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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与冶金总局重组(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改革)

hacker2022-06-13 05:04:20前天新闻42
本文目录一览:1、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基本情况2、

本文目录一览:

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7年,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包括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以下简称“冶金”)、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有色”)、核工业地质局(以下简称“核工业”)、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以下简称“煤炭”)、中国建材工业地勘中心(以下简称“建材”)、武警黄金指挥部(以下简称“武警”)、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以下简称“中化”)。

一、中国地质调查局

2007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职工总人数为12222人。其中:在职职工6677人,离退休人员为5545万人,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比例为1:0.83。

在职职工中,地质勘查人员4801人,占71.91%;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239人,占3.58%;矿业开发人员83人,占1.24%;其他人员1554人,占23.27%(图43)。

图43 中国地质调查局在职职工构成(按产业)

地质勘查人员中,技术人员4107人,占85.54%。其中:中高级技术人员3033人,占技术人员的73.85%,占地质勘查人员的63.17%。

2007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实现总收入34.75亿元。其中:地质勘查业收入26.48亿元,占76.22%;矿业权转让收入60万元,占0.02%;矿产开发收入788万元,占0.23%;工程勘察施工收入9910万元,占2.85%;其他收入7.19亿元,占20.68%(图44)。

图44 中国地质调查局总收入构成(按产业)

在地质勘查业收入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地质勘探费9.58亿元,地质专项拨款16.34亿元;地方财政拨款的地质勘探费804.93万元,地质专项拨款0.12亿元;矿产勘查劳务收入0.36亿元,其中涉外收入40万元。

2007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总支出25.82亿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7.95亿元。

2007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总资产49.65亿元,其中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7.73亿元。总负债7.30亿元,资产负债比为1:0.15。

二、其他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

2007年,冶金、有色、核工业、煤炭、建材、武警、中化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总人数为94843人。其中:冶金28784人,占30.35%;有色630人,占0.66%;核工业6320人,占6.66%;煤炭23899人,占 25.20%;建材11531人,占12.16%;武警14182人,占14.95%;中化9497人,占10.02%(图45)。

在上述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的在职职工54484人。其中:地质勘查人员31596人,占57.99%;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7146人,占13.12%;矿业开发人员567人,占1.04%;其他人员15175人,占27.85%(图46)。

地质勘查人员中,技术人员18420 人,占58.30%。其中,中高级技术人员12281人,占技术人员的66.67%。

图45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构成(按部门)

图46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构成(按产业)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和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如图47。

2007年,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实现总收入69.57亿元。其中:冶金17.66亿元,占25.38%;有色1.47亿元,占2.11%;核工业8.78亿元,占12.62%;煤炭24.18亿元,占34.76%;建材7.62亿元,占10.95%;武警1.82亿元,占2.62%;中化8.04亿元,占11.56%(图48)。

2007年,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实现的总收入中,地质勘查业收入33.22亿元,占47.75%;矿业权转让收入3.90亿元,占5.61%;矿产开发收入1.40亿元,占2.01%;工程勘查施工收入14.43亿元,占20.74%;其他收入16.62亿元,占23.89%(图49)。

地质勘查业收入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地质勘探费14.51亿元,地质专项拨款4.78亿元;地方财政拨款的地质勘探费0.60亿元,地质专项拨款1.01亿元;矿产勘查劳务收入12.32亿元,其中涉外收入0.19亿元,占矿产勘查劳务收入的1.54%。

2007年,7 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支出61.70 亿元。其中:冶金16.75亿元,占27.14%;有色1.70 亿元,占2.75%;核工业8.01 亿元,占12.98%;煤炭18.08 亿元,占29.30%;建材7.09 亿元,占11.49%;武警2.85亿元,占4.63%;中化7.23亿元,占11.71%(图50)。

图47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地质勘查人员构成

图48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收入构成(按部门)

图49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收入构成(按产业)

图50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支出构成(按单位)

总支出中,地质找矿支出21.64亿元,矿产开发支出1.47亿元。在地质找矿支出中,自有资金用于地质找矿支出2.54亿元,占11.74%。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收入支出构成情况,如图51。

2007年,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资产106.32 亿元。其中:冶金32.08亿元,占30.17%;有色3.16亿元,占2.98%;核工业12.41亿元,占11.67%;煤炭28.02亿元,占26.35%;建材12.74亿元,占11.98%;武警8.76亿元,占8.24%;中化9.15亿元,占8.61%(图52)。

总资产中,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11.98亿元,占11.27%。

2007年,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负债62.19 亿元,资产负债比为1:0.58。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资产负债构成情况,如图53所示。

图51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收入支出构成

图52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支出构成(按单位)

