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伤残鉴定标准(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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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2021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等级的划分标准及相应的赔偿标准。十级伤残鉴定了的话应该同时会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时间做一个鉴定,关于这三笔费用如下: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且不雇佣护工的,参照全省全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营养费:可以酌情50--100每天,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每一级赔偿2年计算,即按十级2年、九级4年、八级6年、七级8年、六级10年、五级12年、四级14年、三级16年、二级18年、一级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十级伤残一般是5000,交通事故的话对方如果是机动车的话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谈,谈不拢的就起诉。起诉的话把肇事者跟保险公司一起诉进去。
拓展资料:
意外伤残指意外所致的身体伤残,伤残等级在保险单的条款中有明确列表,比如最低伤残等级七级: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或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伤失的,这个等级理赔保额的10%,按伤残等级不同理赔额度从10~100%不等。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并不对所有的意外伤害都承捎保险责任,而只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程度和给付标准的意外伤害事故,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并不对所有的意外伤害都承捎保险责任,而只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程度和给付标准的意外伤害事故,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确定残疾保险金给付比例的重要标准是《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该表将人身保险残疾分为7个等级、34个项目。
第一级为B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100%;第二级有2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75%;第三级有5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50%;第四级有7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30%;第五级有7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20%;第六级有3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15%;第七级有2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10%。因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其中,残疾程度的确定最为关键,也最复杂。
评定时机
一般情况下,残疾评定应在损伤及其所致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症状稳定状态(包括医疗终结和医疗依赖)后再进行。但如果被保险人经过180天的治疗仍未结束,则无论病情如何均可评定残疾程度,即所谓的推定残疾情况。此外,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发生组织器官缺损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时,在损伤发生后即可进行残疾程度的评定工作。
评定原则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如果同一器官或系统发生多处损伤,或者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时,应先对单项残疾程度进行鉴定,然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应给付的保险金;当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以卜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保险金给付总额不得超过约定的保险金额。
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赔付
残疾程度的类推。对于《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未作规定的残疾,确定是由意外伤害造成的,可以参照最相似的项目评定残疾等级,给付残疾保险金。
高等级残疾覆盖低等级残疾。《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仅规定高等级残疾的,如果被保险人的残疾未达到高等级残疾的可以评定为下一等级残疾。比如,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疾程度为第一级,其中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不能辨别明暗、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若未达到第一级程度的,可以根据实际功能的障碍程度评定为第二、三、四、五、六或七级。
请问意外险理赔时意外伤残等级鉴定要怎么做?
首先,意外伤残等级鉴定应由当事人向办案的交警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办案机关依法审查决定并予以安排。
另外,这里申请鉴定关键是要看你买的保额及险种。
有没有意外医疗险及住院费用补偿险和住院定额(津贴)险?这三个险都可以申请理赔。如果意外造成残疾,还可以申请意外伤残险的理赔。
1、意外医疗险是在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范围内赔偿的。因意外,就是说以前的病痛这次一起治疗的话是不赔的。合理的,就是说过度治疗的费用及非社保用药的费用是不赔的。
2、在这个范围内,还要看保险里的特别约定。这在合同上有注明的。有的是赔百分百,有的只赔百分之八十,有的是一百元起赔,有的是一百元以上部分赔百分之八十,等等。
3、这个理赔金额不能大于意外医疗险的保额如果你还买了住院医疗保险,那么也可以赔,同样的是有约定有限额的。你可以同时申请。
4、如果有伤残也买了伤残险,就要等意外发生一百八十天后做伤残鉴定,再申请理赔。你要提交所有的病历、检查结果、化验结果、出院小结、用药清单、正规的发票(要有税局的印花在发票正中第一行下面),还要提交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理赔款会打到那里面)、保险合同。
拓展资料:
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 ,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 ,最重为第一级 ,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 ,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 ,每级相差10%。
1、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 ,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
2、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术语和定义
①伤残:因意外伤害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②身体结构:指身体的解剖部位 ,如器官、肢体及其组成部分。
③身体功能:指身体各系统的生理功能。
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内容和结构
本标准参照ICF有关功能和残疾的分类理论与方法 ,建立“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眼 ,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心血管 ,免疫和呼吸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消化、代谢和内分泌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泌尿和生殖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有关的结构和功能”和“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8大类 ,共281项人身保险伤残条目。
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 ,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 ,最重为第一级 ,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 ,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 ,每级相差10%。
4、人身保险伤残的评定原则
①确定伤残类别:评定伤残时 ,应根据人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损伤情况确定所涉及的伤残类别。
②确定伤残等级:应根据伤残情况 ,在同类别伤残下 ,确定伤残等级。
③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应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 ,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
④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 ,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 ,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 ,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 ,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 ,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 ,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意外险伤残等级标准
最新的条款,意外险七级伤残可以赔偿意外伤害保额的四0%。一级伤残:一00%保额。二级伤残:90%保额。三级伤残:吧0%保额。四级伤残:漆0%保额。五级伤残:陆0%保额。六级伤残:50%保额。七级伤残:四0%保额。八级伤残:三0%保额。九级伤残:二0%保额。十级伤残:一0%保额。从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各保险公司人身意外险的伤残赔付标准由原来的漆级调为一0级。新标准最明显的变化是: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扩容”。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漆个伤残等级三四项,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一0个伤残等级共二吧一项伤残条目。特别是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吧至一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一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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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意外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
1.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维持生命;
2.个人意识消失,只能卧床,其他活动受限;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不能工作。
2.只能在床上或椅上活动,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只能在室内活动,其他活动受限;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自理需他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能从事的职业有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2.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3.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
1.生活能力有限,但能部分代偿;
2.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
3.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拓展资料】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