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进一步指导混改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指导混改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各方股东的权利,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以混促改,务求改革实效。
6月1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了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主要有几方面:
一是统筹做好混改的把关定向。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改革的全过程,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确方向。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一企一策”制订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同时,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持续完善混改的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顶层设计,先后制订出台了20多个制度文件和配套政策,形成了覆盖混改各个工作环节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环节及流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土地处置、财政税收、资产定价等改革当中的共性难点问题,完善操作规范,清除改革“路障”,减轻了改革的负担。
三是积极拓宽市场化的引资本渠道。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搭建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平台,对混改过程中涉及的国有资产交易流转,一律通过资本市场公开进行。2013年以来,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各类社会资本超过2.5万亿,2019年以来,国资委会同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连续三年举办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暨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项目推进会,有力促进了混改的深入推进。目前,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所属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分别超过70%和54%。
四是着力深化系统性“改机制”工作。坚持系统思维、协同推进,避免“一混了之”,充分释放混改企业资本融合的优势,推动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当先锋、作表率。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具备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绝大多数建立了党的组织。在公司治理方面,7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有外部投资者派出的董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续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进一步优化。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混改企业基本实现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全覆盖,灵活开展了中长期激励,上百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200个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
彭华岗表示,通过混改,涌现出一大批主业突出,公司治理优、创新能力强、活力效率高的优秀企业。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积极稳妥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围绕推进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指导混改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各方股东的权利,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以混促改,务求改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