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黑龙江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学完怎么不变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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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师范学校介绍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食堂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努力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发扬“敢为人先、争创一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培养和输送了近30万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办学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雄厚。截至2009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495.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9.9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2.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亿元,图书馆藏书350 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3500人,其中专任教师2036人,教授、副教授9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63人。学校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共66人,有“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名师、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共58人。 学校专业、学科设置齐全,截至2009年3月,有25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106个专业方向,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有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群)39个,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9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和8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在校生4.1万人。 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设在学校的国家级及省级基地和研究机构有,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国家汉语志愿者培训和派出基地、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与基础教育改革试验基地、国家级体育师资培训建设基地、黑龙江省边疆经济与文化研究基地,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省转基因育种中心、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中国古代小说与诗歌研究中心、审美文化与龙江文学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俄语教育研究中心。 学校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有各类研究所、研发中心51个,有黑龙江省心理学会等7个省一级学会挂靠在我校。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780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47个。由学校主办的13种学术刊物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已和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韩国、南非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 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文明单位”、“黑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2006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哈师大均获得了优秀成绩,得到了教育部评估专家的一致肯定和好评。[1]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1946年我党在解放区以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命名的行知师范学校。先后经历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师范学院时期,1980年扩建为哈尔滨师范大学。2000年呼兰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和黑龙江省物资职工大学实质性并入哈尔滨师范大学,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师范大学。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哈尔滨师范大学师生以对祖国和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努力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形成了“爱国敬业,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为国家、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
简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3月16日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在宁古塔(现宁安市)两等小学附设的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10年的办学历史。1990年以后,牡丹江师范学校、宁安师范学校、牡丹江幼儿师范学校三所学校合并,建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是全国最早组建的三所幼儿师专之一。 学校占地面积 1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7.8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364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2566万元,图书馆藏书35.4万册。学校教学设施齐全,拥有功能齐全的学前教育实训中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舞蹈室、琴房、电子阅览室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100多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448人,专任教师257人,其中教授43人,副教授121人,硕士学位教师108人,博士学位教师1人,双师型教师143人,省级名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3人。 学校现有学前教育系、外语系、音乐舞蹈系、美术系、初等教育系和基础教育部等六个教学系部。开设学前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科学教育、小学教育、社区管理与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和艺术设计等专业。现有全日制专科生5200人。 学校成立七年来,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牡丹江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各项改革和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取得突出成果,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学前教育、语言教育和艺术教育三大专业群,中央和省级6个重点专业顺利通过验收。完善了四模块(人文素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社会实践)课程体系,编写了52门课程核心标准,开设了6门贴近幼儿园实际的校本课程。学校现有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并获得了2项省级教学管理质量奖。经过不懈努力,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2013年有13名学生在全国示范类学生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有6名教师在全省师范类教师技能大赛中获奖,1名教师获国家级微课比赛优秀奖。 二是特色体系建设成效不断扩大。学校注重特色办学,结合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开展特色项目研究。目前已研发了17个特色项目,有11个项目进入课堂实施。其中2个项目教材已经出版,12个项目教材已送出版社待出版。注重校本教材的开发,目前已出版校本教材23部,其中,有4部教材已被教育部确立为“十二五”学前教育专业规划教材。在学制改革上,制定了《黑龙江幼专学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完成了7个专业9个方向学分制人才培养办法的制定,并已启动实施。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凝练出“学训融合,园校共育”的“2+1”人才培养模式,将学生的学习与实训有机融合并贯穿于学校和幼儿园共同育人全过程,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28个,农村支教实习基地95个、省内外顶岗实习基地220个,为学生提供了2000多个实习实训岗位。 三是主题校园文化建设色彩纷呈。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大学文化建设,以“兰文化”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得到全面落实。把“兰花”确定为校花,搭建了“五四”兰花校园艺术节、兰花艺术团、兰圃大讲堂、兰墨迎春笔会、兰心志愿者服务队等校园文化建设和展示平台,编写完成了独具学校特色的兰文化校本教材,兰文化教育已经正式进入课堂。校园内兰文化的氛围浓郁,兰文化的功能显现,兰文化已经成为学校的经典文化名片。 四是招生就业和继续教育登上新台阶。近年来,在全省高校生源减少、招生计划总量缩减的情况下,我校连续三年完成招生计划。2013年新生入学后,提前两年达到“十二五”末期在校生6000人的目标。