一直远大于规划目标,我国出口优势矿产总量调控任务仍十分艰巨。而煤炭受需求强劲拉动,开采量急剧上升,且投资热度剧增,申请勘查、开采许可的数量增长很快,目前产能又有过剩趋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得到优化调整。各地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储量规模相适应的规划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和矿床最低开采规模制度,避免大矿小开,使矿山开采规模普遍有所提高。煤矿的平均生产规模由1999年的2.1万吨/年提高到2004年的9.4万吨/年,铁矿由4.4万吨/年提高到8.3万吨/年,铝土矿由0.9万吨/年提高到2.1万吨/年。通过实施规划,限制了新建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破坏环境的矿山,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生产能力低的矿山,并通过改组、联合、兼并和控股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非法开采活动,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全国矿山企业数量由规划基期1999年的165449个减少到2004年的124982个,其中小型矿山(含小矿)的数量由1999年的163110个减少到2004年的116199个,减少了28.76%,矿山规模结构明显改善,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效率的提高。许多地方实现了矿业产值增长高于产量增长幅度、利税增长幅度高于产值增长幅度的良好局面。但总体上看,小矿数量依然偏多,实现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规模化开采的任务依然繁重。在全国矿山企业数量大幅度减少的同时,矿产开发的工业总产值实现了逐年提高,2004年达到8171亿元,是规划初期的2.2倍。同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深加工程度不断提高,原煤洗选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非金属矿产新的应用领域得到开拓。
2.3.3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布局趋于合理
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加快。按照规划“稳定东部,推进西部”的部署,国土资源大调查每年将60.00%以上经费安排到西部地区,加快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优先安排西部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并采取鼓励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政策措施,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和矿业重心逐步转移至具备可靠资源基础的地方。西部地区从1999年到2004年矿产勘查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2.40%,钻探工作量大幅度上升。西部新发现和新证实的矿产地不断增加,规划确定的十大矿产资源集中区,累计新发现矿产地441处,西部地区巨大的资源潜力初显端倪,矿产开发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逐步增加,许多地方矿业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与1999年相比,2004年东、中、西部矿山数目比例由36∶35∶29变为31∶35∶34。2004年,西部地区矿产开发利用工业总产值达到2008亿元,占全国的24.57%;直接从业人数达230万人以上,占全国的28.36%。
矿山布局不断优化。各地根据规划确定的鼓励、限制、禁止开采区,设定矿产开采准入条件,严格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合理设置矿业权,采取规范、控制、关停等措施,调整布局不合理的矿区范围,避免新设置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等要求相矛盾的矿产开采项目。一些地方对规划限采区根据资源或环境条件,加强科学论证,确定开发利用方案,保证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到2004年年底,各省(区、市)规划禁采区内矿山数从4136个减少到455个;限采区内矿山数从11107个调整到6334个。矿山布局的优化调整,减少了一矿多开、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矿业纠纷等现象,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取得积极成效。按照规划对国家规划矿区实行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05年新设立了19个国家煤炭规划矿区,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管理,促进煤炭开发的合理布局和规模开采。对原有其他各类国家规划矿区也分别纳入规划分区进行管理,实行保护性开采。另外,一些地方还通过矿业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建立高度开放的矿业格局,带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矿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并向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发展。但近两年,受矿产品需求旺盛和产品价格高位运行的影响,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一矿多开和非法转让现象有反弹增多趋势,矿山布局调整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2.3.4 矿产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根据规划提出的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矿山企业资源消耗的自我约束机制,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并加大了对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监管力度。逐步完善矿山企业年检制度,把资源利用效率作为年检重要内容,认真执行矿产资源统计年报制度,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开展了全国范围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专项检查,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的工作取得进展。与1999年相比,石油、天然气矿产二次采油、三次采油技术推广应用得到深化,油气采收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各地固体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以上。一些矿山由于回采率水平提高,延长了矿山服务年限。但总体看来,资源利用方式粗放、浪费严重、效率不高的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规划加大了对共伴生矿和低品位贫矿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各地引导和强制企业在采矿、选矿和冶炼等重要环节上切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建立考核体系。同时,加强了监督管理,对共伴生矿床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储量报告不予认定,没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和批准建设矿山,使得先进适用的采、选、冶技术、方法得到大力推广应用,既解决了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又提高了现有资源储量对经济建设的保证程度。有色金属矿产综合回收率达到35.00%,黑色金属矿产综合回收率达到30.00%以上,伴生金的选矿回收率达到50.00%以上,有色金属矿山和冶炼企业综合回收利用的黄金占全国黄金总产量的22.00%以上。大部分省(区、市)规划矿种的综合利用水平和采选冶回收率基本达到规划预期目标,降低了矿山企业成本,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尾矿资源及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利用水平得到了逐步提高,仅2004年全国利用粉煤灰12000吨,减少压占破坏土地5000亩以上。各地利用煤矸石发电的比例在不断上升。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综合开发正得到逐步加强,资源回收发展迅猛,推进了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2.3.5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初步改善
