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化工资源废弃物处置费用(湖北省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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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灾后垃圾如何处理
灾后做好垃圾的收集和消毒处理的正确方法如下:天气逐渐炎热,灾区虫媒传染病的威胁也在日益增加。在尽快做好震后废墟清理、尸体处理的同时,也要妥善进行生活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的清理掩埋。① 要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可用砖砌垃圾池、金属垃圾桶(箱)或塑料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② 要有专人负责清扫、运输,垃圾做到日产、日清。③ 选地势较高的地方进行垃圾堆肥处理,用塑料薄膜覆盖。四周挖排水沟,同时用药物消毒杀虫,控制蚊蝇滋生。④ 传染病污染的垃圾要按相关的卫生消毒要求处理或直接采用焚烧法处理。⑤ 垃圾的消毒方法: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60分钟以上后深埋。
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资源综合利用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本条例所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产品。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资源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助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经济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设项目和产品在投资、信贷、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对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监督与管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作,重大资源综合利用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列入科学技术攻关计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支出的科学技术费用年度专项计划。第七条 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统计报表制度。工业废弃物排放单位和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单位,应当定期向统计主管部门报送资源综合利用的统计报表。第八条 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产品实行标准化管理。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应当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组织生产。没有上述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实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产品申报认定制度。凡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含分厂、车间)事业单位应当向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认定。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产品申报认定办法由省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税务部门制定。第十条 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设项目,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间称“三同时”)的制度。其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均应当有资源综合利用内容,无资源综合利用内容的,有关部门不予审批。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同时建成的,有关部门不得对建设项目组织验收。第三章 开发与利用第十一条 在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中,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共生矿和伴生矿,必须统一规划,综合勘探、评价、开采和利用。对暂时不能利用的,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开展综合利用,将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及边角余料的综合利用优先列入技术改造计划,建立和完善综合利用设施。第十三条 企业不能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开展综合利用的,应当支持其他单位利用,并对利用废弃物的单位给予装运补助费。
排废单位向利废单位提供经过加工的废弃物,排废单位可向利废单位收取一定的加工费。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煤电厂工程,应当建立粉煤灰综合利用设施,灰场建设应当实行干湿分排、精细分排和灰渣分排,配备粉煤灰运输贮存系统、挖灰和装灰机具及运灰车辆,修建外运灰道路,其投资列入工程总概算。
已投入运行的燃煤电厂,应当将粉煤灰综合利用优先列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配备除灰设施和灰渣储运、利用设施。第十五条 距燃煤电厂、煤矿及粉煤灰、煤矸石堆存处50公里运距内的筑路、筑港、回填等工程项目,应当利用粉煤灰或煤矸石。第十六条 鼓励生产和使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的新型建材产品,限制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
在距粉煤灰、煤矸石堆存场20公里范围内已建的实心粘土砖厂,必须对生产工艺限期改造,掺用粉煤灰、煤矸石。
限制使用粘土砖作框架式结构建筑的填充材料。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用水标准定额和节水规划,提高废水综合利用水平,实行循环用水和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我厂有危险废弃物产生,该找什么样的单位处置
需要找到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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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企业找不到合法的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如何处置?
有三个解决途径:
(1)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在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的危废利用处置企业信息中进行查找,或电询当地环保部门。
(2)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通过环评审核和“三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
(3)对于无法合法有效的利用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缺乏相应的安全贮存能力的,应限制生产能力或改进工艺,以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或者自行建设合法且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严防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02.企业如何通过源头控制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应该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实现清洁生产,从而从源头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为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着重考虑①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②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
03.什么是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申报。
申报登记的范围不仅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还包括在其他的非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在科研、教学、医疗等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人们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数量较少或危害极小的危险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的申报登记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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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为何产废单位需要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
申报登记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申报登记能够掌握各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对于管理好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以及处理处置工作奠定基础,从而真正实现“抓住源头、管住贮存与流动、确保无害化最终处置”的全过程控制方针。
②有利于完善申报内容,丰富决策支持信息
通过开展申报登记工作,可摸清危险废物底数,有利于建立危险废物数据库和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信息动态传输,提高信息交换能力,时限信息资源共享。
我国危险废物的认定采取《名录》与危险特性鉴别标准相结合的方法。
05.为什么要对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危险废物的收集通常采用分类收集。所谓分类收集是指在鉴别试验的基础上,根据废物的特点、数量、处理和处置的要求分别收集。从处理与处置的角度看,对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是非常必要的。不知道危险废物的特征、成份将其混合在一起,除了增加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数量,而且危险废物的混合还会引起爆炸、释放有毒气体等反应,这些潜在的副反应不但能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也会使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分类收集有利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危害。
06.危险废物能够转移给哪些单位?