面对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通过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创建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平台等途径,千方百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两年来,毕业生首次就业率都超过95%,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继续教育紧紧抓住成人教育和国家、省两级培训这两个重点,在扩大规模上下功夫,收到显著成效。到2013年,我校成人教育规模突破2000人,国家和省两级培训达到450人,创造效益500万元。 五是师资队伍水平和科研能力不断提高。学校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的人才强校战略.2008年以来,共引进44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正式在编26人,聘任制18人),有23名在职教师获得硕士学位,27名在职教师硕士学位在读,5名教师博士学位在读,派出近100名教师到台湾、香港和国内著名大学进修学习。目前,全校专任教师中, 正教授35人,副教授127人,硕士学位教师89人,博士学位教师1人,双师型教师143人,省级名师1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3个,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明显改善,教学能力明显提高。科研工作硕果累累,两年来,教师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059篇,出版了168部理论和教学书籍。有63项省级立项课题,33项科研课题结题。2013年,我校《构建0至3岁婴幼儿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通过了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审批,实现了国家级课题零的突破。 六是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投入1356万元新建了9000平方米的学生教工就餐大楼,学生食堂被评为全省高校标准化食堂。2008年以来,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共建设了60个多媒体教室、6个微格教室、1个精品课录播室、2个语音室、4个数码钢琴室,改造和精装了9个舞蹈室,建设了拥有600多台电脑的核心机房。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投资200万元建成了1677平方米的独具特色、国内领先的学前教育实习实训中心,为学前教育教学、实训和科研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投入150多万元完善了校园技防系统、修缮了校舍和教室、实现了校园的绿化、美化和亮化,环境育人的功能不断显现。学校加大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购买服务模式,深化后勤保障改革,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独立二级系部学生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度,学校的科学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百年耕耘,馨香满园。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先后被确定为首届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黑龙江省学前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黑龙江省研究生人才培养创新基地及黑龙江省高素质、技能型学前教育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学校先后荣获了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省级“安全和谐校园”、省级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牡丹江市“五一劳动奖状”、“市级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大改革和建设力度,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立足龙江,辐射全国,人才培养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专科层次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学前教育资源信息中心,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册资本:1676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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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
吉林师范大学(Jili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为“吉林师大”,位于吉林省四平市,是吉林省重点大学,也是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更是吉林省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齐齐哈尔大学(Qiqihar University),简称齐大,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黑龙江省属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一期)重点建设高校。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处的具体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8067377 88060177
上访电话:0451-88060678
传真:0451-88060657
E-mail:zsb@hrbnu.edu.cn
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黑龙江省教师教育、艺术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摇篮,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大学。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努力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发扬“敢为人先、争创一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培养和输送了近30万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办学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占地面积495.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9.9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亿元,图书馆藏书350 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3500人,其中专任教师2036人,教授、副教授9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48人。学校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共66人,有“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名师、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共60人。
学校专业、学科设置齐全,现有25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106个专业方向,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有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群)39个,有9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和8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在校生4.1万人。
设在学校的国家级及省级基地和研究机构有,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国家汉语志愿者培训和派出基地、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与基础教育改革试验基地、国家级体育师资培训建设基地、黑龙江省边疆经济与文化研究基地,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省转基因育种中心、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中国古代小说与诗歌研究中心、审美文化与龙江文学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俄语教育研究中心。
学校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有各类研究所、研发中心51个,有黑龙江省心理学会等7个省一级学会挂靠在我校。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780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47个。由学校主办的13种学术刊物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已和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韩国、南非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文明单位”、“黑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2006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哈师大均获得了优秀成绩,得到了教育部评估专家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站在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起点上,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师范大学建设强校方案》 ,进一步明确了“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创新发展”的新的办学方针,建设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和建设强校的办学目标。哈师大在新的办学方针指引下,正加快由大校向强校跨越的步伐,在高教强国、高教强省中充分发挥优势和特色,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再建新功!
