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期间化工安全(国庆中秋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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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镇(属)办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全镇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双节”处于旅游旺季,人员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监管措施,在“双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关键部位、复杂场所,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跟踪、指导、督查,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继续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委明电〔2016〕x号)、《xx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安明电〔2016〕x号)和《抚州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安字【2016】x号)要求,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天津港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防火、防爆和防泄漏为重点,加强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店一人”专人联系监管制度,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教育、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合理调度客车运营班次,严格落实GPS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在2点至5点期间停运制度,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强化景区道路疏导,做好对危险路段和道路黑点的监测监控,确保“双节”期间全县道路安全畅通。
国庆 安全 通告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2009年国庆和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活动频繁,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人员大量增加,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各单位、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全力抓好督查落实,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节前要立足超前防范,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查找漏洞和风险隐患,特别要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深查细排,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查出的漏洞和问题要果断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期间的信访工作
重要节日和会议期间往往是群众信访活动的活跃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做好日常来访接待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可能赴省进京的非正常上访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强化管理,确保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
文化、旅游部门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6]90号)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的旅游工作,要重点加强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游客数量、交通食宿等相关信息及省外旅游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积极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文化、旅游、质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区、公园、乐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合理疏导游客。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定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交通、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提前做好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制定周密的节日运输方案,确保满足重点运输线路的运力需求。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对重点路段的监控,做好交通工具的检修工作。要严肃查禁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飞机)。公路、城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标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边施工边通车路段要科学划分施工区,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客运高峰,保证节日期间道路畅通。必须断路施工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修建施工便道或制定绕行方案,安排专人进行疏导,确保车辆顺利通行。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靠实责任,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对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全面加强对石油、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五、狠抓落实,妥善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供求情况,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并加强对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动用的准备工作。要切实安排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着力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和卫生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饮食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安全,防止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引导合理消费,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六、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节前要对值班工作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及时报送。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随时保持与本单位、本部门值班室的联系。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特别要加强与公安、文化、旅游、建设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上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做到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9月30日18时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带班、值班安排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二00九年十月一日
资料可能不够全,希望能帮到你,祝你顺利:)
国务院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何要求?
28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叠加,假期时间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析、预判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密集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监管,节前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