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被认定为四川省首批(四川省级产业园区)
本文目录一览:
- 1、成都高新区是否属于武侯区
- 2、绵中均分指标是什么意思
- 3、四川省流动人口最多的工业园有哪些
- 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历史沿革
-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2020)
成都高新区是否属于武侯区
成都高新区不属于武侯区,由成都市直管。
成都高新区筹建于1988年,1991年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6年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园区,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区。
2019年,成都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85.6亿元,同比增长8.4%,成为四川省首家地区生产总值破2000亿园区;2020年上半年实现产业增加值1191.4亿元,同比增长7%,增速高于省市同期水平。
扩展资料
成都高新区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经济三大主导产业着力构建涵盖现代服务业及未来产业的“3+2”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坚持“产业功能区”理念,以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变革经济组织方式,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有机融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截至2019年底,聚集市场主体19.27万家,其中企业13.87万家,科技型企业4.5万户,上市企业近40家,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126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193家,专利授权量达12229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165.4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简介
绵中均分指标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所有科目的均分要达到指标,才算合格。
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划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全市统一划分标准,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绵阳市中考体育考试总分仍为80分,但在考试内容和分值设置上有明显变化。考试内容分为必考项(5个项目)和选考项(1个选考项目或1个认定项目),由过去的“4+X1+X2”模式调整为“5+X”模式。
拓展:
四川省绵阳中学(MianyangHighSchoolSichuan),简称绵中,是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主管的一所公立中学,是清华大学“领军计划”、北京大学“博雅计划”推荐资质学校,全国16所“中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57年,1985年成为绵阳市教委直属学校,1994年被评为四川省省属重点中学,2000年被确认为四川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14年被确认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19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近300亩,分为高一、二和高三两个园区,有教学班156个,在校学生9000余人,教职工627人。
四川省流动人口最多的工业园有哪些
四川流动人口较多的工业园区有下列几个
四川蓬安工业园区
蓬安工业园区是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建设的省级工业园区,是全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园区位于蓬安县城以南河舒镇,距县城主城区仅6公里。园区总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一期已建成6平方公里,形成了以机械制造业为主、农产品加工为辅的产业格局,年总产值已突破200亿元;二期沿国道244线两侧、南大梁高速以南布局,规划面积6.13平方公里,确立了以机械制造为主导,辅以电子、金属加工的产业定位,到2018年,园区总产值突破500亿元;三期远景规划,沿河舒河至利溪镇两河塘布局,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完善延伸机械制造产业链,优化凸显产业聚集效应,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
四川绵阳工业园区
园区成立于2001年8月,是中共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绵阳科技城的决定而建立的创新创业基地,是绵阳科技城建设的重要载体。2002年9月,国防科工委、科技部批准园区为绵阳国家军转民科技园。2005年4月,根据市委、市政府调整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园区顺利完成与涪城区园艺工业园区的合并。2006年1月,园区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的审核,批准园区为“绵阳工业园区”,成为四川省保留的30家开发区之一。
园区规划总面积为12.89平方公里,位于绵阳城区西北部,东至一环路涪江二桥段,西接绵(阳)广(元)高速公路绵阳出口,南临绵阳高新区,北靠绵阳市城区。随着园区的不断建设和发展,园区现已成为绵阳科技城建设的核心载体。
区域功能优化。园区将科技园区建设与城市新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高起点规划和建设,聚集各类科教资源,搭建科教创新创业平台、军转民产业发展平台、人才引进和培养平台,园区正逐步成为具备城市新区、军转民产业园、新型工业园区等多种复合功能的绵阳科技城最靓丽的城市区域。
四川江油工业园区
四川江油工业园区是1992年经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工业开发区。2001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重点开发区,2006年2月经国家发改委审核认定,省政府批复,更名为四川江油工业园区。原规划面积7.29平方公里,新扩区20.73平方公里发展规划已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3]177号)批复,园区规划总面积达到28.02平方公里。
四川三台工业园区
四川省三台工业园区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命名的省级开发区,是“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园区”。 园区规划面积44平方公里,已建成12.2平方公里,规划定位为城市拓展区、产业聚集区和经济增长极。工业园区下设了两江工业集中区和芦溪工业集中区,已形成“一园多区”的发展格局。按照区域产业定位,两江工业集中区主要承载纺织服装、机械电子产业,芦溪工业集中区主要承载生态食品加工产业。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历史沿革
1988年8月,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火炬计划工作会议。以建设国家高新区为重要内容的火炬计划正式开始实施。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成都高新区)开始筹建。
1990年,成都高新区获准正式成立。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先期开发2.5平方公里。
1996年3月,从成都市武侯区成建制划入芳草、肖家河两个街道办事处和桂溪、石羊场两个乡,面积由2.5平方公里增加到47平方公里。
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四川省成都出口加工区分设南部园区和西部园区,以“一区两园”模式管理、运行。
2001年1月,位于成都市郫县的“成都现代工业港”划入成都高新区,设立成都高新区西区科技园,面积7平方公里。成都高新区由此形成一南一西两个园区,即“一区两园”的布局格局。
