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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买石油宝怎么处理(原油宝客户不卖可以吗)

hacker2022-06-09 11:56:21大豆信息83
本文目录一览:1、中行“原油宝”迎来大结局,最终的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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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油宝”迎来大结局,最终的结果如何?

中行“原油宝”迎来大结局,最终的结果也让投资者非常满意。

说起“原油宝事件”,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就在十二月五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公告表示,将会依法查处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事实上,这个公告还表示,中国银保监会就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对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对于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项是产品管理不规范,包括保证金相关合同条款不清晰、产品后评价工作不独立、未对产品开展压力测试相关工作等;

第二项是风险管理不审慎,包括市场风险限额设置存在缺陷、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和超限操作不规范、交易系统功能存在缺陷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等;

第三项是内控管理不健全,包括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不足、全行内控合规检查未涵盖全球市场部对私产品销售管理等;

第四项是销售管理不合规,包括个别客户年龄不满足准入要求、部分宣传销售文本内容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采取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产品等。

我们知道,在此前的时候,中国银行已经与“原油宝”客户解签约率超过80%。根据和解协议,中行承担全部负价亏损,并且还会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对强制平仓保证金20%以下的亏损给予差异化补偿。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客户没有与中行达成和解协议,可以直接通过各地法院进行诉讼。事实上,从各地法院发布的公告来看,明确了根据诉讼标的额集中管辖所涉及的法院、分属地客户的界定以及诉讼方式。

在公告的最后,针对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计罚款5050万元;与此同时,对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两任总经理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对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相关副总经理及资深交易员等两人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万元。不仅如此,中国银保监会还暂停了中国银行相关业务、相关分支机构准入事项,并且要求中国银行依法依规全面梳理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问责。与此同时,中国银保监会还要求中国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整改,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

总而言之,对于这这件事情,中国银保监会的处理还是非常合理的。

原油宝的理财产品是否合法合规呢?

本月20日,美国5月原油期货合约在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格下跌306%,出现历史性负数引爆全球市场。根据中国银行4月22日公告,旗下理财产品“原油宝”5月美国原油合约按照4月20日CME官方结算价-37.63美元/桶结算。令不少投资者一夜间所有本金荡然无存,还可能倒欠银行钱。

笔者代理过黄金期货交易中发生穿仓的合同纠纷案件,结合经验,对此次原油宝穿仓事件发表一些看法。

笔者认为,此次事件中的责任承担主要考虑以下方面:第一,移仓交易时间和结算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交易惯例;第二,未进行强制平仓,中行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第三,当协议未明确约定时,穿仓损失的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第四,中行的风控措施是否合规,是否对投资者尽到适当性义务。

认识“原宝油”

中行于2018年1月推出“原油宝”产品,根据中行官网介绍,原油宝是指中国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挂钩境内外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产品,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包括美国原油产品和英国原油产品。其中美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WTI原油期货合约”,英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并均以美元(USD)和人民币(CNY)计价。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个人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相应综合保证金账户,签订协议,并存入足额保证金后,实现做多与做空双向选择的原油交易工具。

挂钩期货合约,类似期货交易,但又不同,投资者购买原油的钱并不是直接进入国际原油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而是由银行在综合考虑全球相关原油市场价格走势、国内人民币汇率走势、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向投资者提供交易报价,投资者通过银行的做市商角色,间接将钱投入国际原油市场。

2.移仓时间是否适当?

