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人员中毒急救知识的学习(化工厂急救知识培训)
本文目录一览:
- 1、化工厂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如何进行救护
- 2、化工厂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有哪些?具体的内容?解决应急救援设施措施?
- 3、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
- 4、危险化学品中毒应急预案
- 5、化工行业一氧化碳中毒如何施救
化工厂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如何进行救护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水弄湿毛巾后轻轻拧干毛巾,把毛巾折成8层要不就不起作用,捂住嘴脸快速寻找安全地带,——毛巾最多用3分钟,如果超过3分钟毒气一样会进入体内。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用尿弄湿衣服。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如果已经中毒的,先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防止继续中毒,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有停止呼吸的先转移至安全地带,然后做人工呼吸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
还是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发生。
化工厂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有哪些?具体的内容?解决应急救援设施措施?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
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
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3)抓好作业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检测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而酿成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事故。 ②对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人员要加强劳动保护措施。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事先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未采取以上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③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与自动报警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对少数高毒物质必须采取严格密闭隔离式操作以避免或减少直接接触等。 ④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信报警设备。 ⑥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其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止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对急性中毒者的抢救,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加强化工企业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工厂(车间)、实验室以及基层急救机构。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三条 生产、使用、贮存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工厂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企业领导人担任组长。成员有安全、卫生、保卫、监测、工会、环保、劳资等部门的负责人。其职责是:
1.接到中毒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抢救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听取指示;
2.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处理、抢救人员和物资的调配,以及伤员运输等现场的指挥工作。
3.负责对本厂各车间贮备抢救设备、药品等的审批;
4.必要时请求其他单位支援,并负责中毒事故的善后处理;
5.督促、检查急救与救护人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第四条 1000人以上的企业要设立救护站;1000人以下可成立救护队。配救护队员若干人。昼夜值班。其职责是:
1.负责对发生事故现场的中毒者或伤员的抢救、搜寻与运送;
2.负责对中毒人员的救护、包扎、人工呼吸等;
3.负责对各车间防保器材、药剂的检查与维修,防止因误用和失效而酿成意外。第五条 职工医院、职防所或保健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均应设立急救室或急救组,并装备充足的急救器材与药品。急救组的成员应包括职业病科、内科、眼科、五官科、眼科和放射科的医务人员。其职责是:
1.对急性中毒者的诊断分级,调查中毒原因,制订抢救治疗方案与医学观察等;
2.决定重症患者的会诊、转院,患者转院治疗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3.负责对中毒患者治愈后的劳动能力鉴定。第六条 有毒车间应成立抢救组。100人以上的车间至少有4名兼职救护员;有剧毒车间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昼夜值班,以便发生急性中毒时进行紧急抢救。车间抢救组由车间主任担任组长,安全员、工艺员、救护员、检修班长等参加。其职责是:
1.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指示和援救;
2.组织检修工人抢修发生故障的设备,切断毒源,终止毒物的继续泄漏与扩散,并对已泄漏的毒物进行适当的处理;
3.积极抢救中毒人员,协助救护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第三章 设备与器材第七条 有毒车间(岗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眼镜、衣服、手套、胶靴等,存放在玻璃柜内.并有醒目的标记,便于随时取用。第八条 有腐蚀性的物料(如酸、碱等)或有能经皮肤吸收的毒物(如有机磷农药、苯的氯基硝基化合物等)的车间(岗位),应没有一定数量的洗眼、喷淋等冲洗设备。第九条 有毒车间应备有急救箱,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箱内的药品和器材。第十条 急救室应有一定数量的床位,配备救护车、担架、供氧式呼吸器、苏生器、吸痰器、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和常用急救药和解毒剂以及心电图或监护仪等。此外,还应配备供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第十一条 救护站应备有专用救护车,车内应备有担架、过滤式或供氧式防毒面具、苏生器及其他抢救用具等。第十二条 有毒车间应存放一定数量供洗消有毒物料的中和剂、吸收剂和对抗剂等。第四章 联络与急救第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与健全急性中毒事故抢救网络系统。要强化联络与报告制度,及时地、高效率地进行抢救:
1.中毒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报告车间负责人。
2.车间负责人除组织本车间人员排险抢救外,应以电话报告安全部门,通知救护站和医生。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报告企业领导人,企业领导人应紧急召集抢救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对策,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3.若遇重大或多人中毒事故,应报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政府和社会上援救。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时,对直接接触毒物、并有中毒可能者,均应严密进行医学观察:
1.脱离现场、淋浴、更衣;
2.收留住院或门诊观察,进行医学监护,监护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4小时;
3.禁止吸烟、喝酒,不准热水浴和运动;
4.谢绝探视,排除精神因素及外界的干扰。
危险化学品中毒应急预案
1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与人体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可能造成灼伤,发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员中毒,其蒸汽与空气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产和库存的原料、产品与高热源、强氧化剂等接触,易发生火灾爆炸。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3.1 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主管
成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安全主管进行现场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 工作组组成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成员:(略)。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略)。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略)。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略)。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成员:(略)。
4 预防与预警
4.1 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 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120
区环保局:81516124
5 应急响应
5.1 灭火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4)警戒组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7)扑救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
5.2 泄漏处理方案
泄漏处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5.2.1 泄漏源控制
(1)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2)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5.2.2 泄漏物处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通讯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群众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救护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3)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5.3 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
5.3.1 化学性皮肤烧伤
(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袜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4)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如有合并骨折、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
5.3.2 化学性眼烧伤
(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
(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
5.4 中毒处置方案
(1)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2)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化工行业一氧化碳中毒如何施救
一氧化碳中毒后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马上进行处理:第一个就是迅速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要防止一氧化碳继续吸入,保证患者卧床休息,要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第二可以给予氧疗,迅速纠正缺氧状态。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尽早进行高压氧舱治疗;第三、转到医院以后,可以进行气管内插管与呼吸机辅助呼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