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博客(学校地震应急措施)
本文目录一览:
- 1、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 2、幼儿园防震应急预案
- 3、预防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 4、地震防范措施
- 5、地震应急预案的格式及内容应如何书写?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XX年XX月XX日制订)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消防、饮食、治安、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预警机制,做到教育、防范、快速应急处理三者有机结合,确保校园秩序。
四、校园安全工作组织和职责
1、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
╳╳╳(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分管╳╳╳副校长)
╳╳╳(分管╳╳╳副校长)
负责所分管的条块的安全,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
成 员:
╳╳╳(德育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对学生活动及住宿安全负总责。
╳╳╳(教导处主任)负责教学安全工作,对教学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负总责。
╳╳╳(总务处主任)对全校师生的后勤安全工作负总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假期值班的安排和安全工作,对行政办公楼的安全负总责。
╳╳╳(团委书记或少先队总辅导员)负责团委(少先队)、学生会活动安全,协助教导处主任做好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
2、其它人员的责任:
(1)行政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学校当天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饮食安全、住宿安全、校园安全等,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班主任:对所任教的班级安全负总责。
(3)教师:负责学生课堂教学、活动的人身安全。
(4)内宿管理员:负责住宿学生在住宿楼的活动、生活及人身财产安全。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⑴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⑵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⑶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组 员:全体班主任、护校队员
五、现场指挥系统
1.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处室主任各负其责,协调统一行动。
2.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非正常工作日实行二级值班制度,即校行政领导值班,值日教师值班。突发事件由值班校级行政领导负责现场指挥、报告工作。
(一)应急(援助)工作指挥办公室
主 任:╳╳╳校长
副主任:╳╳╳
成 员:╳╳╳ ╳╳╳
工作职责:
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中心汇报和联络工作。
承担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二)现场指挥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各年级级长、班主任
工作职责:
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有关人员的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三)保卫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同社会职能部门的联系。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总务处、宿舍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
职 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流程图)
六、建立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资金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对安全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对各处室安全负责人,应急小分队成员等作必要的培训,学校应设立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七、建立安全工作通讯联络电话
单位 姓名 电话 手机
校长室
教导处
德育处
总务处
科教局办公室 办公室
科教局教育股
镇政府
镇派出所
镇卫生院
报警 110
交通事故报警 122
火警 119
县人民医院 急救中心 120
县中医院 急诊室
县疾控中心
气象查询 121
八、主要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30分钟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本地派出所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十、学生校内伤害事件处理程序
十一、校外人员滋扰事件处理程序
一、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
(一)、责任人:教务处主任、级组长、值班教师、任课教师。
(二)、责任人职责:
①责任人对所属责任负总责。
②责任人要对教学楼安全疏散技术作学习和宣传。
③责任人要全面贯彻校园应急预案。
④责任人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器材位置及使用。
⑤责任人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并组织好紧急疏散。
⑥责任人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⑦责任人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⑧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紧急疏散责任人到岗时间
人 员 遇到紧急情况后的到岗时间
值班人员 三分钟内到达出险楼层
部门负责人 五分钟内到达出险楼层
学校负责人 十分钟内到达出险楼层
(三)、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的应急方法
1、立即启动应急方案
2、责任人与课任老师指挥学生疏散
3、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4、应急小组成员对受伤师生进行自救或送往医院救治。
二、学生宿舍楼安全应急预案
(一)、责任人:后勤主任、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
(二)、学生宿舍楼安全责任人职责
1. 责任人要组织紧急疏散及扑救工作。
2. 责任人要做维持秩序工作。
3. 责任人要熟悉疏散路线,器材位置。
4. 责任人要将疏散线路告知每一位学生。
5. 责任人要遇事镇定,指挥有方。
6. 责任人要带领成员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7. 责任人要熟悉防火设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 责任人要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9. 责任人要掌握校内人员的结构。
10. 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校内的安全隐患。
11. 责任人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三)、紧急疏散责任人到岗时间
人员 遇到紧急情况后的到岗时间
值班人员及宿舍管理员 三分钟内到达出险楼层
后勤负责人 五分钟内到达出险楼层
学校负责人 十分钟内到达出险楼层
三、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 凡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班级要向分管校长报《安全预案》,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谁违章组织活动谁负全责。
2. 《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 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 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 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 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7. 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
四、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1、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园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园长)同时报县科教局和卫生监督所;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学校校长(园长)报告,由校长(园长)向科教局和卫生监督所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校长(园长)应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科教局请求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
7、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发现火险时的措施
1. 发生火险时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
3. 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4. 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
5. 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县科教局。
6、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火情,发现老师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负责组织做好疏散等工作,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8、在出现火情等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赶赴出险的地点。
9、要学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及时扑灭火灾。
(二)责任追究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六、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上下楼梯值日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挤堵塞现象的发生。
3、上课期间,教学大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及时有效地疏散。
4、学校出操和放学时要安排老师在楼梯拐角值班,各班要做到列队出操,到有序上下,教学楼只有一条楼梯的,要建立放学时间错峰制度或列队下楼制度,寄宿生晚修要有老师全程陪同和管理。
5、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马上报告学校领导。
6、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预防预案:
1、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有家长带领。
2、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二)、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组织施救。
2、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4、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八、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职员工如遇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3、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5、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
6、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学时间维持学生进出校门程序,摆上警示牌,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九、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地震等因素引发的特大灾害。
(一)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政府、职能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要服从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积极采取应急反应行动。
1、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气象灾害,要及时通知师生应尽可能待在室内。能够准确预报时,可以暂停上课,让学生待在家里。
2、学校要对可能造成伤害的处所进行必要的加固、改建,难以保证其安全性时,应当果断拆除(卸)。
3、灾情发生后,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特大灾害救灾工作,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4、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5、视灾情需要,向上级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预报期间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发生情况立即上报,立即传达,立即疏散学生。
