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心医院儿科李艳红(周口市儿童医院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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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的侦破过程是什么?
■李胜利坠落处
3天前,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的被害人李胜利终于被安葬。7年多来李金花、李艳红姐妹为挽回同胞的尊严,为他讨回公道历尽磨难,其间有人曾对李艳红说,“这个案子破不了是正常的,破了是奇迹。”12月24、25日,李胜利家属跟记者讲述了案件侦破中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无形的压力从四面八方逼来
2004年9月20日,李胜利死在派出所,派出所的说法是“跳楼自杀”。家属看到李胜利时,发现他身上多处伤痕,有只眼睛也成了“熊猫眼”,当下怀疑死因。为申请尸检鉴定,李胜利家人一次又一次上访,奔波在周口、郑州、北京等地。在一次次申请尸检的同时,李胜利家人感到有种无形的压力正从四面八方逼来。
2004年10月14日,李胜利亲属拿着李胜利一身伤痕的照片来到周口市委门口,没过几分钟几十名防暴警察赶来现场。李妻周影霞先被强行带上警车。在一旁拍照取证的李金花被警察发现后,相机被当场砸到地上,人也被往警车的方向拖。“我越是反抗他们就越使劲拖,上衣都被他们拽掉了。”
当晚郑州一家电视台赶到周口采访此案,警方才将四人释放。当天在沙南分局找领导反映问题的李胜利父亲,按照警方要求他一一登记了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当时沙南分局的说法是,登记是为有进展后好进行通知。后来李家人发现,警方根据这份名单调查了他家所有亲属的背景。
不久,公安局领导找妹妹李艳红所在单位领导谈话。“以后不得让李艳红请假外出,否则扣发工资、开除公职,单位的文明评比资格将被取消。”李胜利的案子真相大白后,李艳红的局长对她说,“以前不了解内情,对不起了。”一天,李艳红的爱人去郑州跑案子的事,车刚上高速就接到领导打来的电话,问他是不是要去郑州并让他立即返回。李艳红说那时身上经常揣着4部手机,几个电话卡来回倒着用。
李艳红最绝望时给周口市的一位老领导打电话反映情况。“你们的电话被公安上监听了,有事到家里来说。”李艳红见到这位老领导后自己还没开口,老领导就对她讲“不用说了,这事我比你清楚,去告他们。”
■幸有陌生贵人相助
2004年底,李金花、李艳红姐妹俩来到北京信访。姐俩两眼一抹黑没少走冤枉路。直到一天晚上,李艳红姐妹来到国家信访局的门口想先看看位置,免得第二天又跑错地方。过了一会儿,一个年纪大约50多岁正跑步的人从李艳红姐妹身边经过。李艳红再一次下跪。跑步的人停下来问情况。“开始他还不太相信,俺就把大河报的报道又递给他。‘嗯,这可能是真的了,’当时他说了句这话。”此时李艳红才顾上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人,“跑步没穿运动服,有领导的派头。他让我们明晚还这个时间,到这里找他。”
第二天晚上回到旅店,李艳红姐妹累得睁不开眼。“但再累也得去,有希望没希望,去了才知道’”。姐妹俩又坐上公交车来到国家信访局的门口。不一会儿,李艳红看见昨天的那个人正往这边跑步。他让我们再等他一会儿。等了一会,他回来了,身边还有一个秘书样子的人。“秘书戴着眼镜,看上去有40多岁。”这个人开始好像是在给谁打电话。这中间秘书模样的人跟李艳红姐妹搭了句话,“你们找对人了。”
这位领导挂断电话后,带着李家姐妹俩来到附近的一个值班室。“他进房间打了几个电话。”李艳红隐约听见这位领导在电话里问另一头的人休息了没有,然后说:“你过来一下,我拦了个闲事。”
这位领导走出办公室时李艳红跟在他后面出了大门走到街上。没一会,一个三十出头的大个小伙子满头大汗地跑了过来。“这位领导把俺的情况跟小伙子说了,让他第二天按程序帮我把材料递上去。”
第二天,按照程序,李艳红把材料递交给一个录入员后,李胜利案正式成为了督办案件。
2004年9月,周口市公安局六名工作人员受人之托,将与吕留生家人发生过口角的下岗工人李胜利带至派出所,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从楼上扔下,致其死亡。2011年12月,最后一名嫌疑犯王海宇归案,死者家属为其求情轻判处理,2012年3月16日,王海宇一审获刑10年,被告人王海宇当庭提起了上诉。
2004年9月20日上午,受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和李立田之托,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张伞、许磊(均另案处理)等人,将曾与吕留生家人发生过口角的周口市纱厂下岗工人李胜利带至派出所。在中午接受过吕留生的宴请后,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人与吕留生一起回到派出所,用衣服蒙住李胜利的头,对他进行轮番殴打。
当李胜利被打昏迷后,李立田、吕留生提议把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灭口。此后,李立田、吕留生、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将李胜利抬至派出所三楼女厕所门口,将其从楼上推下。被害人李胜利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李胜利系高坠死亡。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立田、吕留生、冷飞分别身为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本应以维护社会治安,匡扶正义为己任,但却伙同他人在公安局派出所办公室内将无辜公民李胜利打伤致昏后从楼上扔下,致使李胜利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立田死刑;判处吕留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冷飞无期徒刑。三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李立田、吕留生、冷飞提出上诉。
2007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核后,核准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2008年,此案的主犯李立田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