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化工程苗木招标(云南绿化苗木求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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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公园、道路、防护隔离带、居住区、办公区、生产区等地进行栽树、种花、植草等。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都属于城市绿地。第四条 全省城市绿化的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优选特色植物,突出植物造景,创建园林城市。第六条 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第七条 城市绿化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做到市区绿化与郊区绿化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相结合,城市绿化与城市建设、保护生态相结合。第八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国家绿化指标编制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应当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实施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制定庭园绿化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苗木应当选用列入《云南省城市绿化树种名录》中的树种,其中地方特色树种的苗木数量占所选用树种苗木总量的60%以上。城市道路行道树应当选种胸径在6厘米以上的大苗。
《云南省城市绿化树种名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编。第十二条 城市绿地按照下列规定建设:
(一)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二)城市道路绿地由园林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旧城改造或者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负责;其他居住区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第十三条 城市建设工程应当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配套的绿化工程应当同步设计,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的二个月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在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应当根据绿化用地标准,在其建设投资中安排绿化工程建设资金。
绿化工程建设资金超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限额的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及工程监理。第十四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异地绿化。第十五条 绿化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单位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绿地由其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四)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城市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养护管理制度,适时修剪、施肥、防虫、防病,保持树木花草生长良好和绿化设施完好。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绿化树木或者占、挖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绿化树木或者临时占、挖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予以补偿。第十八条 各类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城市绿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在施工前应当征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
道路绿化苗木种植招标正常下浮多少个点
要看当前的市场价值。
下浮点的计算: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10%,相当于原来的90%。例如,在原价600元的基础上,下浮10个点儿。意思是说,价格降低10%,新价格是:600×(1-10%)=600×90%=540(元)。再如,某国关税在现有20%的基础上,下浮10个点儿。意思是说,新关税是:20%×(1-10%)=20%×90%=18%。
绿化苗木,泛指用于绿化建设使用的花草树木,含义广泛。城市建设离不开绿化,绿化离不开苗木。绿化苗木是绿化工程中重要的一环,全国大部分省份皆供有苗木。
园林绿化招标怎么做
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发包单位向具备投标资格的养管单位发招标通知书。
以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为例,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发包单位向具备投标资格的养管单位发招标通知书。以任务规模分为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以任务性质分为综合招标或专项招标。由招标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发招标通知书。
绿化养管单位报名参加养护投标,按招标要求填写投标申报表,如实登记本单位的有关证件,包括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资质等级、单位简历和技术装备情况等。招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选定投标单位,并准备相应份额的招标文件,发给投标的养管单位,收取押金。
扩展资料:
招投标的相关要求规定:
1、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