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矿产资源规划极大促进了各地的矿山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受到重视。15个省(区)制定了矿山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5个省(区、市)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15个省(区、市)建立了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相关规定,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加大了对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力度,启动了部分地区动态监测工作,一些地方先后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定期报表和检查制度。各地在颁发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时,按照规划要求,严禁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及铁路、国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矿,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此类现象的发生,严禁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并无法恢复的矿产开采项目。通过新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监测、防治,减少了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一些地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工程,探索矿业和生态环境效益综合发展的有效途径,矿山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提高了矿山企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规划实施后,各地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一些地方除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还以政府文件形式作出详细规定,做好落实,并严格实施矿山闭坑验收制度,推进了一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治理工程,全国新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逐年增加。2004年全国新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27437公顷,其中,东部11省(市)新增恢复治理面积为15508公顷,中部8省新增恢复治理面积为8346公顷,西部12省(区、市)新增恢复治理面积为3583公顷。总体上看,全国新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逐年增加,但各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与规划确定的全国恢复治理率达到25.00%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西部地区差距更大。
2.3.6 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初见成效
根据规划要求,各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晰、规范外商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审批程序。各级政府积极改善矿业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来华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鼓励地勘单位和国内企业参与矿产资源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发展矿产品进出口贸易,“引进来”和“走出去”呈现新局面,对缓解矿产资源紧缺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几年来,中国矿产勘查开发市场受到空前瞩目,矿业合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引进来”的方式从单纯强调吸引资金向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并重方向转变,从单纯注重在矿产勘查开发领域吸引更多外资向更多地发展矿业服务贸易领域的合资合作转变,从主要依靠对外借贷和外国直接投资向直接利用国际矿业资本市场的方式转变。从2000~2004年,外商地质勘查投入总额达80.54亿元,占全国地勘费总投入的6.52%以上。但从投资结构来看,非油气矿产勘查费用仅占6.50%左右。外商投资我国矿产开发的矿山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开发利用产值逐年上升,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成为矿业“引进来”的重点区域,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地勘单位和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合作迈出新步伐,境外矿产勘查开发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正在执行勘查开发项目涉及20多个国家,涉及油气、钾盐、铜、金、铁矿石、铝土矿、铅锌、铬铁矿等多个矿种。
矿产品贸易保持高速增长。2004年我国矿产品进出口总额为2 311.50亿美元,比1999年的679.50亿美元增长了2.4倍,其中进口额达到了1 479.04亿美元,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全部商品贸易总额的18.26%。矿产品进口以石油、铁矿石、铜和钾盐等为主,短缺矿产资源的进口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内加工制造业的需求。我国矿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出口以钢铁、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焦炭及煤砖为主,矿产品进出口结构总体上得到了优化,低价位初级矿产品的大量出口和深加工高附加值矿产品的大量进口得到控制。通过对钨、锡、锑、稀土等优势资源开采总量的调控,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巩固和加强了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地位。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04]3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
为了加强对煤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大型资源储量规模的煤炭矿产地的保护力度,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煤炭开采的结构调整,增强煤炭资源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煤炭资源大型矿产地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的管理
为促进煤炭矿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实现煤炭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必须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部将组织编制煤炭大型矿产地勘查开采专项规划。
