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公司杨东升(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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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宁波伯利恒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 2、听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仪控部建立高技术高技能攻关创新平台了,这是个什么平台?开展什么工作?
- 3、召开股东大会时可以跟换全部监事,更换董事吗?
- 4、北京化工大学的知名校友
- 5、有人了解镇海石化工程公司吗?能给小妹一点帮助吗?
宁波伯利恒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宁波伯利恒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是2006-03-30在浙江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宁波市镇海蛟川街道棉丰菜场综合楼(棉丰路51号)。
宁波伯利恒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211786751980W,企业法人范世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宁波伯利恒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石油化工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的安装、检维修服务;防腐、保温工程;化工产品批发、零售;控制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制造;控制系统设计、制造;仪器仪表批发、零售、安装服务;国内劳务派遣。在浙江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87004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1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88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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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仪控部建立高技术高技能攻关创新平台了,这是个什么平台?开展什么工作?
6月12日,镇海炼化仪控部建立仪控高技术、高技能攻关创新平台,以加强仪表专业攻关、创新、培训,提升公司仪控人员综合素质,发掘和培养镇海炼化仪表专业攻关、创新人才,研究仪表专业技术和仪表寿命管理、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更好服务公司生产与发展。
仪控部创新平台其重点工作在于编制仪表专业规范,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多发、疑难、系统性的仪表故障和工作量大的重复性工作。同时平台内人员,将开展常态化技术交流和专题研讨,针对攻关内容,组成相关攻关组,由攻关组人员组织现场调查、方案论证、试验验证,提出实施方案,最后解决实际问题。
仪控高技术、高技能攻关创新平台的建立,将充分挖潜现有的技术和技能优势,为公司各生产装置的平稳运行和优化运行提供保障。
召开股东大会时可以跟换全部监事,更换董事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5月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任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任独立董事人数。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公司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任非职工监事人数。
(四)职工监事的产生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需在2022年4月2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晚于该时间提交或送达,均属无效推荐提名材料。
(二)在上述推荐期满后,公司证券部将相关董事候选人及资料报现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现任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确定的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上述推荐期满后,公司现任监事会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在确定提名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由上交所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于上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不再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时,公司现任董事会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交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五)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四、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候选人: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6)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符合下述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5)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如适用);
(6)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如适用);
(7)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8)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9)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0)其他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2、具有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如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5、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6、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1)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3)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4)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5)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关于提名推荐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名推荐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推荐人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推荐人签署确认,具体格式见附件);
2、董事、监事候选人承诺书(原件,被提名人签署确认,具体格式见附件);
3、被提名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下列原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提供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期内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持股证明。
(三)提名推荐书面文件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推荐人必须在2022年4月2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推荐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对相关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必要时需提供进一步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丹、王德录
联系电话:0574-87917820 联系邮箱:zpec@izpe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5042
七、附件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附件4: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附件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7: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_____,由提名人_____提名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并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八)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九)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十)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十一)本公司现任监事;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承诺!
被提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_____,由提名人_____提名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并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八)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九)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十)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十一)本公司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承诺!
被提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XXXX,现提名XXX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XXX,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XXXX提名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附件7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填写说明
独立董事应认真参阅本填写说明填写履历表各项内容,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适用或者不存在的情况,请填写“不适用”或者“无”。
一、基本简况
1、“是否会计专业人士”项:如是,需注明属于“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教授)、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的具体项目,可填写多项。
2、“本人专长”项:请说明有助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专长情况,包括在专业领域获得的奖励、发表的著作等取得的成就情况。
3、“是否曾受处罚”项:如是,填写本人曾受到的各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4、“是否具有其它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项:如是,需注明具有居留权的所在国或者地区。
二、社会关系
1、“子女”、“兄弟姐妹”项:有多位子女或者多位兄弟姐妹的,可在相应栏目列明序号分别填写。
2、“持股情况”项,应填写本人的社会关系人员是否持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兄弟姐妹可不填写。
三、教育背景
请从中学开始填写各项内容。
四、工作经历
请填写最近十年工作经历,“职业领域”项请填写本人日常工作职责所处的领域。
五、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请填写本人在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情况
北京化工大学的知名校友
党政界
贺国强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学勇十八届中央委员,江苏省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何报翔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湖南省工商联主席,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马志鹏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李永金大连市原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建春现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总工程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少将军衔。周志军现任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993年7月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 王同奇中共甘肃省金昌市委常委,曾任北京化工大学党委副书记。 科教界校友
高金吉中国工程院院士,1999年当选,设备诊断工程专家。段雪中国科学院院士,2007年当选,应用化学家。俸培宗化学工业出版社社长兼党委书记。郝长江中国化工报社社长。朱宝泉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周长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学教授。蓝伯雄清华经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贺高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管委会副主任,石油与化工学院院长(兼)。 商业界校友
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行长,1975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自动化专业。马正武中国诚通集团董事长,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梁 骧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谢钟毓现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外部董事。乔 虹现任中海油总公司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胡兢克现任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党委书记、高级执行副总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金月昶现任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监、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志远现任中国天辰工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柳永茂现任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费振勇北京京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建新中石化仪征化纤副总经理。张韶熙现任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刘宪新现任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杨相益现任中石化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东平现任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景利现任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总经理。 黄黎明现任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研究院院长。罗秋生现任四川晨光工程设计院院长。张意龙现任重庆医药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忠培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白国宝现任山西省煤化工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左建军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文体界校友
黄祖平奥运中国马术第一人,中国第一代骑手,2008年北京奥运会代表中国参加在香港举行的马术场地障碍赛个人赛及团体赛。 张 择网球运动员,大陆第一位参加四大满贯公开赛的男子职业网球选手。 慕容晓晓中国内地著名女歌手,2001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2006年出道,2009年发行单曲《爱情买卖》后为人熟知并红遍大江南北。
有人了解镇海石化工程公司吗?能给小妹一点帮助吗?
我也想去呢,感觉应该还行。石油化工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监理甲级;造价甲级等多项资质,至少资质还是都有的,而且靠着镇海石化,应该不会没活干,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