2003年12月,设立成都高新区西区办事处(后改为合作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办事处管理农村的体制,管理南部园区、西部园区19个村、169个村民小组。西部园区面积由7平方公里扩大为35.5平方公里。
2010年5月,从成都市双流县成建制划入中和街道。
201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升格变更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
2012年5月,新加坡与四川省合作的新川创新科技园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开工建设。
2012年12月,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筹备组。
2013年9月,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筹备组变更为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 1991年,成都高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0年,成都高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科技工业园区。
2001年,成都高新区成为中国西部第一个通过ISO14001中国认证和英国皇家UKAS国际认证的区域。
2006年,成都高新区被科技部批准为全国首批“创建世界一流园区”试点单位。
2011年9月,成都高新区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首批版权示范园区。
2012年4月,成都高新区被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批准为全国首批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
2013年2月,成都高新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中国西部首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2013年8月,成都高新区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2013年9月,成都高新区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国家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
2013年10月,成都高新区启动“三次创业”计划。
2015年6月,成都高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中国西部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5年9月,成都高新区与电子科技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5年10月,中韩两国共同宣布,在成都高新区设立中韩创新创业园,依托中国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韩国创造经济革新中心等两国创新创造机构推动建设。
2016年1月,成都高新区与中国科技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2016年3月,成都高新区与双流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成都国际生物产业城。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2020)
一、将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修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二、将正文部分修改为:
经研究,决定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下放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实施23项省级管理事项。下放事项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由承接主体实施。
根据《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8〕30号),协同改革先行区比照自贸试验区同步承接省级管理事项,承接主体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
以上承接主体应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报原实施部门、省委编办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备案。承接主体不得将省级管理事项扩大至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实施范围以外的地区。根据改革发展需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会同省委编办等有关部门,可以对承接主体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进行调减。三、清单调整事项
(一)对应政策文件取消的事项。
1.取消原清单事项2: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2.取消原清单事项6:国家省市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3.取消原清单事项10: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4.取消原清单事项11:名称预先核准〔企业(集团)冠省名称变更核准〕。
5.取消原清单事项12: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6.取消原清单事项22:水路货物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对班轮航线信息以及变更或停止经营的备案。
(二)因调整实施层级删除的事项。
删除原清单事项7: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删除原清单事项9: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
(三)合并事项。
1.将原清单事项3和4合并,并重新归纳修改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2.地方政府核准项目、省政府核准项目除外;3.民用航空航天项目除外;4.钒钛、稀土等战略矿产开发项目除外;5.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外资项目除外;6.跨市(州)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和跨市(州)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其余‘能源’项目除外;7.主题公园项目除外。”放权方式修改为“下放”。
2.将原清单事项14和18合并,修改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国省干线公路初步设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一级公路、库区淹没还建公路、独立特大桥、特殊结构大桥、长及特长隧道的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批;农村公路大型以上和特殊结构桥梁〔含危病桥拆除重建〕、隧道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设计)”。四、根据职能变化调整原实施部门
(一)将新清单事项1的实施部门修改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将新清单事项13的实施部门修改为“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三)将新《清单》事项14的原实施部门修改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将新《清单》事项15至事项22的原实施部门修改为“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五)将新《清单》事项23的原实施部门修改为“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五、删除原《清单》事项“依据”。
本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事项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