大型矿产地以外煤炭资源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二、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
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权限,要严格按照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执行。大型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由国土资源部审批。
大型矿产地以外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专项规划审批。
三、清理和整顿大中型煤炭资源矿产地范围内的勘查开采秩序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煤炭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立和分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是在大中型矿产地 ( 资源储量规模 5000 万吨以上) 范围内探矿权采矿权的分布、开采情况。凡属于以下情况的,要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关闭:
( 一) 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质证四证不全的;
( 二) 开采高硫、高灰煤炭的;
( 三) 各类大中型煤矿的矿办小矿;
( 四) 资源已经枯竭的,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不符合资源保护和环境要求的;
( 五) 不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或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拒不改正的。
对探矿权人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的情况,一经发现要依法查处。
在大中型煤炭产地内关闭的小型矿和小矿,其煤炭资源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不得再设立小型矿和小矿。
四、清理原国家计划部门、原煤炭工业部门批准的大型煤炭企业的规划区或接替矿区
相关煤炭企业凭以下资料,于2004 年12 月31 日前,到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接续矿区相关手续,逾期不申请的,不再受理:
( 一) 199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原国家计委、原煤炭工业部的批准文件;
( 二) 矿产地地质勘查报告及相关地质图件;
( 三) 企业生产建设情况报告、企业发展规划;
( 四) 申请区的基本情况。
煤炭企业因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需要设立接续矿区的,应提交生产建设及发展规划资料和地质勘查报告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接续矿区手续。
已经办理接续矿区手续的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他人在该矿区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
五、全面清理煤炭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各地要严格按照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 ( 试行) 》的规定,对 2002 年以来新设立的煤炭探矿权采矿权进行清理。对越权、违规的审批行为,按照 《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查处。
全国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已结束,凡持已经废止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仍在进行勘查开采活动的,一律按无证勘查采矿查处。
禁止将大型矿产地划整为零、分割设立探矿权采矿权。
六、暂停办理新的煤炭 ( 煤层气) 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各地清理结束,暂停办理新的煤炭 ( 煤层气) 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作好大中型煤炭矿产地范围内探矿权采矿权分布和勘查开采情况的清理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清理整顿的方案,经省级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同意后,抓紧组织实施。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清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报告 ( 总结报告的要求见附件 1、附件 2) ,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方能在该行政区域内设立新的煤炭 ( 煤层气) 探矿权采矿权。各地在清理整顿过程中的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土资源部反映。
附件: 1. 大中型煤炭矿产地清理工作的总结内容要求 ( 略)
2. 大中型煤炭矿产地及矿权清理结果汇总表 ( 略)
国土资源部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煤炭的工作总结怎么写?
煤炭的工作总结 xxx年,我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抓管理促发展、抓安全促生产、抓文化促和谐”这一中心内容,努力构建效益煤站、文明煤站、和谐煤站,面对煤源紧张、煤炭价格居高不下,铁路装车要求愈来愈高等诸多困难,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内挖潜力、外调关系、强化管理、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底,全年外运煤炭 万吨,同比减少
万吨;上站煤 万吨,同比 万吨;实现销售收入
万元;实现利润 万元,上缴国家税金 万元,职工年均收入 元,比去年增长 %。
(一)、抓管理促发展、构建效益煤站
企业管理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企业永无止境的目标。一年来,我站把管理的重点放在装车管理、上站煤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几方面。
首先是在上站煤管理上,在煤源缺乏,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等诸多不利情况下,积极与煤矿协调关系,逐步完善上站煤管理办法。坚持严把煤源关、拉运上站关、票据审核关,并定期或不定期委派专人到煤矿,对所有上站车辆从源头上进行管理,既保证了煤炭的发运质量,又保证了上站煤的数量。
其次是在装车管理上,全面落实奖罚兑现,制定切实可行的装车超标处罚规定:正负0.5吨/车内为优秀车,每车奖5元;正负0.6吨/车至正负1.99吨/车不奖不罚,正负2吨/车至2.99吨/车为超标车,每车罚20元.奖罚车皮由机务\装煤6:4分担,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工作中由被动变主动,班组之间的协作能力进一步优化,确保了装车质量。
第三是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把目标成本管理同站内生产实际紧密联系在一起,结合各组实际核定油料、装车加固材料、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等的消耗,工资和定额,进行目标控制,充分调动了生产系统职工的工作热情,确保职工收入,又使生产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在人力资源上做到优化配置,我们推行定岗、定责、定薪的岗位责任工资制,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坚决进行了调整,真正做到凭技术、凭能力、凭责任心吃饭,按实绩、按贡献取酬。
第五,在管理理念上,充分认识制度多,落实不扎实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和考核力度。
二、抓安全促生产,构建文明煤站
安全是每个企业的生命线,我们把安全工作列入了全站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安全管理成为我站的头等大事。为此,多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并把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把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
