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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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当地户口的可以到暂住地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吗?
可以办理。
根据有关政策,外地户籍人员在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保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户口本或身份证、以及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到居住地的办事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日通过线上缴费就办理完成。
缴费方式有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网上税务局APP缴费、“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新版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等。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购买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手续吗?
能。
非本地居民参保规定为:
1、 户口不在本地而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居民,可以参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 申请人办理参保手续时,持本人的 户口本 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3、 办理手续和本地居民没有什么区别,参保费用也是相同的。
拓展资料:
一、外地户口医保卡注意事项:
参保人因工出差、旅游、探亲等原因离开本市(不含赴港、澳、台地区及出国)期间急病需住院的,职工医保参保人须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 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人须在入院2个工作日内,由亲属或用人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备案手续。
参保人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后,在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或门诊费用,应在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如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为我省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其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即时结算。
二、外地户口怎么迁到本地:
办理外地户口迁入本地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 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 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 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 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能交吗?
可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是可以交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异地就诊需在去异地前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诊或转外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这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一千三百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百分之五十确定,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目前是七万元。
拓展资料:
①新农合可以异地参保吗?
不可以异地参保的。新农合要求参合对象为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凡农村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本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农合。户口在村居的农转非农村常驻居民;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口所在村居凭户口本参加新农合。 法律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凡本市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规定,户ロ不在本市的农村居民不能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若要享受我市新农合政策,需将户口迁至我市,办理新农合参合手续后,方可享受下一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
②外地户户口怎么在本地办新农合 ?
首先外地户户口不可以在本地办新农合,国家实行的是属地原则,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 我国现行的医保体制分为:一是城镇工人医疗保险,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是新农合医保,凡是参加这些保险的,基本都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的。如果是城镇户籍,有工作单位的,就参加城镇工人医疗保险,无单位的就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乡村户口的就参加当地的新农合医保。因为新农合医保,当地政府需要很大的财政补贴,所以外省户口的不让参加当地的新农合,也就是户口在哪,就去哪里参保。
外地人怎么买当地居民医保
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非本地居民参保规定为:
1、户口不在本地而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申请人办理参保手续时,持本人的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3、办理手续和本地居民没有什么区别,参保费用也是相同的。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