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深入,有机衔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新时代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各族师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各族师生维护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职责使命。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境外敌对势力加紧利用所谓民族、宗教、香港、台湾、西藏、新疆等议题对我实施分化、颠覆和遏制,企图破坏我国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过去一段时期以来,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大藏区”“东突厥斯坦”等“去中国化”“去中华民族化”的错误思潮,也严重影响着中华民族团结统一。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各级各类学校是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主阵地。《指导纲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专题教育、主题班队会、“国旗下的演讲”等活动,讲述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历史传统,讲述近现代以来各族先辈投身中国革命、中华民族浴血重生的故事,特别是讲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族同胞砥砺奋进的时代风貌,把“爱我中华”的种子潜移默化地种在各族师生的心灵深处,引导各族师生深刻认识维护中华民族团结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坚定各族师生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此类教育意义重大而深远。
《指导纲要》遵循了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既要通过系统的教育,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知识、文化,认识感知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逐步形成正确的国家观和民族观;也要让学生从小形成各族同胞平等友好、相互尊重、团结合作的意识,以此作为法律规范、道德责任、行动准则。
根据从认知、情感到行为的教育规律,学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层次是象征教育、情感教育和价值观教育。象征教育重在感知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象征符号,形成集体记忆;情感教育重在体验情境,生成“中华民族一家亲”情感;价值观教育重在形成全体中华儿女“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价值认同,引领行为方式。《指导纲要》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遵循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学教育四个阶段的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层次,分阶段、有侧重地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活动,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层层深入、有机衔接。既要讲好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讲好各民族团结奋进、建设和保卫美好家园的故事;也要把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有机统一呈现出来,阐释好中华民族共享文化符号背后孕育的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神内涵,全面提高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指导纲要》明确了促进各族师生共同成长进步的务实举措。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只有学会与他人沟通、多参加集体活动,才能成长为健康的社会人。我国各民族共同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各族学生只有加深交流,才能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才能增进感情,更好地成长和进步。
《指导纲要》要求,学校要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等组织,积极开展各族学生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以活动为纽带,让各族学生在共同营造的愉快氛围中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校园文化建设不仅要积极推进各族学生混校混班,互融互助,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搭建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还要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教室、宿舍等场所,展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作品,营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的校园氛围,为各族学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提供校园环境。这一部署要求,将极大促进校园各族师生既做得了同窗好友,更能成为知心朋友,促进各族师生团结融合,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理念根植各族青少年的内心深处。
贯彻落实好《指导纲要》有关要求,提升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效果,还需要各级教育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政策学习,吃透《指导纲要》政策精神。应遵循统一性、科学性、针对性、协同性等原则,加强以党委为统领的组织领导,建构全员思政、全员育人的教育教学体系,以各学段学生认知规律为导向,深入挖掘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资源,特别是各学科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元素,科学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承担的任务,不断创新教育途径,增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切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取得实效。
首先,确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要按照《指导纲要》的部署,构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知识体系:一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知识,重点说清楚各民族是构成中华民族的成分和要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整体是主线和方向。二是各族同胞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的知识,主要是强调各族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共同当家作主,共同走向现代化,共同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的核心利益。三是“四共”的中华民族历史知识。把以“共同开发祖国锦绣河山,共同开创祖国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这“四共”为核心内容的中华民族历史教育摆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基础和关键地位。四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知识。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成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信息,以及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对各族师生认知、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升华为价值理性认同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共同培育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教育,除了挖掘各族先民维护团结统一的历史传统,更要讲好近现代以来各族儿女投身中国革命,致力于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发展进步的革命精神、团结奋斗精神、改革创新精神、砥砺前行精神等。因此,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四史”教育在共有精神家园教育中非常重要。
其次,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开展以《指导纲要》精神学习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注重解决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对如何增进共同性、尊重包容差异性、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主要任务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通过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推动地方和学校更加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的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各级教育主体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讲清楚团结统一的中华民族历史传统,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与团结奋斗、守望相助、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故事。
最后,健全教育效果评估与考核机制。《指导纲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党组织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各地应按照《指导纲要》的要求,围绕“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构建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组织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按照《指导纲要》要求,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机制,切实承担起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光荣使命。
总之,在中华民族意气风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键期,各族同胞自信心自豪感空前激发,凝聚力向心力极大增强,呈现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一系列风险挑战,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我国民族团结的风险依然存在。各级各类学校肩负着凝聚各族师生,形成“休戚与共、生死与共、荣辱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重任,必须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新时代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历史使命,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不断完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机制,切实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师生心灵深处,确保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见效。
(作者:沈桂萍,系浙江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