首先,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无论从领导层还是班组、科室,在任何场合,任何会上首先讲的是安全,布置的第一件工作是安全。注重培植职工对安全的自愿、自需、自求意识,使职工将其本能的安全需求融入生产实际操作之中,从而做到自我警示、自我防范、自我约束。
其次是完善和健全各项安全机制。安全工作思想是基础,制度是保障。在装车上,严格要求职工按装车作业标准进行装车,做到向安全管理“无为而治”的目标坚定迈进。在煤炭看管上,加大看管力度,坚持两班轮流倒、昼夜巡逻,责任到组,并积极与附近村委协调解决,发挥村委会的作用,遏制了煤炭的丢失现象。
第三、职教育和培训做到了经常化。
拥有一只素质高、作风硬、能打硬仗的职工队伍,只企业在激烈的时常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的坚强后盾。为此,我们把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和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一是积极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种学习教育培训;二是选派各族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参加专业部门的学习和培训;三是利用班前点名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十七大精神等。通过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了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
(三)、抓文明重党建,构建和谐煤站
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灵魂和生命,它的丰富内涵是企业形象的展现,是企业精神的昭示。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原则。“企务公开”制度做到了长期坚持。在职工的民主管理上,通过工会,支部时刻倾听群众呼和反映,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充分调动了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外,把为职工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重点来抓,投资 元为职工更新宿舍用品; 元更新办公设备;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投资3900余元为职工订阅了14 种报刊杂志,为职工提供了学习平台,激发了职工爱岗敬业的力量。
同时,我们把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形成了一个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整体。一是在全站掀起了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使全站上下认清形势,统一了思想。二是对站党支部委员进行了换届,使党的组织机构更日趋完善,对党员的管理更加细化。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正确和处理好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如:思想还不够解放,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还不强,管理中还有薄弱环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必须认真加以改进,还要清醒地看到:2008年铁路运力持续低谷的局势不但不会转变,而且更加严峻,加之煤运系统集团化重组,我们要审视度势,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确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山西省总结出了哪些有效的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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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但是,煤炭被视为我国能源资源中的“基石”,我们不能因为环境污染就放弃资源开发。解决煤炭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应采取整顿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从循环经济入手,治理污染的同时综合利用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煤层气,大力开发煤化工产品,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1.整合煤炭资源,发展大型优势煤炭企业
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小型矿山企业的无序开采,不仅造成了煤炭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由于装备差技术水平低,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大型现代化企业由于污染防治设施配置齐全,自身能耗低,污染物处理和回收利用率高,是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保证。关停小型煤炭企业进行资源整合,促使全省煤炭资源尽快摆脱“多、小、散、乱”的局面,向优势煤炭开采企业集中。加快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全力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搞好统筹规划,依法科学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完善资源管理和生产开发制度,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进一步整顿资源开发秩序,严禁擅自开办煤矿、私挖乱采,实现合理有序开发。
2.实施生态恢复工程
积极开发塌陷区土地、煤矸石及粉煤灰等废弃资源堆场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的征用耕地原则,是保证山西省国土资源总量平衡和生态安全的重大措施。实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综合利用塌陷土地进行矸石、粉煤灰充填复垦造地,或发展养殖业、种植业,逐步发展生态产业,可使已被破坏的土地逐步恢复生机。
3.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做好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矿井废水和废气以及脱硫废渣等废弃资源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利用的重要措施。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水泥及建材,利用煤矸石发电,回用矿井废水用于选煤和工业用水,抽取煤层气发电或为居民提供燃气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最有效途经。
4.设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为环境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建议设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
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主要内容包括:煤炭开采所造成的水系破坏、水资源损失、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煤矸石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退化;土地破坏和沉陷引起的地质灾害等。
资源型城市、产煤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重要基础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煤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工业、旅游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等。
5.大力发展煤化工,向煤炭精深加工要效益