图53 7家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资产与负债构成

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 [200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央企业工委、中编办等部门提出的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四日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 [1999]37 号) 和 《听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汇报的会议纪要》 ( 国阅[1998] 121 号) 的要求,对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 ( 以下简称地勘单位) 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勘单位包括煤炭、有色金属、冶金、化工、建材、轻工、武警黄金等 7 个系统的地勘队伍,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各自形成了一支技术力量雄厚的专业地质勘查队伍。长期以来,这支队伍在地质勘查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地勘单位现行管理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地勘队伍专业分工过细、人员较多、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等问题日益显现。地勘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这次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是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冶金局、煤炭局、石化局、建材局、轻工局所属地勘单位。

( 一) 改革的目标。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改革地质勘查工作运行模式,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分体运行,建立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将从事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通过重组、改制,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并根据情况分别由中央和地方管理,以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 二) 改革的原则。

实行政企 ( 事) 分开,中央和省一级保留一部分骨干力量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其余的地勘单位原则上全部改组成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管理的经济实体; 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属地化管理与组建企业集团、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与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的关系。

三、改革的具体办法

( 一) 部分地勘单位下放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

根据各地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地区经济建设的需要,按照不给地方增加负担和有利于地勘队伍发展的原则,将部分地勘单位下放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一并划转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管理,不得再层层下放。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由国家经贸委组织有关国家局与有关省 ( 自治区、直辖市) 商定。

( 二) 部分地勘单位交由中央管理。

将冶金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以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为核心企业,组建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集团,交由中央管理; 将煤炭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为核心企业,组建中国煤炭地质勘查工程集团,交由中央管理。石化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改组为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并入中国昊华化工 ( 集团) 总公司; 建材局所属大部分地勘单位划归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管理,将该中心整体并入中国非金属矿工业 ( 集团) 总公司; 轻工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并入中国盐业总公司。

在改组和企业化过程中,从事行业地勘资料信息、图书档案、博物展览、环境与灾害监测等公益性事业的单位,分别划归上述各工业地勘企业集团 ( 或公司) ,并组建为集团 ( 或公司) 下属的矿产资源信息中心。其事业单位性质不变,负责本行业地质和矿产勘查资料档案的管理、保存和信息资源的收集、动态分析与预测,为行业服务。

( 三) 改革转制,实行企业化经营。

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地勘单位,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既可以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施工任务,也可以承担企业投资的地质勘查任务,或投资矿产勘查和开发,成为矿业权的经营者或探采一体化的资源公司。地勘单位企业化需要一个过程,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支持地勘单位加快企业化进程。地勘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换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减员增效,加大人员分流力度; 坚持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开辟非地勘业生产门路,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

四、改革的配套政策

( 一) 原由中央财政安排的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费和离退休费,均以 2000 年预算为基数 ( 不含一次性补贴) 保持不变。下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地勘单位,其地质勘查费和离退休费,由中央财政核定基数统一划转给各省级地方财政,并在省级财政预算支出科目中单列; 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其地质勘查费和离退休费,继续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地质勘查费和离退休费要继续用于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费用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应在首先确保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将其余经费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和地质勘查单位 ( 地质勘查企业) 经费两部分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 二) 地勘单位在属地化、企业化改革过程中,可以继续将国家划定的地质勘查费基数中的10%左右转增国家资本金; 允许地勘单位将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的部分或全部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

( 三) 对地勘单位组织队伍转产、安排职工再就业的银行贷款,继续给予财政贴息。

( 四) 地勘单位在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过程中,继续享受事业单位的各项税收政策。

( 五) 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的地勘单位下岗职工,经当地有关部门认定后,享受国家和当地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六) 要确保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已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勘单位,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尚未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和有关待遇不变,费用按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列支渠道不变。待国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再按统一办法执行。

1998 年随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并实行属地化管理的煤炭地勘单位,以及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发[2000] 17 号) 进行改革的有色金属地勘单位,同样享受上述政策。

五、改革的组织实施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勘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央企业工委、中编办逐省 ( 自治区、直辖市) 组织实施。各有关省 ( 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移交地方管理的地勘单位的接收工作。有关方面要共同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有关工作,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中央企业工委

中编办

二○○○年十二月一日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和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哪个厉害

都一般,应该是煤炭的比较有钱

地质行业里面这两个单位最没有地位(相对石油和地矿局、水文),而且下属单位待遇也比较差。

传言早先要合并,但是由于领导没地方安排就没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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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孤央树雾(2022-06-13 15:32:13)回复取消回复

    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 [1999]37 号) 和 《听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汇报的会议纪要》

  • 辞眸馥妴(2022-06-13 14:46:39)回复取消回复

    入34.75亿元。其中:地质勘查业收入26.48亿元,占76.22%;矿业权转让收入60万元,占0.02%;矿产开发收入788万元,占0.23%;工程勘察施工收入9910万元,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