关于黑龙江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很急、
这是黑龙江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网址,在网站里有一个招生信息网,我看了下,里面有很多东西你能用到,希望能帮到你!你等率学校的网站,网站上有详细的介绍。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初中起点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热忱欢迎您成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一员!为使您顺利办理入学的有关手续,我们列出了有关注意事项,请您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准备。
一、新生报到时间、地点
1.新生报到时间:8月13日(6:00—19:00)。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凭相关证明向我校招生办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7号(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内)。
二、新生报到需交的证件
1.我校《录取通知书》。
2.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当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出,转入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须凭团员证直接转入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党、团材料与组织关系同时转入。
3.近期本人免冠半身一寸同底版照片10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专业),身份证(或本人户口)复印件4份。
4.凭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可由毕业学校统一寄发我校招生办,也可由考生自带在开学报到时交到所在班、系。考生必须在档案信封上注明录取所在的系、专业。
5.黑龙江省内考生户口不迁移。
三、新生缴费项目、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新生报到时,按以下标准交费:
1.交费项目: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杂费、保险费等。
2.交费标准:
(1)学费:语文教育专业 前三年2500元/年,后两年3500元/年;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类前三年3000元/年,后两年4500元/年;英语专业前三年3500元/年,后两年4000元/年。
(2)住宿费:800元/年。
(3)教材费:入学时预收费用1000元,多退少补。特别提醒:新生报到前请将以上三项费用一并存入学校随通知书寄去的银行卡中。(后有交费方式详细说明)
(4)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生活用品可以自备,也可以选用学校配置用品。生活备品费305元,新生报到时到备品服务处购置。
附:生活用品清单
①贰级纯棉被(2×1.5m,2.5kg,单位下同);②纯棉褥(2×0.9,2.0);③纯棉白漂布被罩2条(2.15×1.55);④纯棉色织格床单(2.15×1.1);⑤白涤良床单2条(2×1.1);⑥谷物皮枕心(0.6×0.4);⑦纯棉白漂布枕套(0.6×0.5);⑧涤棉枕巾一对(0.8×0.6)。
(5)保险费90元/年。保险费在新生入学时按自愿原则现金缴纳,按学制一次性交齐三年270元或五年450元保费。保险费用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平安保险等。
(6)杂费包括定做订购运动服80元;军训服装租用费15元;印制床单被帘30元;小黑板49元;体检化验疫苗费46元;移动语音耳机50元(英语专业必备),学校设备图书押金100元(毕业时依凭据退回)共计370元。
四、新生报到乘车路线
学校坐落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省内考生可乘齐牡、哈牡、佳牡铁路或公路到达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内乘102、18路到地明街站下车,14路黑龙江幼专站下车到校。
五、新生接待
时间:8月13日6:00至19:00。
学校在牡丹江火车站北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学校安排专车负责接送新生到校报到。学校设有新生接待站,接待报到学生。
六、新生报到程序
8月13日新生到校后,按照以下程序报到:
1.到总服务台领取新生报到流程表,领取缴费传递单。
2.到招生就业处服务台进行系别、专业登记,上交入学通知书。
3.到所在系部报到登记,与辅导员见面,办理相关手续,交党团组织关系、学生档案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确定宿舍后由服务学生引导缴费。
4.到缴费大厅缴纳学费、宿费、教材费、杂费,办理就餐卡。
5.购买生活备品的新生到指定地点购置生活用品。
6.由服务学生引导至寝室,整理床铺备品。
七、手机通讯事宜
为方便广大新同学办理通讯业务,学校与中国移动牡丹江公司联系为每一名学生办理一张移动手机卡,方便与学校联系。收到此卡后按说明即可启用,到校后交身份证复印件并以系或班级为单位集体与移动公司办理相关协议并办理移动校园一卡通事宜。
八、为保证广大同学钱款安全,学校与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联系为每名学生办理了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联卡,农业银行初始密码为:008725,邮政储蓄银行卡初始密码为卡号后六位。考生可以选择其一将学费、宿费和教材费存入卡中。存入钱后要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异地存款的手续费请在当地银行窗口用现金的方式缴清。用以上银行卡在牡丹江市取款不收取服务费。
九、安全注意事项
1.报到途中不要随意吃陌生人的食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2.在旅途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手机、钥匙及其他贵重物品等。
十、各部门联系电话(区号:0453)
招生办:6523508,6559107,6559108,6559109
办公室:6539735 财务处:6559063
学生处:6559041 保卫处:6556110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095
第五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第六条 学校简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集幼儿师范和普通师范教育于一体,面向全国培养学前和小学教育师资的专科学校,是我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肩负着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强技能、应用型幼教人才的神圣使命。
学校坐落于素有“塞北江南”之称的中国雪城牡丹江市,学院总占地面积1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10个,幼教综合实验室4个、语音室、电子钢琴室和微机室一应俱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0多个,图书馆藏书15.3万册,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人本关怀突出,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条件优越。
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师资力量日益雄厚,招生范围已扩大到全国十余个省。目前,在校全日制专科生4200余人。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334人,其中专任教师190人,双师型教师73人。教师职称结构合理,高学历教师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45人,硕士学位35人。学校现有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3门。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培养人才4.5万余人,毕业生遍及全国各地,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办学成绩显著,硕果累累。先后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安全和谐校园”;“黑龙江省毕业生分配工作先进集体”;“牡丹江市五一劳动奖状”。2008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学前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中心,2009年,学校被确定为首届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为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更好地为黑龙江省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将不断加大建设、改革力度,促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把学校建设成全国一流的幼儿师专。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招收专业有学前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特殊教育、早期教育、儿童康复、玩具设计与制造、广告与会展、心理咨询、妇女工作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除英语教育外,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条 学校对招生录取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学费标准为3500—5500元/年,并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春雨工程”专项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绿色通道”每年有占学生总数4%的学生获得特困生救助。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专科生在毕业前,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后可升入本科院校,接受本科院校在校生同等教育,毕业成绩合格颁发学习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23508(传真) 0453—6559107 0453-6559108
招生信息网网址: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邮政编码:157011
电子邮箱:hyzzsjy@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