煤化工是以煤炭为资源,利用科学技术加工生产化学化工产品的一个大产业。其产品如化肥、甲醇、乙烯、丙烯等,市场潜力巨大,产品附加值高,1吨化工产品价格是1吨煤炭价格的几倍到几十倍。根据山西省煤炭及工业特点,重点发展甲醇及衍生物、乙炔化工、化肥、煤焦油深加工、煤制油以及煤层气和焦炉煤气联产利用等项目。
6.用新装备生产焦化产品
只焦不化,这是过去人们描述山西焦化行业时常说的,即指将炼焦时产生的大量煤气排放掉,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通过改造旧焦炉,更新炼焦生产装备,实现收回焦炉剩余煤气,利用余热发电并开发醇醚燃料等。
综上所述,整合煤炭资源,发展大型优势煤炭企业,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炭资源。同时告别只挖煤、采煤的单一经济模式,走以煤为原料提炼转化系列化工产品,形成煤化工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推进煤炭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的保障。
吉林省煤炭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有水快流”的办矿方针,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我省煤炭资源,搞好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迅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煤炭资源勘探和开办国营、地方国营、集体和个体煤矿,均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国家所有,不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改变国有性质,任何国营、集体和个体企业不得私自买卖、转让煤炭资源。第四条 地方煤矿(包括地方国营、集体、个体煤矿)资源划分和开发利用,分别由省、市(地、州)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省内统配煤矿生产、建设区的资源划分和开发利用,由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以下简称东煤公司)归口管理。第五条 省矿产储量及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矿委)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并对煤炭资源纠纷进行调解。第六条 为加速煤炭资源勘探,合理布置勘探力量,避免勘探工作重复进行,凡在省内生产和在建井区以外的新区进行煤田地质勘探,须向省煤炭资源勘探协调小组进行登记(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工业局)。每年四季度由省煤炭资源勘探协调小组统一协调下一年度的勘探工程项目。第七条 煤炭资源勘探部门必须按煤炭工业部发布的《煤田地质勘探规范》进行勘探工作,并负责提交煤炭资源勘探报告。煤炭资源勘探的详情和精查地质报告由省矿委审批。第八条 省、市(地、州)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煤炭工业部发布的《煤矿技术政策》、《煤矿设计规范》、《地方国营煤矿设计技术若干试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安全规程》和资源情况,按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开发。在加快发展国营、地方国营煤矿的同时,对集体、个体煤矿要“放开、搞活、管好”,积极贯彻“扶持、整顿、改造、联合”的方针,使集体、个体煤矿迅速而健康地发展。第九条 开办国营、地方国营煤矿,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纳入国家计划后,分别由东煤公司和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报省矿委备案。第十条 集体、个体办矿,必须首先办理办矿申请手续,其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一)在统配煤矿生产建设井区和已列入规划的建井区办矿,须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市(地、州)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矿务局(或矿)审查同意,报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在统配煤矿报废井区办矿,须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县(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矿务局审查同意,报市(地、州)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在地方国营煤矿现生产、建设井区和报废井区办矿,须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县(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审查同意,报市(地、州)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
(四)在勘探区和已列入规划的地方国营煤矿建井区办矿,须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县(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市(地、州)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
(五)在(一)、(二)、(三)、(四)项以外的其它区域办矿,须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县(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地、州)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市(地、州)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办矿申请表应报同级矿管机构(或计委、计经委)和省矿委备案。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办矿申请表应报省矿委备案。第十二条 按第十条规定批准集体或个人办矿时,由批准单位发给准采证,凭准采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采。第十三条 办矿申请表和准采证由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第十四条 经批准开办的集体、个体煤矿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准采证和营业执照。不得超越准采证批准的范围进行开采。需变更经营单位(个人)或新开井口时,必须重新履行办矿申请手续。第十五条 矿井报废时,必须向核发准采证的单位履行注销手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歇业手续,并由核发准采证的单位报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省矿委备案。第十六条 各类煤矿都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对由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而造成破坏资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者,要依法追究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省其它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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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煤炭企业人力资源总的特点
1.1 人员总数多,整体素质欠佳、文化技术素质偏低
煤炭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人员多、素质低的问题,难以一下解决。同时,由于煤炭行业艰苦、粗放、待遇不高等客观原因,很难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甚至连自己的人才都在大量流失。
1.2 人员结构不尽合理
主要表现在煤炭专业的人员比较齐全,而适应企业多元化发展的非煤专业及管理人才不足,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高科技人才更是匮乏;技术人员相对短缺,结构欠合理。煤炭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大都低于10%,远远低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目前煤炭企业年龄结构偏高,大多数企业40岁以上职工占到50%以上。年龄结构的老化,预示着企业将面临一个人才的断层。