“为什么拖到最后时间移仓?”是投资者最大质疑声之一。

5月份WTI合约于4月21日到期,作为不参与交割原油现货的纸原油产品,为了避免交割日的大幅度价格波动,国内的工行、建行都于合约到期前一周进行了移仓,这是业内默认规则,而中行一直等到交割日前的最后一天移仓。

中行《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九条约定:“甲方叙做原油宝产品时,可以在合约最后交易日最晚交易时间前对合约发起交易,并修改到期处理方式。合约到期时,即在合约到期处理日,乙方将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进行到期处理。”也就是说,中行在最后时点移仓,并不违反协议约定。但合理性另当别论。

同时,也说明原油宝这款产品在设计上,自由度极高,对懂行的客户而言,这款产品具有相当大的宽容度,为客户提供了最大的操作空间。对大部分期货交易经验不足的客户而言,这种高自由度产品,也蕴含了巨大的风险。这就会涉及银行是否向投资者进行交易规则的风险提示,以及是否尽到筛选符合认知度的合格投资者的义务。

 3. 对结算价的质疑

中行于当晚22时终止交易,但WTI结算是在北京时间次日凌晨的2点30分,投资者质疑,结算价究竟按照22时价格计算还是按照WTI原油当天的结算价结算?

中行回应称,合约结算价由中行公布,参考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相应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期货交易所按照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均价计算当日结算价。

再看协议第九条,对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作出约定,均按照乙方公布的合约结算价办理结算和到期移仓交易。

就是说,客户如果选择持有合约到最后一天,那么就由中行在交易时间结束后代为移仓,价格由中行公布。由于5月WTI合约是以TAS结算交易指令执行,即允许在交易时段的任一时刻,采用结算价或结算价附近的价格进行报单。中行就把当月合约的最后结算价作为结算价。

4. 强制平仓为何没启动?

强制平仓规则是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的,当强制平仓的条件成就后,进行强制平仓既是银行的权利,也是义务。

原油宝产品作为不具备杠杆效应的交易类产品,客户需提交100%保证金。这种交易机制下,只要原油价格不为负,多头头寸的保证金比例是保持在100%不变的,不会触发强制平仓。而一旦价格跌为负,多头头寸的保证金不足以维持协议中约定保证金比例,就会触及到强制平仓线。根据协议第十一条约定,强制平仓保证金最低比例要求为20%。事件中,原油暴跌为负值,强制平仓条件成就,但发生在当晚22时后,中行未进行强制平仓操作。

中行在公告中称,“对于原油宝产品,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对于已确定进入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的,将按结算价为客户完成到期处理,不再盯市、强平。”

那么,当强行平仓机制和协议中约定的移仓结算交易规则出现冲突,应当如何应对?

极端油价的发生实属难料,如果说中行在最初设计产品时没有考虑到,虽有失误,但也不过于苛求,但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更新了交易规则,允许负油价之后,仍未就强行平仓机制和协议约定可能出现冲突及时作出系统调整,应属产品设计漏洞,也未将此风险及时提示给投资者,实属风控的失职。 

5. 穿仓损失的责任承担

协议第二条约定:“甲方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为本人纯风险资本金,已经考虑到且能够承担该资金全部亏损的风险。”中行提示客户交易资金可能全部亏损,但是并没有提示交易中会出现比损失本金更严重的风险,即可能出现穿仓损失。

我们认为分析认定穿仓损失的责任承担,建立在将风险区分为交易风险和运行风险两大类基础之上。

交易风险,是指投资人或交易人在交易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或参与交易就要面临的风险,如价格波动风险、决策判断失误风险等。交易风险来自市场客观波动和投资人自己决策判断。

运行风险相对于交易风险,是市场运行过程中由于运行机制或者人为因素导致的危及市场和投资者的风险。运行风险主要来源于不符合市场规律和运行周期的政策或交易规则,也包括市场发生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行为。

两者法律后果不同。交易风险由投资交易人自行面对并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损失;运行风险的损失,不必然由投资交易人承担,要具体分析是不可抗力事件、侵权行为等来认定和判断。

中行大概也没有预料到,WTI油价会历史性地跌为负值,在设计产品时是否全面考虑了针对极端情况的相关规定,是否有针对交易规则出现冲突的应急预案,是投资者在后续涉诉时值得关注的。无论如何,对于投资者而言,这都属于价格波动、投资者决策判断失误以外的风险。

6. 投资者适当性和风控措施

中行曾在其官方公众号发文:“对于没有专业金融知识的投资小白,是否也有好玩有趣又可以赚钱的产品推荐呢?当然有啦!那就是原油宝!”