7、做好防自然灾害特别是防震、避震的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通报情况,讲明实情,平息谣传,稳定学生情绪。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灾害对师生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2、有人员受伤或失踪,要迅速组织抢救、寻找。在抢救、寻找受伤、失踪人员过程中,要保证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人员损失。在学校力量不足时,要及时向医院、部队、警察求助,争取救援时间。
(四)、有关事务处理
1、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2、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3、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十、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一)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1、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管制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发挥班主任、管理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4、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凭校卡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
(二)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
1、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学生干部和校警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2、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校医室治疗。校医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或拨打120。
3、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县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十一、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
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很大,对社会的稳定也极具危害和影响作用。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1、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如一个班级中有同时五人以上发烧或一个宿舍中同时有三人以上发烧,应启动预警机制,加强监控,如多个班级出现类似症状,应立即向科教局、当地卫生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3、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给出初步意见后,按医嘱立即通知出现传染病症状学生的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按医嘱或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县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4、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县疾控中心,按医嘱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5、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应请示疾控中心及县科教局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县科教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幼儿园防震应急预案
自己修改后使用把,我们幼儿园是这样的:
城厢幼儿园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园师生在地震发生前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分组负责,资源整合,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二、地震应急机构
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发布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敏芳
副组长:杨丹凤
组 员:康成凤 罗建华 胡柳 彭斗 王涛钟倩 程琳 尹宏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贯彻传达领导的命令,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三、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教师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幼儿,坚持幼儿优先原则,尽力保护幼儿安全。
2、平时要教育幼儿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教育幼儿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成人的指挥,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4、成人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幼儿,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酲幼儿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
5、时刻与幼儿在一起,鼓励幼儿及给予幼儿心理上的安慰。
四、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领导小组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保健医生要实施救助工作。其它水、电等维护工作由杜文则负责;各班班长及教师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消除地震恐惧感。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迅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等千万不要惊慌,要就近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并尽量为幼儿找到饮食,同时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发出报险信号,等待救援。
五、其他要求
1、要求园领导及全体员工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财产和幼儿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领导小组要做好疏散路线和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4、幼儿园在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预防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地震灾害主要是由于工程结构物的地震破坏。因此,加强工程结构抗震破坏,提高现有工程结构的抗震能力的工程性措施是减灾的重要手段。
抗震设防主要对建(构)筑物而言,是加强建(构)筑物抗震能力或水平的综合性工作。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在场地、设计、施工三个方面严格把关,即由地震部门审定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设计部门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结构抗震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建设部门检查验收。
已建工程可视工程的重要程度和风险水平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补做相应的抗震加固。
非工程性防御措施包括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制订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地震科普宣传,特别是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协调全社会做好各方面的防震减灾准备。
扩展资料
预防地震灾害应急要点
1、住平房的居民遇到级别较大地震时,如室外空旷,应迅速跑到屋外躲避,尽量避开高大建筑物、立交桥,远离高压线及化学、煤气等工厂或设施;来不及跑时可躲在桌下、床下及坚固的家具旁,并用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防尘、防烟。
2、尽快关闭电源、火源。
3、正在教室上课、工作场所工作、公共场所活动时,应迅速包头、闭眼,在讲台、课桌、工作台和办公家具下边等地方躲避。
4、身体遭到地震伤害时,应设法清除压在身上的物体,尽可能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防尘、防烟;用石块或铁器等敲击物体与外界联系,不要大声呼救,注意保存体力;设法用砖石等支撑上方不稳的重物,保护自己的生存空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地震
地震防范措施
主要有三方面措施:
一是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监测预报;
二是各级政府视情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广大群众要做好防震避震的准备。
地震预防的法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三十六条 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地震小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图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九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重大建设工程;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五)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推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国家对需要抗震设防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给予必要支持。
第四十一条 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十二条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第四十三条 国家鼓励、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 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扩展资料:
违法地震防范法律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八十二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三条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
(二)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
(三)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
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监测成果和监测设施,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国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还应当依照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的规定缩短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停留的期限或者取消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的资格;情节严重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八十七条 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或者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八十九条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迟报、谎报、瞒报地震震情、灾情等信息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条 侵占、截留、挪用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或者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物资的,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追回被侵占、截留、挪用的资金、物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震应急预案的格式及内容应如何书写?
部门和地方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当从本部门或者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切实可行。 第十三条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