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经济适用房(富阳区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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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步骤
1、申领家庭去房改办的办事大厅填写表格。
2、填好后,送申请家庭成员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的,由各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并加盖公章)
3、送申请家庭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分别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街道、社区盖章确认后,报市房改办审批。
5、市房改办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受理凭单。
6、市房改办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房改办核发《准购证》;经审查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房改办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7、经济适用房建成后,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申请家庭凭准购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
8、市房改办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登记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查。
9、市房改办根据推出的房源数、预登记人数和住房情况的最终复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以《准购证》号码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
10、市房改办公告选房时间、地点,公示选房人员名单。
11、换发准购证。经预登记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后,中选申请家庭凭原《准购证》到市房改办办理换发《准购证》的手续,原准购证号码保持不变。
12、公开选房。
13、市房改办公示选房结果。
14、中选申购家庭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富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需交哪些费用
可以过户,但是需要满足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参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参照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凭借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要特别注意,如果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对于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及相关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头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300元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购房者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购房者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5年之外的话,购房者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其中有一点提醒: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了。
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销售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销售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销售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销售价;
4、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少有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7、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需要房屋原权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购房者亲自到场并填写相应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会验证房屋的所有权,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料,输入数据资料,以及缴纳的过户费用等,购房者需要领房屋产权转移业务受理单,并黏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
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杭州市富阳的户口能不能在杭州申请经济适用房?
按照以下规定来看的话,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必须是杭州市区常住城镇户口,对其他成员没有限制,就看你们家有没有杭州户口了。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希望能帮到你。
附: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不包括学生户口)5 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 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 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 2011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27252 元(该 申请家庭 标准为市统计局公布的 2011 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 80%)。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 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 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