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期针对原油宝的120份问卷调查中,真正接触过期货的投资者为6人,仅占5%。投资者在购买原油宝前需要经过中行的风险测试,测试结果集中在平衡型和成长型投资者。该结果是否与原油宝实际风险相匹配?原油宝作为具有期货属性的金融衍生品,属于最高风险偏好的产品之一,远远超出了银行对理财客户的风险等级要求。中行是否针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进行更高风险测评?是否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若后续涉及诉讼,中行应对尽适当性义务负举证责任。

原油宝“第一案”一审宣判,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12月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3件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一件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庭审当天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并于次日全部履行完毕。

12月3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另两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由中国银行承担原告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原告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值得关注的就是判决都是中国银行败诉。中国银行的“原油宝”未对投资者做出足够的风险提示,而且未考虑产品会出现负数的情况下强行平仓,导致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3个案件的判决和调解都是对投资者有利的,虽然只赔付了本金的20%,但是至少不会变成倒欠银行的。当时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也是蒙了,居然本金没了,还倒赔整个身家,而且还是在无法操作的时间里被平仓的。这样肯定是对投资者不公平的。

中国银保监会也对此开出了罚单。官网公布了对4月底的原油宝事件的处理结果,一连公开5张大罚单。银保监会表示,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计罚款5050万元;对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两任总经理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对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相关副总经理及资深交易员等两人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万元。

沸沸扬扬的“原油宝”事件也到一段落了,投资者和银行都遭受到损失。我国各大银行的金融服务还不是很完善,设计和经验都有所欠缺,希望以后发布产品要掌控好风险,让投资者明白风险因素,自己也要加强监控与时俱进。

针对因“原油宝”事件被罚5050万一事,中行官网有何回应?

中行“原油宝”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到我们的金融市场有很大的问题,我们的金融市场制度很不健全,很多散户投资者连T+0与T+1是什么意思,居然把国外的原油期货产品面向普通老百姓销售,因此对于不懂的投资者,要远离期货,因为期货的风险真的是非常的大,大到把你的本金亏完。

投资以前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投资就有风险,所以投资之前一定要做好对自己资产的资产端风险评估,进账,出账,能承受的最差的结果,然后在进行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做好最坏的打算,准确、如实的计算承受差额,不可一世心动于某一款理财、投资产品而故意虚报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承受能力。

做好资产投资的多组合性,分散风险。市场上的金融产品种类繁多,所以我们应该学会组合资产来分散风险。但并不是购买产品的数量分散了风险,主要是由产品类型决定的。分为固定收益、股权、公募、私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商品投资、套利、定量、主观,有的有杠杆,有的没有杠杆。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风险收益目标,进行产品风险分析、标的资产分析、流动性分析、管理分析、产品相关性分析等,构建资产组合,理顺风险收益曲线。

区分长短线,错区投资,保证收益率。说到投资,请注意有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之分。在投资上,要采取组合投资的方法,多空结合,保持适当的比例。这样,不仅能使自己获得长期投资的丰厚回报,还能使自己手中始终保持随时变化的资金,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变化。为保护客户权益,农行发布了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提示,称,近期国际贵金属市场价格大幅波动,黄金价格触及近九年高位。

白银价格亦迅速攀升至四年来高点。请客户知悉并密切关注市场风险,谨慎开展交易,合理控制仓位,及时关注持仓资金充足率变化。同时,请客户及时确认在签约本业务时留存的联系电话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确保可接收农业银行相关风险提示短信。民生银行称自北京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点起暂停账户贵金属铂金(含美元及人民币)合约的开仓交易,持仓客户的平仓交易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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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酒奴南戈(2022-06-09 20:37:51)回复取消回复

    户的风险等级要求。中行是否针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进行更高风险测评?是否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若后续涉及诉讼,中行应对尽适当性义务负举证责任。原油宝“第一案”一审宣判,哪些信息值得关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