1.3 人力资源的管理机制尚待完善
在用人机制上,受旧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影响较大,尚未建立起真正能够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竞争机制。在收入分配上,并未完全打破“大锅饭”机制,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出于各方面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才流失,冗员难减”的问题,长期发展下去,必然造成职工整体素质下降。
2 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
2.1 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
煤炭企业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科教兴企”战略为指导,“开发、使用与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2)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精干高效、公平竞争、末位淘汰:自由流通、动态转换”的原则,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市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工资收入能高能低,待岗富余人员竞争上岗、自主择业,真正实现人力资源的动态转换。
(4)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与惩罚同时进行,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
(5)在充分利用和开发好本单位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可能,坚持“借外脑集大智”原则,高薪诚聘公司急需人才。
(6)有利于发展战略实施的原则。
2.2 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重点与目标
(1)建造一个流动性的人力资源储备库,构筑合理的人力资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能力结构及各类人员在岗位上的分配结构。
(2)建立人力资源的开发、引进与管理机制,调整专业结构,培养和引进企业所需要的多方面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3)提高员工素质,改善文化层次结构,培养员工的持续学习能力,多出快出专业型人才及复合型人才,发展员工的开拓、进取、创新精神,这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
(4)管理人员要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把发现人才、储备人才、提拔德才兼备的人才以及培育人才作为管理的目标,任人唯贤,人尽其能。
(5)从公司整体着手,培养员工竞争、合作的团队精神。竞争才能有活力,合作才能出效益。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员工一旦养成了竞合的团队精神,公司就会长久受益。
(6)适当控制员工总量增长,精简冗员。
2.3 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举措
2.3.1 要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环境
煤炭行业工作环境艰苦,现场安全隐患多,因此在加大对工作现场的投入、完善生产安全责任制的同时,还要提高员工的工资、住房及其他福利待遇,大力改善硬环境;另一方面,要彻底摒弃以“权”为本的传统思想及思维方式,完善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信任人,切实把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最重要资源来开发与管理,抓好软环境的建设。
2.3.2 要建立与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机制
(1)建立“贤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取消公司内部的行政级别,打破传统的工人和干部的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就是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其工资及相关待遇也相应变动,按新岗位发放薪酬,形成以能定责、以责定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有效竞争机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
(2)实行适合各类岗位特点的分配机制。对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年薪收入与公司经营指标直接挂钩;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定酬、任务定酬与业绩定酬相结合的分配办法;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效益工资为辅的岗效工资结合的分配办法,充分调动苦、脏、险、累岗位员工的积极性;对有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项目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利润提成、技术转让及与此有关的技术开发、服务和咨询新增收入净利提成、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期权等分配办法;对于贡献突出的专业人才可在一定年限内实行企业年度特殊津贴,或者重奖。
(3)根据不同的对象,加强绩效考核,实施不同类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评价内容分为量化指标、评议指标、综合指标三部分,不同的高层管理人员,其评价指标的权重是不同的。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其报酬兑现的依据,与其应付薪酬的计算直接挂钩。同时,考核者可依据被考核者绩效考核的结果,提请董事会裁定其任免。薪酬分配实行年薪制,年薪工资由基本年薪、绩效薪和延期支付薪组成。条件成熟时,可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骨干实行股票期权的分配激励制度。对一般员工绩效考核应坚持守法遵制、公开化原则、简便适用、客观真实、差别、反馈及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方式可分为操作岗位考核和管技岗位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实行不续签合同、签订一年期合同及签订三年期合同等三种形式的聘任合同管理办法,以引入竞争机制,形成优胜劣汰、整体向上的用人用工机制。
2.3.3 要建立健全岗位培训体系
积极推进岗位培训、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加速人才培养,努力提高职工素质,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教育培训体系的基本内涵见图1。
(1)通过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研究生班,培训高层专业人才及决策层领导干部,造就一批整体素质好、应变能力强、决策水平高的复合型团队;同时,根据生产需要,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管理和技术人才到大专院校进修。
(2)充分利用社会办学力量和企业培训条件,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岗位及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更新员工知识,培养员工学习能力,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3)在抓好安全、技术、岗位及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条件和渠道培养大专以上高层次专业管理人才,积极开展全脱产、半脱产、不脱产等方式的学历教育,改善公司员工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及专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