我们通常所说的危险废物的转移是指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经营单位处理的过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只能将其危险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或处理。
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类,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类。其中,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
化工垃圾如何处理?
1. 稳定化/固化技术
(1)原理:通过无机凝硬性材料或化学稳定化药剂将危险废物转变成高度不溶性的稳定物质。
(2)适用于:废渣的处理,土壤的去污处理;无机废物宜采用自胶结固化法,有机废物宜采用无机物包容法。
(3)优点:技术较成熟,材料廉价且充足,能处置较大范围的危险废物,与焚烧以及堆肥相比,其处置成本更低。
(4)缺点:处置后废物的体积和重量均有所增加、含有有机物的废物在固化时较困难、处置过程中需要熟练的技术工人以及昂贵的设备,处置中操作不当会导致二次污染等。
2. 快速碳酸化技术
(1)原理:将危险固体废弃物充分彻底的暴露在高浓度的二氧化碳环境中可加快其反应,最终用于矿物的碳酸化处置。
包括钢铁渣、电石渣、废石灰、煤飞尘和废弃物的焚化炉灰、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某些金属在冶炼过程中的尾矿等。
(2)优点:能有效降低废物中铅、钡等重金属的浸出,可降低80%的重金属浓度,制备出性能优越的建筑材料。
(3)缺点:该技术的预处理过程繁琐,处置成本较高,大规模应用还有诸多难题需要解决。
3、焚烧法
(1)原理: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焚烧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以一定的过剩空气与被处理的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可同时实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焚烧法根据不同类型的焚烧设施适用于不同的危废处理。焚烧装置有回转窑、流化床焚烧炉、固定床焚烧炉、多层床焚烧炉。
4. 等离子气化技术
(1)原理:采用等离子火炬将废物加热至3000-5000℃,最高可至10000℃以上,使基本粒子的活动能量远大于分子间化学键的作用,物质的微观运动以原子热运动为主,原来的物质将被打破为原子状态而丧失活力,从而使危险废物转变成无害的物质。在此过程中,原料里的有机物被分解成可燃气体,而无机融化成可冷却为优质建筑材料的液态渣。
(2)优势:
1)炉内温度高,可彻底摧毁二恶英和呋喃等物质,有效保证净化后排放尾气的无害化效果。
2)炉内高温可使固体废物中的无机成分(灰分等)被熔化,形成无害化的液态玻璃体,减少填埋,环保,具有资源利用价值。
3)产生的飞灰(属危险废物)可返回炉内作重熔处理并形成玻璃体,可基本省去稳定化/固化处理和填埋的繁琐步骤。节省宝贵土地资源的最彻底末端解决措施。
4)规模和处置能力的设计弹性大,基本能处理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能解决当前许多危险废物处理面临的环保难题,适应性广。
5)等离子气化炉为常压固定层气化炉,操作安全;等离子体火炬为电加热设备,开启和停车方便;布置紧凑,占地面积小。
6)效率较高,具有经济竞争性。
5. 超临界水氧化技术
(1)原理:以超临界水作为反应介质,以过量的氧气、双氧水等作为氧化剂,将污泥中的有机污染物完全氧化成水、二氧化碳、氮气和无机盐。
(2)进展:目前该技术在城市污泥以及各种工业污泥处理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并且已在国内外开始了中试及商业化应用。
(3)优点:与湿式氧化法相比,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氧化速率,产物无需再进行后续处理;与焚烧法相比,该节省了前期的脱水、干燥所需费用,也避免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二恶英等有害物质的处理费用。
如今环保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政府的重视,环境保护不再是一句口号,目前国家政府已从企业乃至个人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让法律不再只“躺在纸上”。化工行业的废料回收及处理更应强制执行,面对屡屡出现的化工废料倾倒问题,国家及政府更应高度重视,严惩处罚的同时,科技研发上还应继续加强,推动整个化工行业继续转型升级。
请做好危废分类
危废处置企业算化工企业吗
算。危化品销售企业需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并不是所有化工企业都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拓展资料】
2017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国际)高层论坛于6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旨在推动绿色建材产品广泛应用、推动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安全处置。
工业废物,是指工矿企业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各种废矿物油、废溶剂及其他废物等。如化学工业的油漆渣、硅酸盐工业的废乳化液等。工业废物,数量庞大,成分复杂,种类繁多。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废物数量日益增加。
工业废物消极堆放,占用土地,污染土壤、水源和大气,影响作物生长,危害人体健康。如经过适当的工艺处理,可成为工业原料或能源。可实现再次利用。
为响应绿色环保号召,采用无害化、资源化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以清洁生产为目标,把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作安全无害处置。
无害化是指固体废物通过工程处理,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自然环境的目的。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录注释,这种类型的企业属于环境治理业中的危险废物治理,代码为N7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