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理赔病历(保险理赔电子病历)
本文目录一览:
我想问一下保险公司理赔时候会去医院查记录吗?是查门诊病历还是别的? 门诊病历保险公司会查吗?
会。是查门诊病历,门诊病历保险公司会查。
一般来说门诊以及住院都是必须使用身份证/社保卡,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就诊医院的系统马上能调取资料出来。如果门诊以及住院发生过社保报销,社保局也是有记录。
如果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调查,会先从居住地医院、社保局开始调查,然后到户籍地的医院、社保局调查。对投保重疾险是没有多大的影响,更何况已经痊愈了。最保守的方法是去医院做一个检查,投保的时候说明清楚已经痊愈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保险索赔时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报案。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但由于各个险种的理赔时效都不尽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报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失。
如果被保险人有公费医疗,单位和社保已经给报销了一部分,那么需事先向保险公司出示由单位开具的医疗费用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单位已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理赔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补偿型医疗险理赔难 监管给出三大“暖心提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历
医疗保险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
1、理赔保险金申请书+保险合同+出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如出险人/受益人未满18周岁则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同时要提供出险人/受益人与其监护人间的关系证明,另身份证件需为有效证件);
2、诊断书原件(盖有诊断专用章);
3、住院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4、结算明细表和处方;
5、门、急诊医疗手册(阅原件后留复印件);
6、门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7、驾驶执照及行车执照(阅原件后留复印件);
8、意外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公安机关证明等,具体视案件性质而定);
9、公安部门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险人死亡证明书;如出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10、出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11、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证明;
12、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包括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在内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13、出院小结;
14、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阅原件后留复印件);
15、住院病历;
16、紧急救护车原始费用票据;
17、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进住证明(入住时间,入住原因等,需盖医院的公章—住院诊断章)。医疗保险最全投保攻略,点击阅读《医疗保险哪种最好?这样投保准没错!》
想要了解更多保险产品知识可以选择奶爸保,奶爸保可以为保险需求用户定制个性化方案,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自身经济状况量身定制最优保险配置方案,让客户懂理赔会理赔。
保险理赔需要医院什么材料
医疗保险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的材料:
1、保险合同原件;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3、填写理赔申请资料,包括:理赔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代办)、委托银行转账申请书; 4、被保险人在医院门诊或住院期间发生的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收据对应的清单;
5、定点医院的诊疗记录(如门诊病历原件和住院结束后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各种检查报告等);
6、因意外或疾病死亡以及残疾,还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以及指定的残疾鉴定机构鉴定证明等。 拓展资料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医保分很多种,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等,不同的医保种类,对应的医保报销手续是不一样的。
医疗保险理赔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医保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方法
1、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
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
2、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二)转诊转院报销方法
1、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需经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提出转院意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外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经批准自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自负。
2、转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转院审批表;(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3)发票原件(盖章);(4)汇总清单(盖章);(5)医疗保险证。
(三)异地安置报销方法
1、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医疗管理科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寄给异地居住人员,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居住地三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分别为一、二、三级)、内容填写齐全,经医保处盖章确认,交医疗管理科审核后录入医保系统备案。还需提供异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报销方法: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由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报销,报销所需资料包括:(1)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2)发票原件(盖章);(3)汇总清单(盖章);(4)医疗保险手册;(5)本人身份证。每年11月-2月开始受理本年度异地住院费用,于次年初集中报销。跨年度住院费用不予受理。
(四)出差、探亲报销方法
1、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因急症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告知滕州市医保处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费用自负。
2、办理报销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医保处办理。
(1)参保人员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2)出差地或探亲方的居住证明;
(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票据;
(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及临时医嘱;
(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医院印章);
(7)患者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社区门诊医疗费报销方法
参保居民持《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定点社区站(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社区服务站(中心)即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