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包含内容要点(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 1、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哪些,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哪些材料?
- 2、什么叫实用新型专利?
- 3、实用新型专利涉及哪些范围
- 4、专利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 5、什么算实用新型专利
- 6、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中包含几项内容?具体内容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哪些,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哪些材料?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另外,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2)公司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3)个人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什么叫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并适于实用的产品。如仪器、设备、用具或日用品;
二是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和结构。如果是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如气体、液体、呈粉末状的固体(砂糖、面粉)等,均不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
实用新型专利涉及哪些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较低,授权时未经实质审查,专利稳定性较差,所以数量庞大的实用新型专利对市场经营自由所带来的限制尤为突出。在司法审判中,合理界定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前提下防止技术垄断和恶性竞争,应属于当前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不能忽视的一个因素,对于实现宗旨有着积极意义。 一、界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意义 (一)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是专利制度的本质要求。 专利制度源于封建特许制,其理论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发明人通过劳动创造出技术成果,应当予以相应的奖励以提高创新积极性;二是通过法律预先设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方案授予专利权,使发明人享有独占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三是专利权人以其将技术发明内容向社会公开为代价,获得一段时间内对专利技术的独占权,专利审查机构代表公众对发明人提出的权利要求进行审查并予以授权。笔者认为,发明人之所以获得专利独占权,除了源于奖励其技术创新行为外,同样也是社会整体利益考虑下的产物。因此,专利制度更多被当做一种公共政策的工具,其将特权授予个人或者单位完全是为了产生更大的公共利益。[1]界定权利保护范围体现的正是发明人对专利独占利益的意志要求和基于公共利益对发明人意志进行约束两个层面的价值权衡。合理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既有助于激励技术创新,更利于促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防止公共利益因滥用专利权利的行为而受到侵害。 (二)合理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是专利制度发展的历史选择。 专利制度早期,封建君主滥发专利权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公众的严重不满,催生了1474年的《威尼斯专利法》和1623年的《英国垄断法》。[2]而伴随工业产业进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改进技术,人们便开始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是否过宽加以关注。在18世纪国际自由贸易理论影响下,人们认为专利权利保护破坏了自由竞争并且影响了技术改进和社会化大生产,更以反垄断名义对专利制度进行攻击。十九世纪后,专利制度的重心逐渐由激励发明人转向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从而对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虽然保护专利独占利益,激励技术创新在当今社会特别是中国社会仍然非常重要,但防止因为专利独占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蚀以及避免专利权利滥用造成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也同样应成为现代专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三)合理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是国家利益的需要。 专利是一种技术垄断。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专利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优势,巩固市场垄断地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则意味着要付出更多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空间。从国家政策考虑,如果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发达,那么其专利政策就会更多地偏向对专利权人的保护;而对于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则希望利用后发优势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对专利权利保护就会采取严格的限制。在我国,虽然数量很大,但还是一个主要依靠技术引进和技术改进推动经济发展的国家,拥有专利的企业只占全国企业总数的1%左右。而在当前的国际竞争中,跨国集团的竞争策略已经从过去的价格和质量竞争转变为知识产权竞争,通过技术垄断压缩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国际空间。可见,合理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反观西方发达国家在专利保护方面同样采取双重标准,即在国内强调技术推广应用和利益共享,在国际社会则要求加强专利保护。这一点对于我国专利权利保护应当有所启发。笔者认为,应当加强对创造性较高的发明专利的保护,激励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对于创造性较低且数量庞大的实用新型专利则应严格界定权利保护范围,避免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受到不当束缚。 二、界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 专利制度的设定一方面是让公众知道如何实施专利技术,使专利技术得以推广应用;另一方面则是让社会公众能够清晰地知道专利权利范围,知晓哪些是发明人的发明,哪些属于公有领域。所以,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既不能剥夺公众使用公开技术的自由,又必须使公众能够以足够确定的程度知道专利保护的内容。[3]由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是专利技术方案而非专利产品,其性质是一种信息,不能从外部形态进行观察,所以专利制度要求发明人必须通过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其技术方案和专利权利保护的边界。因此,界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也应以专利权利要求为依据,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二是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模式;三是专利权利效力审查机制。 (一)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 专利权利要求表达了发明人就专利技术方案要求予以确认和救济的主观愿望,而当该权利要求经过审查批准后就成为决定专利权利范围的依据。专利权利要求对于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有三方面作用:一是专利权利要求界定了需要保护的发明内容,对于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发明部分,视为发明人不要求保护而贡献给社会公众使用;二是专利权利要求通过技术特征来表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中的每个技术特征都对权利保护产生限定作用;三是通过专利权利要求,社会公众可以事先得知哪些技术受到了专利权保护,并将那些表述不清、界限不明的部分排除在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之外,确保公众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 (二)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模式。 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可以明确发明技术方案以及发明人意图保护的权利边界,有助于合理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当前,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理论主要有两种:一是中心限定制,即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定义发明人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做了什么贡献。在该种模式下,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法院在判断专利侵权指控是否成立时可以通过专利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来理解发明的构思,并能够较为自由地对专利权利要求做出扩大解释,使之涵盖从文字上看不同于专利权利要求内容的实施行为;二是周边限定制,即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来确定。在这种模式下,权利要求书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旦权利要求书的文字经专利局审查确定,其保护范围也就固定下来,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法院在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循权利要求书的文字内容。(三)专利权利效力审查机制。 专利在授权公告以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可以提起异议程序,要求宣告专利权利无效。专利权利效力审查目前也有两种模式,即由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同时审查专利是否有效的美国模式,以及由专门法院或者专门机关来处理专利是否有效的德国模式。在美国模式下,法院有更大的决定权,对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起主导作用;而在德国模式下,审理侵权诉讼的法院不能决定专利权利效力,所以专利权利要求书对于界定专利权利范围的作用就更为突出。不过,由于美国法院采纳周边限定制的解释理论,有效限制了法院在侵权诉讼中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时的裁判权力,而德国法院接受中心限定制的解释理论,扩大了法院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决定权。所以,两种专利效力审查模式配合各自的专利权利解释理论所实现的专利保护水平实质基本相当。 (四)我国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模式选择。 在中国,对专利权利效力的审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理专利侵权诉讼的法院不能决定专利权利效力问题;而在权利解释方面,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在此制度下,专利权利要求成为决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主要因素,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诉讼时必须将经过专利局审批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有效性作为判断侵权是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不得否定专利权利的有效性,并且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应受到专利权利要求内容的严格限制,法院不能脱离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随意扩大或者缩小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对于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专利授权范围基本等同于发明人的原始要求,也就是说专利权利要求缺乏出于维护公众利益而进行的必要限制。如果在司法环节不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作出合理界定,势必导致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力度过大,而忽视了社会公共利益,从而背离专利制度的宗旨。
专利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包含以下内容: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扩展资料
著作权主要内容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识产权
什么算实用新型专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是产品专利申请。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5、附图(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的实施方式);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注意事项:1、专利名称应该简短、准确地表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不应含有非技术词语、含糊笼统的词语,一般不超过25个字;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是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3、背景技术部分尤其要引证包含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4、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进一步说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同时说明有益的效果;5、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在零部件较多的情况下,允许用列表的方式对附图中具体零部件名称列表说明;6、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8~12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三个月内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中包含几项内容?具体内容是什么??
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
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