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胡颗粒的功效与作用禁忌症(小柴胡颗粒的功效与作用什么症状吃)
本文目录一览:
- 1、小柴胡的作用?
- 2、小柴胡棵粒的功效?
- 3、小柴胡颗粒有什么功效。
- 4、小柴胡颗粒是治什么的?
- 5、小柴胡颗粒
- 6、小柴胡颗粒的作用?
小柴胡的作用?
小柴胡的功效与作用
【性味】苦、辛、微寒。
【归经】归心包络、肝、胆、三焦经。
【功效】疏散退热,疏肝解郁,升举阳气。
1、抗菌作用:煎剂(品种未鉴定)在试管内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绿脓杆菌及舒氏、宋内氏痢疾杆菌有不同程度的抑菌作用。
2、对气管炎的作用:煎剂内服,有治疗作用,喘息状态解除,哮鸣音消失,干性罗音减轻。因含皂甙,尚有些祛痰作用。
3、利尿作用:提取物对小鼠皮下注射有利尿作用,但剂量太大反可使尿量减少。口服同样有效。对人亦有此作用。久贮失效。
4、其他作用:对急性(出血性)肾炎有止血作用,可能与其所含之黄酮类或绿原酸、咖啡酸有关。外用可治创伤,可能与其含挥发油或鞣质有关。
小柴胡棵粒的功效?
小柴胡颗粒,中成药名。由柴胡、姜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组成。具有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的功效。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主要功效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
适应病症
本品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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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柴胡颗粒有什么功效。
小柴胡颗粒
汉语拼音:Xiaochaihu Keli 规格:10g*6袋/盒10g*10袋/盒10g*20袋/中袋 主要成份: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性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至2袋,一日3次 临床应用: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小柴胡颗粒是治什么的?
通用名称 :
小柴胡颗粒
汉语拼音 :
XiaoChaiHuKeLi
商品名称 :
九药
成份 :
柴胡、姜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糊精。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淡、微辛。
适应症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规格 :
4g*12袋/盒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禁忌 :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
尚不明确
贮藏 :
密封。
包装 :
复合膜袋装、每盒装12袋。
有效期 :
24个月
小柴胡颗粒
[通用名称]
小柴胡颗粒
[功能主治]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剂 型]
颗粒剂
[不良反应]
尚未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药禁忌]
尚未明确
[主要成份]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药品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小柴胡颗粒的作用?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